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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文(1866年11月12日—1925年3月12日),字逸仙,是近代中國的民主革命家,中華民國國父,中國國民黨總理,廣東省香山縣(今中山市)人;孫文流亡日本時曾化名中山樵,後人慣以中山先生相稱。
民國二十九年(1940年),國民政府通令全國,讚揚孫氏「倡導國民革命,手創中華民國,更新政體,永奠邦基,謀世界之大同,求國際之平等」,尊稱其為「中華民國國父」。孫文被中國國民黨尊為「永遠的總理」;中國共產黨則稱他為「革命先行者」。在中國大陸也有人稱他為「現代中國之父」。
孫文的思想大部分是他將西洋歐美各家學說綜合整理而來,但是也有少部分見解是「兄弟(我)所獨創」(孫文語)。
民族、民權、民生的「三民主義」。
「人民有權,政府有能」的「權能區分」;廣興福利,大有為式的「萬能政府」。
人民之權又稱為政權,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種。
政府之能又稱為治權,立法、行政、司法、考試、監察五權分立,是為「五權憲法」。
人民行使政權的基本訓練與條件:民權初步,即議事規則。
中央與地方的「均權制度」,以縣為單位的「地方自治」。
在經濟思想方面,提倡社會互助理論,曾說「人類進化之原則與物種進化之原則不同,物種以競爭為原則,人類則以互助為原則。」似是受到達爾文進化論與俄國克魯泡特金的無政府主義思想的影響。
政治現代化建設方面,主張漸進主義的軍政、訓政、憲政三階段說。軍政時期優先消滅軍閥土匪,應實行軍管。訓政時期優先基礎建設與民權初步訓練,應實行一黨執政。憲政實行之條件是全國半數以上縣市具有選舉罷免地方首長之條件,公民具有發動創制複決之條件,則選舉召開國民大會制訂憲法,還政於民,實行多黨競爭的現代政治制度。
以王道為基礎的區域合作和政治架構:大亞洲主義,以及向國際投資開放的實業計畫。
人生哲學:「不做大官,要做大事。」
哲學主張:「知難行易」。
天下為公
正面
孫中山是最早提倡以革命推翻滿清統治,建立民國政府的革命家之一。由於孫中山早年即接受西方教育,認識西方世界較深,通曉外語,有醫生學歷,在中國內外都享有知名度;是故被多數外國人視為革命領袖。而在國內,多數革命者也認為他的聲望與能力足以成為革命組織的代表人物,也因此孫中山在武昌起義後順利被選為臨時大總統。
孫中山去世後,蔣中正(蔣介石)領導他創建的國民革命軍進行北伐,在名義上完成中國的統一。由於當時參與革命的主要領導人物,特別是蔣中正、汪兆銘(汪精衛)兩人,均為孫培育出來的領導人物,故當時的國民政府當以孫為最高的精神領袖,並推舉三民主義為治國的最高指導。1937年中國抗日戰爭爆發後,孫成為蔣中正之外,凝聚全國向心力的象徵人物之一。國民政府與旗下將領也往往以「保障孫總理的革命成果」為號召,鼓動人民建設和將士作戰。因此到戰爭中後期,孫中山很自然被推舉為中華民國的國父。
對於孫中山的歷史貢獻分析,主要是認為孫中山確係近代倡導共和革命,成功組織成分複雜的各種反滿勢力,並注入西方現代政治理論與憲政思想成分的領導人。而孫中山雖亦重視掌握領袖權力,但較具理想色彩,較能為制度建設之需要而放棄政治資源。孫中山雖倡導武力推翻君主專制,武力弭平軍閥割據,但使用之手段較為溫和,善後措施較為寬容,不採徹底剷除之作法,與蔣介石或毛澤東等強調組織紀律而嚴厲懲處反對者不同。
