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島事件

2006-12-10 9:38 pm
我想問美麗島事件係咩,同呂秀連等人有咩關係?

回答 (4)

2006-12-10 9:40 pm
✔ 最佳答案
美麗島事件(又稱高雄事件、高雄暴力事件叛亂案),是1979年12月在台灣高雄發生的一場遭到暴力鎮壓的民主運動,對台灣的歷史發展有著重要影響,對今天的台灣政治、甚至台灣獨立運動的發展,也都扮演著相當程度的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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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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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島之前的黨外運動
所謂的「黨外」,指的就是在國民黨統治台灣時期進行反獨裁、爭取民主、自由運動的政治組織或個人。在早期,「黨外」人士主要是通過創辦雜誌來宣傳自己的政治主張(如雷震的《自由中國》等),但是到1970年代以後,「黨外」人士開始透過選舉的機制,進行進一步的串聯和組織工作。
「黨外」的第一次組織化嘗試是在1978年中央民意代表增額選舉時期,當時非國民黨的候選人康寧祥﹑張春男、黃天福、姚嘉文、以及呂秀蓮等人,在選舉期間以黃信介、林義雄和施明德為中心,成立「台灣黨外人士助選團」,作為共同的選舉後援組織。他們不但舉辦各種座談會、記者招待會等,也正式發表共同政見。助選團的總幹事由施明德擔任。
在助選團的協助下,黨外人士發動了龐大的文宣攻勢,印製自己的傳單、海報進行散發,很快就獲得了極大的影響力。但是在1978年12月16日,美國政府突然告知臺北,即將終止與中華民國政府的外交關係。這個事件在政壇引發強烈的反應。總統蔣經國在獲知消息後,行使憲法「臨時條款」所賦予的緊急權力,宣佈終止選舉,即日起停止一切選舉活動。
這個決定引起黨外人士的反對,許信良、余登發等人在12月25日發表《黨外人士國是聲明》,要求恢復選舉,並主張由台灣人民自己決定自己的前途和命運。1979年1月21日,黨外運動的重要領袖余登發因叛亂罪遭逮捕,當時任桃園縣長的許信良於是在次日領導20多名黨外人士發動要求釋放余登發的橋頭遊行,這是國民黨統治台灣以來所發起的第一次集會遊行事件。
余登發被逮捕後,在施明德等人的努力下,黨外人士組成了一個60人的「人權保護委員會」,在3月9日開庭時,由姚嘉文擔任余登發的辯護律師,委員會也與國際特赦組織合作為釋放余登發而努力。此時施明德等人就已經開始籌劃一份黨外雜誌。4月20日,監察院通過了對許信良的彈劾案,委員會再度組織聲援。隨著事態的惡化,許信良被迫在1979年秋前往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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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島雜誌》
1979年5月中,黃信介申請創辦一個新的雜誌。6月2日,《美麗島》雜誌社在臺北正式掛牌成立。在7月9日的會議上,該社正式確定許信良為社長,呂秀蓮、黃天福擔任副社長,張俊宏為總編輯,施明德為總經理。當時《美麗島》旗下網羅了各派的黨外人士,包括了當時傾向統一的社會主義團體「夏潮」、以及以康寧祥為代表的穩健派,但是主要還是以施明德等激進派為骨幹。
施明德後來在大牢時表示,創辦《美麗島》的目的是「要形成沒有黨名的政黨,主張實行國會全面改選與地方首長改選」。但是在同時,一批所謂的「反共義士」另外創辦了《疾風》雜誌,與《美麗島》相抗衡,甚至不斷用暴力襲擊《美麗島》的辦公室。雖然「反共義士」自稱為民間團體,但很有可能受到政府指使而對《美麗島》進行攻擊。
《美麗島》的知名度不斷提高,到1979年11月發行量已經超過8萬冊。11月20日,「美麗島政團」在臺中舉辦「美麗島之夜」,會中開始籌劃在世界人權日當天在高雄舉行遊行。而這時《美麗島》雜誌在高雄的服務處已經兩次遭人砸毀,黃信介本人的住宅也遭到攻擊,事態一觸即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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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島事件」事件本身
