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婚人....
想問下未夠 21 歲結婚.. 2 位證婚人係咪一定要係雙方父母???
回答 (2)
在本港, 只要男女雙方年滿十六歲, 便可以在各區婚姻註冊處或已領有執照的宗教場所註冊結婚。若任何一方年齡未滿二十一歲, 必須註明同意該宗婚姻合法監護人的姓名, 地址和同意書, 與及未成年者與監護人的關係。
2006-12-06 16:44:33 補充:
我係十七歲時結婚...而當其時監護人一定要我老豆去簽名!呀媽簽都唔得....!!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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