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綜援問題

2006-12-06 1:17 am
我想問申請緊綜援可唔可以有儲蓄?有既最多係幾多?
同埋我係以家庭形式申請,
我依家讀緊書~但係又唔想依賴拎綜援,所以想遲d出黎搵partime~
咁我可唔可以唔再拎綜援,自給自足(但係屋企人繼續拎),而又繼續同屋企人一齊住呢?

回答 (4)

2006-12-06 1:21 am
✔ 最佳答案
綜援全名為『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英文簡稱為CSSA,為香港政府的一種福行措施,為一些沒有工作能力或經濟困難的香港居民提供經濟援助,目的是提供一個最低的安全網,以免部份人仕因經濟困難而走上絕路。以住凡在港居住滿一年,或一家人中在一半成員居港滿一年就可以合資格申請,而近年已提高申請的資格,要申請人居港滿七年,或家庭有一半成員居港有七年才有資格申請。

綜援分數類,一類是給予超過六十歲的長者,另一類是給予有傷病問題(如傷殘、長期病患)而的人仕,而另一類給予一些有工作能力的人仕或家庭,而領綜援士也有各方的津貼,例如租金津貼、免費醫療以及書簿津貼等,金額當然去看過別情況而定。詳細資料可參閱以下社署網址:
http://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page_socsecu/sub_comprehens/index.html

有關綜援衍生的問題,在長者及傷病者類別爭論不多,主要集中在健全人士上。一些人認為綜援金額比工作薪金還高,以致綜援受助人缺乏動力,但其實都要看個別情況,例如一個單身健全綜援受助人,連租金一個月最多只有二千多元綜援金,就業當然好過拿綜援;但一個有兩夫妻及三名在學子女的五人家庭,一家綜援金加上各類津貼可能接近一萬元,當然比出來打份七、八千元的工來的實際,不過也要反問一句,是綜援太高抑或工資太低?

香港的綜援制度有另一問題,是失業者可無限期領取綜援,而外國一些失業援助是有期限,超過期限就不合資格再申請失業援助。現在健全的綜援受助人都要強制參加『自力更生計劃』及『深入就業援助計劃』,但對一些長期倚賴綜援為生的人,作用不大。
2016-12-01 7:48 pm
我老婆新移民,我本人現在失業。但係我老婆和仔女們都羅緊綜援。我又同我老婆不和。現在想問我可以把一名小孩的福利金轉俾我照顧?而小朋友也願意的情況下????
參考: 我老婆新移民,我本人現在失業。但係我老婆和仔女們都羅緊綜援。我又同我老婆不和。現在想問我可以把一名小孩的福利金轉俾我照顧?而小朋友也願意的情況下????
2007-06-22 12:47 am
D死人綜援狗 和 D卜街大陸雞生D卜街仔.
2006-12-06 1:21 am
「綜援檢討」再次引証「政府的檢討最是信不過」的大道理。「檢討」本來不壞,現代管理尤其相信事事要檢討,時時須檢討,以確保質素如常,受眾笑口亦如常。可是政府所搞的檢討,次次心懷不軌,長官意志下特別多詭計和城府,由官去做檢討,頂多只是借殼上巿,學習檢討的外殼:客觀、學者、獨立、冷靜、管理、科學、中立…..而不理檢討的內涵:有彈有讚、去蕪存菁、受眾第一。綜援檢討在政府的手中不是去蕪存菁,卻反其道而行來去菁存蕪:舊問題被姑息、新問題不斷增加、稍微德政也要全面封殺。「綜援檢討」將是公共政策研究中一個異數,施政者不斷自揭瘡疤;政策製定者如今不斷否定政策;服務提供者有策略地「趕客」,要迫走領取綜援人士跳落火坑;對迫不走的死硬派,就要貼上生人勿近的標籤……。
行政會議通過調整綜援和公共福利金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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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會議早前通過由今年六月一日起,把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下健全受助人士的標準金額和公共福利金(福利金)計劃下無須經濟狀況調查的傷殘津貼標準金額,根據既定的調整機制,調低百分之十一點一。


  至於非健全綜援受助人,即長者、殘疾人士及經醫生證明為健康欠佳人士,他們的標準金額亦將下調百分之十一點一,但有關調整將分兩年實施,首先在今年十月下調百分之六,而第二期調整將於二○○四年十月實施。


  綜援計劃下其他援助金的標準金額,如租金津貼上限,亦將於今年六月起下調,並適用於所有類別的受助人。


  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齡津貼將維持在現有水平,直至日後通脹抵銷所有上調過高的累積幅度。


  政府會在二○○三至○四年度的開支預算中加入適當的註釋,闡明所申請綜援/福利金撥款已把政府公布的調整金額及將推行的各項措施考慮在內,並會要求立法會在審議二○○三至○四年財政預算案時一併通過。


  行政會議亦通過一系列加強措施鼓勵自力更生,以及協助失業綜援受助人重投勞動市場。


  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醫生在今午舉行的記者會上解釋政府的決定時強調,政府是經過詳細研究計劃對受助人的影響及有有力的數據支持才作出決定,同時亦已充分考慮社會各界在過去數月來所表達的意見,及平衡各方面的因素,包括財政及福利的考慮。