1979年12月10日是世界人權日,「台灣人權委員會」以此申請集會。11月30日正式向高雄市第一分局提出申請,要求在12月10日下午舉行遊行活動,但一直都未獲批准。在多次嘗試失敗後,黨外人士決定依原定計劃在高雄舉行遊行。
12月9日,國民黨政府以將舉行演習為由,宣佈將在次日禁止任何示威遊行活動,其實主要針對的就是《美麗島》可能的遊行活動。當日,兩名《美麗島》的義工姚國建和邱勝雄,在發傳單告示次日活動時被警察逮捕,並遭到毆打、刑求。《美麗島》工作人員在得知消息後立即前往警察局要求放人,一直到次日凌晨,兩人才被釋放。這次的「鼓山事件」引起公憤,一些原本並未計劃參加12月10日遊行的黨外人士,也立即前往高雄,準備參加遊行。
12月10日晚上6點,遊行隊伍出發,但同時當局已經出動鎮暴部隊。由於原定集會地點「扶輪公園」已經被封鎖,遊行隊伍只能臨時改變集會地點,即現今新興分局前的大圓環。在到達後由黃信介首先發表談話,但很快遊行隊伍就被鎮暴警察包圍。施明德與姚嘉文出面與警方談判,要求警方允許他們在原定地點集會到晚上11點,並要求撤回鎮暴部隊,不過可以讓警察到現場維護秩序,但是這些要求通通都遭到駁回。晚上8點半,鎮暴警察在遊行現場開始噴射催淚瓦斯,令現場失去控制,爆發嚴重衝突。到10時左右警方又增派警力,雙方發生衝突。
事件發生後,12月13日清晨六點,軍警情治人員展開全島同步的大逮捕政府開始陸續追捕黨外人士。1980年2月20日,警總軍法處以叛亂罪將黃信介、施明德、張俊宏、姚嘉文、林義雄、陳菊、呂秀蓮、林弘宣等人起訴,其他30多人則在一般法庭遭到起訴。在張德銘、陳繼盛等人的協助下,被告方開始聘請辯護律師,最後組成了一個15人的律師團,每名被告有兩名律師協助辯護。最後判決結果,8人全部有罪,施明德被判無期徒刑,黃信介14年有期徒刑,其餘6人12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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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島事件」的影響
美麗島事件對今天台灣的政局有很大影響。台灣政壇現今執政黨民主進步黨中的多數領袖,幾乎都曾經不同程度地參與了美麗島事件。在8名主要被告中,呂秀蓮現為副總統,姚嘉文擔任考試院院長,林義雄為民進黨前黨主席,張俊宏為立法委員、陳菊曾擔任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均是民進黨內有相當影響力的領導人。在辯護律師方面,當年黃信介的辯護律師之一陳水扁,現在已經成為中華民國總統;謝長廷也曾擔任民進黨黨主席和高雄市市長,2005年任行政院長;蘇貞昌曾任臺北縣縣長、總統府祕書長、民進黨黨主席,2006年任行政院長;張俊雄則曾任行政院院長以及民進黨的秘書長,現為民進黨不分區立法委員。
但是另一方面,曾任民進黨黨主席的美麗島事件另兩名主角施明德與許信良,均已經離開民進黨,並常常批評民進黨的政策。林義雄本人雖為前民進黨黨主席,下臺後因「核四」問題,也曾另外辦過一場反核遊行,2006年1月宣佈退黨。
事件的另一方主角中,也有許多人在今天的台灣政壇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當時擔任新聞局長的宋楚瑜,在2000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中僅以30多萬票的細微差距敗於陳水扁,目前是親民黨的黨主席、並在2004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中成為泛藍聯盟的副總統候選人。
美麗島事件也成為民進黨的政治資本。雖然美麗島事件時民進黨尚未成立,民進黨內有許多人都曾參與過這次政治事件。民進黨以此突顯自己在爭取民主、推動改革方面的功績,反映出國民黨當時的專制統治。但是在民進黨內部,美麗島事件也會被利用來作為黨內奪權的政治資本。例如在2004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民進黨黨內的副手爭奪之中,呂秀蓮就曾利用此事件來批評29名「反呂」立委,而在「反呂」立委中,也有人批評呂秀蓮是在美麗島事件中供出最多同志的人
2006-12-10 11:30 pm
美麗島事件(又稱高雄事件、高雄暴力事件叛亂案),是1979年12月在台灣高雄發生的一場遭到暴力鎮壓的民主運動,對台灣的歷史發展有著重要影響,對今天的台灣政治、甚至台灣獨立運動的發展,也都扮演著相當程度的重要角色。