孫中山亦為中國政治經濟現代化之重要階段性人物。孫中山較全面地整合了近代西方資產階級民主思想的重要成分,包括憲政民主,人民主權(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權力分立制衡,與社會主義等等。另加上其個人認為有必要保留的中國傳統制度機構--監察權與考試權,形成五權憲法學說。對西方重要思想在中國的普及,具有推動者的作用,促成西化民主派和共產主義派對中國未來建設的深入探索。而孫中山在其中採取某種折衷立場,卻堅持共和民主之憲政體制,至今仍有其價值。
負面
清末的革命團體普遍只有鬆散的組織,多數革命起義事實上並非直接由孫中山所領導,而是由黃興籌劃與統帥,時人也多將孫黃兩人並列。至於革命黨內,認同黃為實際領導革命的黨人也不在少數。可惜的是1928年國民政府北伐後,黃的人馬被逐漸排除在中國國民黨之外,黃的貢獻則長期遭到忽視,直到1990年代才重新受到兩岸三地重視。孫中山政治生涯中,因固執以至與同志反目。例如同盟會時代之章太炎、中華革命黨時之黃興,皆曾為孫之股肱,而後來反目不相往來。此外,孫對革命的奉獻也許很大,但未必如官方所說般遠遠超過其他革命人士的貢獻。但不可否認孫中山在倡導革命思想,組織、領導革命團體都是處於領導者的地位。孫中山為推翻帝制所付出的犧牲與貢獻也為多數人所認同。
一些人認為,孫中山在民國建立以後,有多次作為未能貫徹民主、自由、法治等精神,例如:二次革命時力主使用武力使中國出現分裂。當時宋案未有證據證明是袁世凱指使,袁黃也力主有司法途徑解決。惟孫文一口咬定袁為元兇,指非用武力不可,從此開展了民國多次內戰的先河;護法戰爭時召開非常國會的合法性;組織中華革命黨採行秘密會黨形式,皆存在曲解、損害民主及法治的表現[8]。「凡於革命軍未起義之前進黨者,名為首義黨員;凡於革命軍起義之後、革命政府成立以前進黨者,名為協助黨員;凡於革命政府成立之後進黨者,名為普通黨員。」「革命成功之日,首義黨員悉隸為元勳公民,得一切參政、執政之優先權利;協助黨員得隸為有功公民,能得選舉及被選舉權利;普通黨員得隸為先進公民,享有選舉權利。」「凡非黨員在革命時期之內不得有公民資格。」諸如此類的規定,充斥著整個黨章。而後孫中山因為不滿西方列強不支持其廣州政權,黨內實行集權之外,轉向師法列寧俄國,推動聯俄容共,國民黨組織機構採行列寧式體制,遭到黨內反共右派與黨外西化民主派頗多批評。孫中山逝世時有三份遺囑,其中一份遺囑乃是致函蘇聯。中國國民黨也曾於第一次代表大會後,甚至考慮國民黨加入共產國際,只是未為莫斯科同意。
另有一些研究認為孫中山對日本的態度有權宜投機的嫌疑[9]。孫中山為換取日本支援革命,曾主張把中國東北,也就是滿族的發源地-滿洲,讓給日本。此種看法與內地十八省「驅除韃虜」後放棄滿蒙西藏的情緒相契。(革命黨在長江中游等地使用之旗幟即為十八星旗)然而此類主張雖然在辛亥革命前後的革命組織中相當普通。孫中山為討袁,企圖爭取日本反袁。曾在致日本有司小池張造私函中提出與二十一條相匹敵之不利條件。孫中山革命時期曾頗受日本友人資助,流亡時也曾避居日本。建立共和後企圖推動中日合作,曾首先提出大亞洲主義,成為日本大東亞戰爭的思想根源之一。惟此一戰略後來不受日本日趨激進的擴張派勢力歡迎,孫中山轉向俄國。
但許多學者同意,當其時之中國落後,幾不具備對外進行平等互利外交的談判資本,許多權宜之計實為不得已的作為。歷史上例如李鴻章的中俄密約,重慶與延安對德蘇互不侵犯、雅爾達協定、蘇日中立友好條約、外蒙古爭議性的公投獨立等等的沈默,國民政府為求美國支援的讓步,人民共和國政府為保證蘇聯支援的讓步,皆為類似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