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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島事件(又稱高雄事件、高雄暴力事件叛亂案),是1979年12月在台灣高雄發生的一場遭到暴力鎮壓的民主運動,對台灣的歷史發展有著重要影響,對今天的台灣政治、甚至台灣獨立運動的發展,也都扮演著相當程度的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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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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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島之前的黨外運動
所謂的「黨外」,指的就是在國民黨統治台灣時期進行反獨裁、爭取民主、自由運動的政治組織或個人。在早期,「黨外」人士主要是通過創辦雜誌來宣傳自己的政治主張(如雷震的《自由中國》等),但是到1970年代以後,「黨外」人士開始透過選舉的機制,進行進一步的串聯和組織工作。
「黨外」的第一次組織化嘗試是在1978年中央民意代表增額選舉時期,當時非國民黨的候選人康寧祥﹑張春男、黃天福、姚嘉文、以及呂秀蓮等人,在選舉期間以黃信介、林義雄和施明德為中心,成立「台灣黨外人士助選團」,作為共同的選舉後援組織。他們不但舉辦各種座談會、記者招待會等,也正式發表共同政見。助選團的總幹事由施明德擔任。
在助選團的協助下,黨外人士發動了龐大的文宣攻勢,印製自己的傳單、海報進行散發,很快就獲得了極大的影響力。但是在1978年12月16日,美國政府突然告知臺北,即將終止與中華民國政府的外交關係。這個事件在政壇引發強烈的反應。總統蔣經國在獲知消息後,行使憲法「臨時條款」所賦予的緊急權力,宣佈終止選舉,即日起停止一切選舉活動。
這個決定引起黨外人士的反對,許信良、余登發等人在12月25日發表《黨外人士國是聲明》,要求恢復選舉,並主張由台灣人民自己決定自己的前途和命運。1979年1月21日,黨外運動的重要領袖余登發因叛亂罪遭逮捕,當時任桃園縣長的許信良於是在次日領導20多名黨外人士發動要求釋放余登發的橋頭遊行,這是國民黨統治台灣以來所發起的第一次集會遊行事件。
余登發被逮捕後,在施明德等人的努力下,黨外人士組成了一個60人的「人權保護委員會」,在3月9日開庭時,由姚嘉文擔任余登發的辯護律師,委員會也與國際特赦組織合作為釋放余登發而努力。此時施明德等人就已經開始籌劃一份黨外雜誌。4月20日,監察院通過了對許信良的彈劾案,委員會再度組織聲援。隨著事態的惡化,許信良被迫在1979年秋前往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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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島雜誌》
1979年5月中,黃信介申請創辦一個新的雜誌。6月2日,《美麗島》雜誌社在臺北正式掛牌成立。在7月9日的會議上,該社正式確定許信良為社長,呂秀蓮、黃天福擔任副社長,張俊宏為總編輯,施明德為總經理。當時《美麗島》旗下網羅了各派的黨外人士,包括了當時傾向統一的社會主義團體「夏潮」、以及以康寧祥為代表的穩健派,但是主要還是以施明德等激進派為骨幹。
施明德後來在大牢時表示,創辦《美麗島》的目的是「要形成沒有黨名的政黨,主張實行國會全面改選與地方首長改選」。但是在同時,一批所謂的「反共義士」另外創辦了《疾風》雜誌,與《美麗島》相抗衡,甚至不斷用暴力襲擊《美麗島》的辦公室。雖然「反共義士」自稱為民間團體,但很有可能受到政府指使而對《美麗島》進行攻擊。
《美麗島》的知名度不斷提高,到1979年11月發行量已經超過8萬冊。11月20日,「美麗島政團」在臺中舉辦「美麗島之夜」,會中開始籌劃在世界人權日當天在高雄舉行遊行。而這時《美麗島》雜誌在高雄的服務處已經兩次遭人砸毀,黃信介本人的住宅也遭到攻擊,事態一觸即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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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島事件」事件本身
