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手提電話網絡公司毀約的問題

2006-12-08 9:49 am
我有 D 野想問 ar
係關於手提電話網絡公司的
如果簽左合約
但係冇交台費
比佢 cut 左台之後收到幾封信用公司寄黎 ge 信
最後收到張叫做 "庭外最後通知" ge 信
想問呢封係唔係就係律師信 ?
如果仲唔交係唔係就會寄法庭傳票?
如果呢封唔算係律師信
咁如果真係收到律師信係唔係就要上庭 ?
麻煩各位答一答我 la!
唔該晒~

回答 (2)

2006-12-08 10:04 am
✔ 最佳答案
我都試個冇交台費,比佢 cut 左之後收到幾封追數公司的信,封封都話要上門和我洽談,
你睇吓信封有冇律師樓的抬頭,同律師的名字及簽名.
有齊才是律師信.
欠佢?錢. 50000以下是小額錢債,唔使上法庭.
其實佢都好煩.佢追我都追了3年....債,最近冇追了.

2006-12-15 11:37:23 補充:
回答 :
果估係香港寛頻.
2006-12-08 10:29 pm
"庭外最後通知"這不是律師信,
他會申請小額法庭,會有正式法庭傳票寄比你,你唔上庭就審你敗數,你再唔比他也無計,因為再用法律方式追你成本太高,而且不一定追到.
最後出收數公司,但因銀碼不大收數公司利益不高,也只是打電話/寄信追.


收錄日期: 2021-04-12 23:22:1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208000051KK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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