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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飛(1103年—1142年1月27日),字鵬舉,相州湯陰(今河南安陽市湯陰縣)永和鄉孝悌里人,追謚岳武穆王,為中國南宋時期的名將。
生平
岳飛少年時喪父,由母親養育成人。傳說其母透過在他的背上刺「盡忠報國」[1]四個字,讓他銘記國仇家恨。曾經拜周侗為師學習武藝。
1124年21歲從軍為宗澤部下,屢建戰功,嘗以八百岳家軍大破五萬金兵,聲名大噪。歷官御前忠武統軍、鄂州駐荅諸軍都統制使、河陽等三鎮節度使。
1126年靖康之變,金兵攻破開封,北宋覆亡。1134年(紹興四年) ,岳飛首次伐金,收復襄陽、信陽等六郡。1135年,鎮守武昌,1136年(紹興六年)再次北伐,佔伊陽、洛陽,後因孤軍作戰而被迫撤回武昌。岳飛在這次北伐中壯志未酬,於武昌寫下《滿江紅》。
1140年(紹興十年)春,金兀朮南侵,岳飛出兵大破金兵,收復鄭州、洛陽,兵臨朱仙鎮(今河南開封南20公里),直迫北宋故都汴京。岳家軍士氣高昂,高喊「直搗黃龍」。主和派秦檜向宋高宗獻計,連發十二道金牌召回岳飛。岳飛退兵前,長嘆:「十年之功,毀於一旦!所得州郡,一朝全休!社稷江山,難以中興!乾坤世界,無由再復!」 結果岳飛的北伐因為政治原因而失敗。之後岳飛父子被秦檜以謀反罪名予以逮捕審訊,由於找不到證據而無審訊結果,最終秦檜以「莫須有」的罪名(韓世忠當面質問秦檜,秦檜支吾其詞「其事體莫須有(也許有)」),於紹興十一年農曆十二月二十九日(1142年1月27日)除夕之夜,在杭州大理寺風波亭被賜死。
至紹興三十二年(1153年),宋孝宗即位,準備北伐,便下詔平反岳飛,追封鄂王,諡武穆,忠武,改葬在西湖棲霞嶺,即杭州西湖畔「宋岳鄂王墓」,並立廟祀於湖北武昌,額名忠烈,修宋史列誌傳記。
[編輯] 被處死的原因
岳飛父子被宋高宗處死的原因有多種說法:
1. 宋高宗擔心如果岳飛取勝,可迎徽欽二帝回朝,宋高宗天子地位可能不保。但也有人認為宋高宗並不擔心此事。徽宗當時已死,而高宗和金國紹興議和時屢次強調要迎欽宗回宋。後來由於金國的反悔欽宗才未被釋放。欽宗本人在執政時就已心生退意,高宗並不懼怕失去權利。
2. 為討好金人,以利和談。
3. 秦檜是金國奸細。此說被大多數人認為是無稽之談。
4. 岳飛由於深受重用而干涉高宗立嗣的問題。高宗本人無後,而岳飛屢次上書建議高宗為社稷安定著想早日立嗣,犯了高宗的忌諱。岳飛用十二道金牌才被召回更顯得擁兵自重。所謂「莫須有」罪名是指其擁兵干涉立嗣,不需要證實其謀反罪名就可處死。
5. 一種大膽的猜測,岳飛可能是宋徽宗流落民間的兒子,趙構的兄弟。趙構因發現此事,才在短短的一年裡由高度信任岳飛轉而指示秦檜以「莫須有」罪名殺害岳飛。
文學中的岳飛
岳飛充滿傳奇色彩的悲劇故事成為後世文學作品的重要素材,也是元代到清代,甚至辛亥革命時漢族反抗異族政權的民族主義鬥爭的精神旗幟。這些帶有濃厚主觀色彩甚至民族偏見的作品已經將他「符號化」,以至於他真實生平反而無人問津。
[編輯] 孝道
在所有的故事中,岳飛被同時描繪為一個文武雙全的完美軍人與恪守儒家道德規範的模範。這些故事有的強調他與生具來的民族主義精神,如(岳母刺字),其母通過在他的背上刺「盡忠報國」四個字,讓他銘記國仇家恨。這個民間杜撰的故事也體現了他的「孝道」,在「家國同構」的中國古代社會有特殊寓意。
[編輯] 軍事
有的故事強調他的軍事天才,在《岳家軍》等民間文學作品中,岳家軍餓死不搶糧,凍死不拆屋,令行禁止,甚至讓敵人也有「撼山易,撼岳家軍難」的感嘆。他出師百戰百勝,朱仙鎮大捷,將金兵打得一敗塗地。幾乎所有的作品都著重描繪了他的個人悲劇,並把它和民族命運相聯繫。.
[編輯] 政治
這些描寫的共同范式如下:在戰局順利,本可直搗金國黃龍府的情況下,岳飛被南宋皇帝趙構十二道金牌招回,又被以「莫須有」的罪名處死。這些描寫體現了中國社會不自覺的「泛道德化」傾向,即用道德標準評價政治事件,把政治矛盾描繪為政治人物「忠」,「奸」的道德衝突。
值得一提的是,岳飛被誣陷至死而寧死不反,體現了儒家的忠君之道,也同時為這些作品所肯定。在明代話本《黃龍府》中,作者採取了反歷史主義的立場,將歷史改寫為岳飛打敗金朝軍隊,「直搗黃龍」。關於冤屈與忠誠的類似的命題也可以在《水滸傳》這樣的作品中被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