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需要轉名?

2006-12-06 6:55 pm
我爸爸剛剛去了o而我們住的單位是我爸媽聯名的o我們是否有需要把名字轉給我媽1人o

回答 (3)

2006-12-06 8:20 pm
✔ 最佳答案
聯權共有又俗稱「長命契」,即是指物業的共同擁有人﹝co-owners﹞均有權管有和使用物業的任何部份,而每人享有的權利及業權相等。若果逝世者的資產中包括聯權共有的物業,則逝世者在物業中的權益會自動轉移予在世的其他擁有人,而不會成為可分配遺產的一部份。

submit Death Certificate 便 ok.

http://www.hk-laws.net/Will/B03.htm
2006-12-08 10:48 am
唔使去轉架~
香港政府法例定,
如果兩夫妻同時一起擁有既物業,
其中一方過生,
會將佢所有財產自動轉給另一方.
2006-12-06 7:09 pm
要去土地註冊處職員會教如何做,不過手續會可能麻煩少少


收錄日期: 2021-04-12 18:15:5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206000051KK00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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