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警察有三個途徑:
1, 警察投 课
香 港 湾 仔 军 器 厂 街 三 号 警 察 总 部 坚 伟 楼 附 翼 地 下
警 察 投 诉 课 热 线
電話2866 7700 傳真:2200 4460-62
2.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
職權範圍
監察警方處理市民投訴的方法,並於適當時加以覆檢;
經常覆檢導致市民投訴警務人員的各類行為的統計數字;
覆檢警方的工作程序,找出引起投訴或可能引起投訴的不當之處;以及
於適當時,向警務處處長,或在有需要時向行政長官提出建議。
3.申訴專員公署: 如認為警方有處理不當的行政,可到申訴專員公署投訴。
http://www.ombudsman.gov.hk/
2006-12-18 23:12:39 補充:
還有一個途徑。我知道各區警民關係組是需要到區議會去坐會的, 如果有關投訴,也可透過區議員進行, 如果較嚴重, 區議會會要求警務處派員到議會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