[編輯] 歷史背景

[編輯] 美麗島之前的黨外運動
所謂的「黨外」,指的就是在國民黨統治台灣時期進行反獨裁、爭取民主、自由運動的政治組織或個人。在早期,「黨外」人士主要是通過創辦雜誌來宣傳自己的政治主張(如雷震的《自由中國》等),但是到1970年代以後,「黨外」人士開始透過選舉的機制,進行進一步的串聯和組織工作。

「黨外」的第一次組織化嘗試是在1978年中央民意代表增額選舉時期,當時非國民黨的候選人康寧祥﹑張春男、黃天福、姚嘉文、以及呂秀蓮等人,在選舉期間以黃信介、林義雄和施明德為中心,成立「台灣黨外人士助選團」,作為共同的選舉後援組織。他們不但舉辦各種座談會、記者招待會等,也正式發表共同政見。助選團的總幹事由施明德擔任。

在助選團的協助下,黨外人士發動了龐大的文宣攻勢,印製自己的傳單、海報進行散發,很快就獲得了極大的影響力。但是在1978年12月16日,美國政府突然告知台灣,即將終止與中華民國政府的外交關係。這個事件在政壇引發強烈的反應。總統蔣經國在獲知消息後,行使憲法「臨時條款」所賦予的緊急權力,宣佈終止選舉,即日起停止一切選舉活動。

這個決定引起黨外人士的反對,許信良、余登發等人在12月25日發表《黨外人士國是聲明》,要求恢復選舉,並主張由台灣人民自己決定自己的前途和命運。1979年1月21日,黨外運動的重要領袖余登發因叛亂罪遭逮捕,當時任桃園縣長的許信良於是在次日領導20多名黨外人士發動要求釋放余登發的橋頭遊行,這是國民黨統治台灣以來所發起的第一次集會遊行事件。

余登發被逮捕後,在施明德等人的努力下,黨外人士組成了一個60人的「人權保護委員會」,在3月9日開庭時,由姚嘉文擔任余登發的辯護律師,委員會也與國際特赦組織合作為釋放余登發而努力。此時施明德等人就已經開始籌劃一份黨外雜誌。4月20日,監察院通過了對許信良的彈劾案,委員會再度組織聲援。隨著事態的惡化,許信良被迫在1979年秋前往美國。


[編輯] 《美麗島雜誌》
1979年5月中,黃信介申請創辦一個新的雜誌。6月2日,《美麗島》雜誌社在臺北正式掛牌成立。在7月9日的會議上,該社正式確定許信良為社長,呂秀蓮、黃天福擔任副社長,張俊宏為總編輯,施明德為總經理。當時《美麗島》旗下網羅了各派的黨外人士,包括了當時傾向統一的社會主義團體「夏潮」、以及以康寧祥為代表的穩健派,但是主要還是以施明德等激進派為骨幹。

施明德後來在大牢時表示,創辦《美麗島》的目的是「要形成沒有黨名的政黨,主張實行國會全面改選與地方首長改選」。但是在同時,一批所謂的「反共義士」另外創辦了《疾風》雜誌,與《美麗島》相抗衡,甚至不斷用暴力襲擊《美麗島》的辦公室。雖然「反共義士」自稱為民間團體,但很有可能受到政府指使而對《美麗島》進行攻擊。

《美麗島》的知名度不斷提高,到1979年11月發行量已經超過8萬冊。11月20日,「美麗島政團」在臺中舉辦「美麗島之夜」,會中開始籌劃在世界人權日當天在高雄舉行遊行。而這時《美麗島》雜誌在高雄的服務處已經兩次遭人砸毀,黃信介本人的住宅也遭到攻擊,事態一觸即發。


[編輯] 「美麗島事件」事件本身
1979年12月10日是世界人權日,「台灣人權委員會」以此申請集會。11月30日正式向高雄市第一分局提出申請,要求在12月10日下午舉行遊行活動,但一直都未獲批准。在多次嘗試失敗後,黨外人士決定依原定計劃在高雄舉行遊行。

