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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生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通過行政手段控制公民生育,對中國人口實行計劃管理的人口控制政策。
據政府官方說法,計劃生育的目的是「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國家推行計劃生育,使人口的增長同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相適應。」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公民有生育的權利,也有依法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夫妻雙方在實行計劃生育中負有共同的責任。」
歷史
1798年英國牧師托馬斯·羅伯特·馬爾薩斯發表《人口學原理》。認為只有自然原因、災難、道德限制和罪惡才能限制人口過度增長。具體請看人口控制。
1950年代馬寅初首先提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人口控制(非計劃生育)。但當時人口控制並未真正實行,中國家庭生育未受政府影響。
1970年代末中國人口急劇增長,因人口壓力巨大政府最終設立計劃生育委員會(計生委),計劃生育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策,此後計劃生育逐步強化實施。
1977年8月12~18日 中共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到本世紀末,必須力爭把我國的人口控制在十二億以內。」
2000年代初許多地區(特別是經濟發達城市)政策調整,1980年代的第一批獨生子女已達適婚年齡,計劃生育有一定放鬆,如獨生子女夫妻允許生2胎。
2005年中國大陸媒體出現有關富人超生造成窮人不平等地位的討論。隨後政府立法,根據違反計劃生育法規者的家庭收入決定具體罰款額。
[編輯] 毛澤東
「我看人類對自己最不會管理,對於工廠的生產,生產布匹,生產桌椅板凳,生產鋼鐵,他都有計劃,對於生產人類自己就是沒有計劃,就是無政府主義。人類要控制自己,做到有計劃地增長,有時候使他能夠增加一點,有時候停頓一下。提議設一個委員會,節育委員會」(1957年2月27日,毛澤東在最高國務會議第十一次會議上的講話)
「計劃生育,也來個十年計劃。少數民族地區不要去推廣,人少的地方也不要去推廣。就是在人口多的地方,也要進行試點,逐步推廣,逐步達到普遍計劃生育。將來要做到完全有計劃的生育。」(1957年10月9日,毛澤東在中共擴大的八屆三中全會的講話)
評價
有人認為,是毛澤東直接導致了中國人口「過剩」。
毛澤東在50年代相信「人多力量大」,「人不但有一張嘴,還有一雙手,可以創造世界」,鼓勵中國女性生得越多越光榮,並嘉予有10個以上子女的女性「光榮媽媽」稱號。
毛澤東的支持者認為毛澤東:
沒有採取過鼓勵人口增長的措施、反右運動整肅馬寅初(北大校長)與人口無關。
理解馬爾薩斯理論;「計劃生育」一詞是毛澤東發明的。
鄧小平
[編輯] 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 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具體辦法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注意:胎是指成功生育,與一次懷孕的嬰兒數量無關,即一次懷孕無論有多少胚胎都算做1胎。
各地計生委負責具體執行本地計劃生育政策,通常:
部分地區農村家庭擁有生育2胎的權利。少數民族家庭多半可生育2胎,部分地區可生育3胎,視各地法規不同。城市漢族只允許生育1胎。雙胞胎、多胞胎已達規定計劃生育數的不得再生育。
在計劃生育早期,政府提供「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併發放象徵性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來鼓勵家庭遵守計劃生育政策:政府宣稱的獨生子女家庭所享受優惠。
計劃生育屬於強制執行。通常,倘使發現在胎兒未出生時,或者說流產可行時,計生委執法人員將強制把非計劃懷孕者送至醫院進行流產。倘使發現在胎兒已經出生後,計生委將依法對該家庭處以大額罰款。現在,此罰款的金額參照該家庭的年收入,為此金額的數倍。例如江蘇省計劃生育條例(1990)規定超生第一胎將「對夫妻雙方按其孩子出生前兩年平均年經濟總收入的三倍處以罰款」。
某些基層政府機關在執行計劃生育政策時候採取野蠻、粗暴暴力手段,並且乘機獲取非法經濟利益,對於反抗和異議者,某些政府部門則會利用行政權力打擊報復。 [1]
有反對者稱計生委等部門迫害反對計劃生育者,令違反計劃生育的婦女流產、長期節育,使沒完成計生指標的政府幹部被處罰、免職或不能升遷。
結果
計劃生育結果複雜,對中國人口結構,文化都產生了很大影響。它使中國人口增長率達到極低水準,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次人口普查顯示1990年代末生育率為1.3,若繼續維持計劃生育,中國人口達到13.4億後將快速下降,在2100年降至4.7億(每下一代相當於上一代人口62%)。政府認為這對中國民眾生活水準提高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2005年中國大陸人口出生率為12.40‰,低於全球人口出生率
政府及各大學統計推測:因人口基數過大,中國大陸人口最高峰在2000年代仍未到來,未來總人口數將依然保持淨增長。
少數反對者認為計劃生育推遲社會矛盾爆發、掩蓋危機,各種社會問題因「中國人口多底子薄」觀念不能解決。
生育文化
隨著教育程度及經濟水準提高,中國大陸許多城市也面臨著與已開發國家同樣的窘境:年輕家庭越來越不願意養育孩子,甚至放棄生育來換取富裕、自由的生活。
在中國大陸一些地區,民眾仍存在普遍重男輕女思想(經常是為香火傳承)。
中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缺失和生產力水準總體較低,強壯的男性勞動力對於保障整個家庭的生活水準依然是至關重要的,女性子女長大成人後要出嫁,造成父母年老時失去維持生活必須勞動力。所以許多家庭為生男孩,不惜違法受罰款而超計劃生育。
為維持性比例平衡,中國政府嚴厲禁止採用B超等手段對腹中胎兒進行性別鑒別。
人口結構
Template:Uncyclopedia-zhtw 許多人認為計劃生育使中華人民共和國:
城市年輕漢族極少有兄弟姐妹
人口結構中迅速出現人口老齡化
因性別鑒定使男女比例失調
一些人認為以上問題將引發社會危機。
人口
一些反對者稱,參照已開發國家社會的經驗,應該擔心的是人口老齡化和人口減少而不是人口爆炸。
公民權利
許多人認為「計劃生育」和「家庭計劃」(Family planning)的最大區別在於「計劃生育」是憲法規定的公民義務,除中國計劃生育外的家庭計劃則是通常可得到政府補助、服務和相關諮詢,由民眾自願進行。
部分反對者認為,社會中的生育問題應該由家庭自願決定,政府無權干預。
許多國外人權組織一直批評計劃生育政策侵犯人權。
外部連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Gapminder基金會—地球人口及GDP的統計數據Google Gapminder
聯合國全球人口資料庫
[編輯] 正面
政府白皮書《中國的計劃生育》
政府領導關於計劃生育的文章
負面
資源問題教授Simon
關於中國人口問題的系列對話
易富賢博士論人口
尷尬的13億人口日
臺灣大學人口研究中心
臨沂野蠻計生與維權
光棍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