1979年12月10日是世界人權日,「台灣人權委員會」以此申請集會。11月30日正式向高雄市第一分局提出申請,要求在12月10日下午舉行遊行活動,但一直都未獲批准。在多次嘗試失敗後,黨外人士決定依原定計劃在高雄舉行遊行。
12月9日,國民黨政府以將舉行演習為由,宣佈將在次日禁止任何示威遊行活動,其實主要針對的就是《美麗島》可能的遊行活動。當日,兩名《美麗島》的義工姚國建和邱勝雄,在發傳單告示次日活動時被警察逮捕,並遭到毆打、刑求。《美麗島》工作人員在得知消息後立即前往警察局要求放人,一直到次日凌晨,兩人才被釋放。這次的「鼓山事件」引起公憤,一些原本並未計劃參加12月10日遊行的黨外人士,也立即前往高雄,準備參加遊行。
12月10日晚上6點,遊行隊伍出發,但同時當局已經出動鎮暴部隊。由於原定集會地點「扶輪公園」已經被封鎖,遊行隊伍只能臨時改變集會地點,即現今新興分局前的大圓環。在到達後由黃信介首先發表談話,但很快遊行隊伍就被鎮暴警察包圍。施明德與姚嘉文出面與警方談判,要求警方允許他們在原定地點集會到晚上11點,並要求撤回鎮暴部隊,不過可以讓警察到現場維護秩序,但是這些要求通通都遭到駁回。晚上8點半,鎮暴警察在遊行現場開始噴射催淚瓦斯,令現場失去控制,爆發嚴重衝突。到10時左右警方又增派警力,雙方發生衝突。
事件發生後,12月13日清晨六點,軍警情治人員展開全島同步的大逮捕政府開始陸續追捕黨外人士。1980年2月20日,警總軍法處以叛亂罪將黃信介、施明德、張俊宏、姚嘉文、林義雄、陳菊、呂秀蓮、林弘宣等人起訴,其他30多人則在一般法庭遭到起訴。在張德銘、陳繼盛等人的協助下,被告方開始聘請辯護律師,最後組成了一個15人的律師團,每名被告有兩名律師協助辯護。最後判決結果,8人全部有罪,施明德被判無期徒刑,黃信介14年有期徒刑,其餘6人12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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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島事件」的影響
美麗島事件對今天台灣的政局有很大影響。台灣政壇現今執政黨民主進步黨中的多數領袖,幾乎都曾經不同程度地參與了美麗島事件。在8名主要被告中,呂秀蓮現為副總統,姚嘉文擔任考試院院長,林義雄為民進黨前黨主席,張俊宏為立法委員、陳菊曾擔任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均是民進黨內有相當影響力的領導人。在辯護律師方面,當年黃信介的辯護律師之一陳水扁,現在已經成為中華民國總統;謝長廷也曾擔任民進黨黨主席和高雄市市長,2005年任行政院長;蘇貞昌曾任臺北縣縣長、總統府祕書長、民進黨黨主席,2006年任行政院長;張俊雄則曾任行政院院長以及民進黨的秘書長,現為民進黨不分區立法委員。
但是另一方面,曾任民進黨黨主席的美麗島事件另兩名主角施明德與許信良,均已經離開民進黨,並常常批評民進黨的政策。林義雄本人雖為前民進黨黨主席,下臺後因「核四」問題,也曾另外辦過一場反核遊行,2006年1月宣佈退黨。
事件的另一方主角中,也有許多人在今天的台灣政壇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當時擔任新聞局長的宋楚瑜,在2000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中僅以30多萬票的細微差距敗於陳水扁,目前是親民黨的黨主席、並在2004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中成為泛藍聯盟的副總統候選人。
美麗島事件也成為民進黨的政治資本。雖然美麗島事件時民進黨尚未成立,民進黨內有許多人都曾參與過這次政治事件。民進黨以此突顯自己在爭取民主、推動改革方面的功績,反映出國民黨當時的專制統治。但是在民進黨內部,美麗島事件也會被利用來作為黨內奪權的政治資本。例如在2004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民進黨黨內的副手爭奪之中,呂秀蓮就曾利用此事件來批評29名「反呂」立委,而在「反呂」立委中,也有人批評呂秀蓮是在美麗島事件中供出最多同志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