12月9日,國民黨政府以將舉行演習為由,宣佈將在次日禁止任何示威遊行活動,其實主要針對的就是《美麗島》可能的遊行活動。當日,兩名《美麗島》的義工姚國建和邱勝雄,在發傳單告示次日活動時被警察逮捕,並遭到毆打、刑求。《美麗島》工作人員在得知消息後立即前往警察局要求放人,一直到次日凌晨,兩人才被釋放。這次的「鼓山事件」引起公憤,一些原本並未計劃參加12月10日遊行的黨外人士,也立即前往高雄,準備參加遊行。

12月10日晚上6點,遊行隊伍出發,但同時當局已經出動鎮暴部隊。由於原定集會地點「扶輪公園」已經被封鎖,遊行隊伍只能臨時改變集會地點,即現今新興分局前的大圓環。在到達後由黃信介首先發表談話,但很快遊行隊伍就被鎮暴警察包圍。施明德與姚嘉文出面與警方談判,要求警方允許他們在原定地點集會到晚上11點,並要求撤回鎮暴部隊,讓警察可以到現場維護秩序;但是這些要求通通都遭到駁回。晚上8點半,鎮暴警察在遊行現場開始噴射催淚氣體,令現場失去控制,爆發嚴重衝突。到10時左右警方又增派警力,雙方更發生更大規模的衝突。

事件發生後,12月13日清晨六點,軍警懲治人員展開全島同步的大逮捕,政府陸續追捕黨外人士。1980年2月20日,警總軍法處以叛亂罪將黃信介、施明德、張俊宏、姚嘉文、林義雄、陳菊、呂秀蓮、林弘宣等人起訴,其他30多人則在一般法庭遭到起訴。在張德銘、陳繼盛等人的協助下,被告方開始聘請辯護律師,最後組成了一個15人的律師團,每名被告有兩名律師協助辯護。最後判決結果,8人全部有罪,施明德被判無期徒刑,黃信介14年有期徒刑,其餘6人12年有期徒刑。


[編輯] 「美麗島事件」的影響
美麗島事件對今天台灣的政局有很大影響。台灣政壇現今執政黨民主進步黨中的多數領袖,幾乎都曾經不同程度地參與了美麗島事件。在8名主要被告中,呂秀蓮現為副總統,姚嘉文擔任考試院院長,林義雄為民進黨前黨主席,張俊宏為立法委員、陳菊曾擔任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均是民進黨內有相當影響力的領導人。在辯護律師方面,當年黃信介的辯護律師之一陳水扁,現在已經成為中華民國總統;謝長廷也曾擔任民進黨黨主席和高雄市市長,2005年任行政院長;蘇貞昌曾任臺北縣縣長、總統府祕書長、民進黨黨主席,2006年任行政院長;張俊雄則曾任行政院院長以及民進黨的秘書長,現為民進黨不分區立法委員。

但是另一方面,曾任民進黨黨主席的美麗島事件另兩名主角施明德與許信良,均已經離開民進黨,並常常批評民進黨的政策。林義雄本人雖為前民進黨黨主席,下臺後因「核四」問題,也曾另外辦過一場反核遊行,2006年1月宣佈退黨。

事件的另一方主角中,也有許多人在今天的台灣政壇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當時擔任新聞局長的宋楚瑜,在2000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中僅以30多萬票的細微差距敗於陳水扁,目前是親民黨的黨主席、並在2004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中成為泛藍聯盟的副總統候選人。

美麗島事件也成為民進黨的政治資本。雖然美麗島事件時民進黨尚未成立,民進黨內有許多人都曾參與過這次政治事件。民進黨以此突顯自己在爭取民主、推動改革方面的功績,反映出國民黨當時的專制統治。但是在民進黨內部,美麗島事件也會被利用來作為黨內奪權的政治資本。例如在2004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民進黨黨內的副手爭奪之中,呂秀蓮就曾利用此事件來批評29名「反呂」立委,而在「反呂」立委中,也有人批評呂秀蓮是在美麗島事件中供出最多同志的人。
2006-12-10 9:44 pm
台灣自1947年的「228」事件和從1948年退守台灣的國民政府宣佈戒嚴令(戒嚴令要到1987年方告解除)後,台灣全島基本上受到國民政府的威權統治,陷入了一段後人稱為「白色恐佈」的黑暗時期﹕社會不論在人權、各種自由和人身安全都因為政府所訂立的「戒嚴法」和各種情治系統而受到不同程度的扼殺。而1979年所發生的美麗島事件,除了代表自「228」以來社會與政府的矛盾再一次透過大規模衝突爆發外,也標誌了威權統治的陰影漸漸從台灣消退。

