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資料:
了解你的保單價值
遇到周轉不靈,可不可以借用「壽險」中的儲蓄解決燃眉之急呢?
問: 我近日急需現金周轉,想起我的「人壽保險」累積有現金價值,不知可不可以向保險公司借貸這筆金錢應急?
答: 如果你購買的是「儲蓄壽險」,合約生效期間又有累積現金價值,遇有急需,是可以向保險公司借出這筆款項應急的;而且與市場上的私人貸款相比,保險公司貸款息率比較低,不需要任何抵押或入息證明,還款年期也會較有彈性。
問: 不知道能有多大借貸額呢?
答: 至於貸款額則根據保單積存的現金價值多少而定,一般最多可借相等於現金價值八至九成的數額。如果你以沒有依期還款及供款,保險公司會扣除戶口中未借出的現金價值作欠款利息;一旦扣清現金價值,保險合約就會失效。
問: 向保險公司借貸後,會不會對保險保障有影響呢?
答: 如果你能依期還款及供款,借貸不會影響合約的保額及你的索償權益。但是如果在仍未還清借貸期間提出索償,則保險公司會扣除未清還欠款,才將餘額賠償給受益人。
中斷「壽險」合約會有甚麼損失?
問: 我有一份供了十年的「人壽保險」,最近因孩子出生,想改買另一份回報率較高的新保險,以防萬一,這個決定對我有沒有負面影響呢?
答: 投保人考慮中斷舊保險時,應該知道這樣做會招致金錢上的損失,代價大約是舊保險的兩年保費。
其次是被保人現在享有的「保障權益」,可能因身體變化而受影響,例如:近年染上的疾病,可能會被視為高風險項目以致新保險保費較舊保險昂貴;又或者有關疾病被納入不保項目之列;甚至申請遭拒。
此外投保人的「索償權益」也會受損,例如「不可爭議條款」及「自殺條款」需要從新計算,因為要待保險合約生效兩年及一年才會生效。
說到底,買保險首要目的是確保保險受益人在被保人出事後,取得金錢應急,減輕經濟負擔,投資及儲蓄屬其次。
假如投保人因為剛為人父母而需要更多保障,在經濟情況許可下,最佳辦法是在原有保險合約上加大保額,或者多購買一份新的壽險;但是如果經濟能力有限,必須中斷舊合約才能買新的保險計劃,則應該先審慎考慮清楚上述種種損失,方好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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