  楊醫生強調自一九九九年以來持續通縮而令金額上調過高,按通縮調整金額只不過是把這些金額回復到原有的購買力水平。


  他說:「這不是,更不應視作削減福利。」


  楊醫生表示,截至今年一月,整體綜援個案達267,609宗,按年增長率為百分之九點八,而同期失業綜援個案達40,974宗,增幅達百分之三十七點六。


  根據這個上升趨勢,他估計二○○二至○三年度綜援核准撥款的一百六十億元(較二○○一至○二年度實際開支一百四十四億元已增加了百分之十一點一),將不足應付所需開支;二○○三至○四年度預計所需開支將超過一百八十億元。


  楊醫生說,財務委員會已於上星期五的會議上通過二億五千萬元追加撥款,以應付二○○二至○三年度的綜援開支。


  他續說,儘管自一九九九年以來持續通縮,但綜援和福利金的標準金額在過往幾年仍維持不變。截至去年三月為止,標準金額已合共高出原有水平百分之十二點四。


  楊醫生說:「從總體經濟情況和失業率高企的角度來看,向政府尋求財政援助的人士和家庭勢必增加。為了維持這個安全網的持續性,我們必需調整標準金額,確保現有資源可以進一步應付不斷增加的需求。」


  「由於政府面對前所未有的財赤,綜援和福利金共佔政府經常開支約百分之十,實在難免不受財政緊絀的影響。」


  「行政會議因而通過將綜援計劃下健全受助人士的標準金額和福利金計劃下無須經濟狀況調查的傷殘津貼標準金額調低百分之十一點一,由今年六月起生效,讓受助人有一段緩衝期適應。」


「至於非健全綜援受助人,即長者、殘疾人士及經醫生證明健康欠佳的人士,我們建議給予他們一段較長的緩衝期調整他們的消費模式,同時也回應了社會上要求對老弱傷殘應體恤處理的聲音。」


  「因此,他們的標準金額將分兩期下調百分之十一點一,首先在今年十月下調百分之六,而第二期調整將於二○○四年十月實施。」


  社會福利署署長林鄭月娥亦在記者會上強調,為應付失業綜援個案激增的問題,實在有迫切需要加強發展從福利到就業(welfare to work)的計劃。


  一九九九年推出的「自力更生支援計劃」,在協助失業綜援受助人自食其力方面,頗見成效。她表示將會推行下列加強措施以控制失業綜援個案上升。


  這些措施包括:


  *加強積極就業援助計劃,在有工作能力的綜援受助人開始領取綜援時,即為他們提供更專注的協助,如情況可行,會為他們直接安排工作選配;


  *加強社區工作計劃,照顧不同綜援受助人的需要,協助參與者培養良好工作習慣,並在領取綜援期間服務社會;


  *以建議的一億元獎券基金撥款,委託非政府機構推行深入就業援助計劃,協助長期領取綜援的受助人和通過社會福利網絡求助的非領取綜援的失業人士重新就業;及


  *把領取綜援三個月或以上的人士每月豁免計算入息的最高限額由1,805元提高至2,500元,並把豁免計算入息內「無須扣減限額」由451元相應增加至600元,以提供更多經濟誘因,鼓勵受助人就業。這項改善措施將為期三年,我們並會不時檢討其成效。


  有關調整綜援和福利金計劃標準金額和資產限額的建議摘錄於附件甲;有關加強「自力更生支援計劃」措施的詳情則載於附件乙。


綜援檢討不愧是社署大陰謀,時空交錯,檢討未進行,結果已出籠。由去年年尾檢討開鑼至今,有關檢討的結果不斷由官員口中放風。社署高官罵綜援金額太高、罵綜援養懶人、罵欺詐濫用綜援的數字高、罵失業率高和新移民多而拉高申請綜援數字。社署罵得起勢夾狼,綜援制度好像叫社署痛心疾首;綜援人士淪為社會的眼中釘。社會福利署竟然是最反對社會福利的政府部門。只嘆諸行無常。


民間社會斷腸時。綜援檢討本是民間訴求,貧窮問題需要有整全政策來介入處理;然而綜援檢討與民間團體甫一交鋒,便知硬仗來臨。紛紛預備資料數據、組織街坊、舉辦論壇、進行研究、開記者會、發新聞稿,有心人身體力行,以為群眾有情明道理,官員講理愛窮人,日子愈久、心情愈灰。官員長官意志強過人性呼召;港人自求多福強過制度保障;窮人互相踐踏,踏得不留情面。民間社會運動跟國家機器惡鬥連場,戰況早有準備,奈何今回庶民與政府齊來夾攻綜援人士和有關團體。政府坐收漁人之利,民間社會與民眾面臨一場不該戰的戰。
 
國家機器向來擅於騎劫民情和論述。今回先將「檢討」收編成壓縮、懲罰、否定等負面意義;再製造籲論和事實以騎劫民眾對綜援制度及領取人士的觀感。綜援檢討的政治工程無疑說明了國家機器的管治技術愈發精細和防不勝防,過往的民間反抗策略和形式已被政府所消化,甚至化為己用。新社會運動看來已不只是理論的追求,而是有實際的需要。

收錄日期: 2021-04-12 22: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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