所謂「美麗島」是指於1979年8月16日創刊的一本台灣政論雜誌,由許信良、張俊宏、姚嘉文、林義雄、施明德五位非國民黨籍在野人士策劃。創立此雜誌的目的,在於團結黨外力量,組成一個「沒有黨名的黨」(施德明語),與國民黨政府抗衡(當時有人認為,該刊物與「台獨」運動有關)。在該雜誌的頭四期大賣後,該雜誌已在全台灣各地先後設立了二十個地區服務處,成為了國民政府、外省既得利益者和極右派的頭號目標。在「美麗島」事件在12月10日人權日於高雄爆發時,雙方已經發生零星衝突。直至在12月10日「美麗島」高雄服務處舉辦演講會時,軍警與群眾爆發大規模衝突後(這次衝突的成因一直眾說紛紜,一說為政府指使右翼份子與軍警黑幫混入群眾鬧事,而當時的官方說法與輿論都普遍認為這是一有組織、有計劃、有預謀地襲擊警察,破壞社會安寧的兇殘暴力事件。),政府才採取行動。12月13日<美麗島>雜誌被新聞處處分,停刊一年並扣押所有出版刊物﹔而包括施明德、信介、呂秀蓮、林義雄等十六人在半個月內先後被捕,除了黃信介、呂秀蓮等七人送交軍事法庭作公開審理外,其餘被押人士均送交司法機關辦理,在國際注視下,該七人判刑由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十二年不等。

「美麗島」事件是自1947年「228」鎮壓事件後,在台灣本土發生的最嚴重社會衝突。在「228」事件後之二十年,國民政府一直能以對社會各方面嚴密的監控和「白色恐佈」措施(例如各種嚴酷的「戒嚴法」,以「叛亂」、「匪諜」等罪對付異見份子和百姓,甚至以言論和互相告發入罪,輕則重囚,重可致死)來穩住社會之控制權,但亦造成了社會大眾對政府的不信任和不同程度的矛盾,例如1948至49年間入台的外省人與本土百姓、黨外人士之間在政治主導權和社會權益一直在不斷角力。早年的台灣政府採用一黨獨大制,政府要員、眾議院和人民代表長期為外省國民黨人所把持,本地百姓一直得不到參與地方以至全國事務的機會,一些本地的菁英知識份子只好以出版刊物和街頭抗爭來表達自身的要求,例如取自由、民主以至「由台灣人當家作主」。而美麗島事件正是政府和在野雙方矛盾角力的一次大爆發。

當時的台灣總統蔣經國,知道自己父親治台的一套已行不通,允以1978年美國與中共建交,台灣失去了一強大後台的時侯,政府更需要社會各階層的支持,以和平共存。故此他「軟硬兼用」,在維持監控的同時,逐步洗刷過去政府的專權形象,推行憲政與民主化﹔而在「美麗島事件」上,由於國際間的注視(台灣早年在國際間的人權形象本就不佳),加上為了改變政府一向的形象和增加包容,除了在事件相關人士的軍事審判儘量公開外,也指示法庭不能判以死刑。此後,蔣經國繼績推行漸進式民主政策,並繼績支持本土菁英份子加入政府,直至1988年蔣經國去世李登輝繼任台灣總統止。

「美麗島事件」可說是「白色恐佈」在台灣落幕前最驚心動魄的一段情節。現時台灣雖初現民主,但是社會上仍存在過去遺留的問題,要解決台灣內的民族和南北矛盾,原住民權益以至「恐共」等疑問,仍需要當下台灣人民的努力。
2006-12-10 9:40 pm
美麗島is 台灣.
參考: me


收錄日期: 2021-04-18 20:08:3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210000051KK8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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