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了一個月後, 那位家長也無故地不致電我的朋友上門補習了.
但在最近, 補習社突然致電我的朋友說我的朋友存心欺詐, 要罰$1500, 否則會報警.
補習社說是家長主動向補習社報稱我的朋友實際上補了一個月.
事實上, 這件事上. 我的朋友有觸犯到香港法例上的欺詐罪嗎?
我的朋友應怎樣做?
更新1:
我的朋友有去報警, 可是證據不足. 另外, 我的朋友是已收了補習費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