戀童辟算唔算係一種變態心理學?唔係好明戀童辟係點黎既? (20分)

2006-12-12 7:02 am
就較早前牧師患戀童辟非禮小童一事為例,唔係好明戀童辟係點黎既?戀童辟可否醫治.

P.S. 本人並無針對任何宗教之意,只係想以事論事,知個答案,因此選擇在心理學板度發問,希望有宗教信仰既網友不要太敏感!

回答 (2)

2006-12-12 7:28 am
✔ 最佳答案
隨著有關性及其相關行為的研究不斷發表,我們對性及其相關行為的瞭解日益深廣,但同亦挑戰不少固有對不正常性行為的觀念。

Scott(1964)曾就性變態(Sexual Perversion)作出一個全面的定義,指性變態為:

一切非從與成熟程度相若而自願的異性性交達致快感及高潮的性行為及幻想。這必須是經常重覆,而非單因為環境因素而產生的替代行為及與本身社會對性的價值期望相違背的。

這定義除包含了雙性性關係作肯定的判斷外,也道出性變態的表現往往令自身及/或他人受到不同程度的痛苦及傷害,它包括了性對象的異常(如戀物癖、異裝癖、戀童癖等),性行為的異常(如露陰癖、窺淫癖;性施虐及被虐狂等),性別認同的障如易性癖及一些性犯罪的行為如強姦等。詳細瞭解接受精神治療的性歪曲行為,往往同時發覺不少與異性相處的障礙及問題,少部份更有性格上的偏差,甚至神經官能病等問題。

性變態發生率的界定存在不少困難。性犯罪記錄多是資料充足,但其數率取決於執法部門的發見率。由於大部份都不願求診,精神科病例記錄衹可代表部份需要求助的性變態行為。人口普查是昂貴的,加上需要受訪者回答不少深入性問題,得到不正確答案的機會很大,故較具參考價值的性研究不多,加上不同社會及文化背景,此等研究的跨文化應用便更審慎。

性變態除性施虐及被虐狂外,少見於女性,而此等行為亦與人體性腺活動及年齡有關,一般在發育時期明顯而隨著更年期趨向緩和。它的發展及形式會隨著社會及文化發展演變。兒童時期是性心理發展的重要階段,此期間家庭及其他環境的變遷足以構成此等行為的遠因。心理分析家便多專注此時期心性發展的障,行為學派亦多作如下假設:在偶然情況下,戀物、易裝、窺淫等行為可能透過條件反射的機制而固定。

性變態的識別並不困難,但必須與其他可能引起同類行為的精神病患加以區分。老年癡呆症可引致戀童癖行為,精神分裂症可與同性戀、施虐狂等併發,而露陰癖及其他色情表現可見於躁狂症、癲癇症等。

戀童癖(Paedophilia)

經常選擇異或同性兒童(多為未達發育期)作性行為及/或性幻想者。他們大多缺乏自信心,不敢與成年異性或同性對像發生關係,轉而尋找兒童作為代替性對象。從不少有關兒童的色情刊物,及時有發現的雛妓罪案,戀童癖實非罕見。他們少有自願要求幫助,基於對兒童(少於十六歲的女童及少於廿一歲男童)的性侵擾,部份戀童者會透過法庭轉介治療,但其治療效果未見理想。

戀童癖者表現於正常背景及智能的青少年。而中年男性經常地選擇兒童為性對象,多是沒法成功地與異性發展關係或是有其他心理誘因。至於老年人出現戀童表現,多有其精神病患的原因。

綜觀以上論述,部份性變態行為在私下及不影響他人的情況下進行,而行者自得其樂時,是否需要接受診治而致令其徹底改變此等癖好?正如前述有關定義不正常性行的困難,這個問題同樣地在不同層面如社會、法律、宗教、哲學、醫學及精神醫學上都有其獨特的考慮。英國一九八三年修訂的精神健康法例註明性變態行為本身並不能單獨構成一種精神障礙而引用該法例加以治療。

然而有不少性變異行為循不同途徑尋求輔導及治療。部份透過配偶、家人或法庭轉介至有關機構尋求診治,亦有部份基於對性變異行為感到羞恥抑鬱尋求協助。通過詳細評估求助者之性變異行為及其他生活環節的重要性,與異性的關係及求助者的精神狀況,排除其他精神病患,並要瞭解求助者是否要求改變其性變異行為,始可作出診治。

適當輔導及支持可幫助求助者瞭解及適應本身性變異行徑。如求助者希望減少及停止性變異行為,除了多鼓勵與異性相交及其他社交活動外,一些心理及行為治療方法更可針個別行為而加以改變及糾正,不少性變異行為都能透過專業輔導及治療而得到幫助。
2006-12-12 7:08 am
戀童辟可否醫治...ANS 是可以的
以用CBT(認知行為治療) 的B MOD(行為糾正) 來糾正
戀童辟算唔算係一種變態心理學
ANS : 是
由於太多了...您可睇睇
Ab-psy 的545頁
心理出版社
作者 R.j comer


收錄日期: 2021-04-18 19:53:4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211000051KK04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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