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兵役資料(急需)

2006-12-04 9:30 pm
我想要兵役資料



急需

回答 (1)

2006-12-06 2:02 am
✔ 最佳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個公民的神聖職責。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光榮義務。”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分民族、種族、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依法服兵役的義務。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服現役,沒有服現役的公民進行兵役登記服預備役或者編人預備役部隊、參加民兵組織,以及學生接受軍事訓練等都是履行兵役義務。1998年12月29日第9?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6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的?定,修改後的兵役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義務兵與志願兵相結合、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兵役制度”。



中國人民解放軍自1927年建立以來實行的兵役制度,大體經歷了以下幾個發展階段:



從建軍之日起到建國初期的1955年,一直實行的是志願兵役制。自願參軍的人員,長期地在軍隊服務。



從1955年開始實行義務兵役制。1955年7月30日,第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了中國第一部兵役法,中國人民解放軍開始實行義務兵役制。這一時期,除個別單位保留了極少數的志願兵役制士兵外,全軍基本實行清一色的義務兵役制。兵役法規定的義務兵服役年限?:陸軍3年,空軍4年,海軍5年。1965年經第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定,改?陸軍4年,空軍5年,海軍6年。1967年,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小組?定改?陸軍2年,空軍3年,海軍4年。

從1978年起實行義務兵與志願兵相結合的制度。1978年3月7日第五爲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討論批准了《關於兵役制問題的決定》。決定指出,決了加速我軍革命化、現代化建設,?定實行義務兵與志願兵相結合的兵役制度。根據部隊需要和本人自願,將部分義務兵改?志願兵,?對現行義務兵的服役年限作適當延長。從1978年起,義務兵服現役的時間又恢復了1955年的規定,服役年限分別?:陸軍部隊的戰士3年,空軍、海軍陸勤部隊和陸軍特種技術部隊的戰士4年,海軍艦艇部隊、陸軍船舶分隊的戰士5年。

1984年5月31日,第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重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1984年10月1日起施行)。兵役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義務兵役制?主體的義務兵與志願兵相結合、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兵役制度。”每位公民,都有依照法律服兵役的義務,超期服現役滿5年的義務兵,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可改?志願兵,繼續服現役;退出現役的士兵和軍官以及其他符合兵役條件的公民,在規定的年齡內服預備役;民兵組織既是國家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又是預備役人員的基本組織形式。新的兵役法又將士兵的服役年限規定?陸軍3年,空軍、海軍4年。

陸、海、空軍義務兵服現役期限一律改爲2年。取消了超期服役的規定。

根據1998年12月29日新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1999年6月30日國務院、中央軍委修訂發布的新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土兵服役條例》,現役士兵按兵役性質分爲義務兵役制士兵和志願兵役制士兵。義務兵役制士兵稱義務兵。義務兵服現役的期限?2年。志願兵役制士兵稱士官。士官從服現役期滿的義務兵中選取,根據軍隊需要,也可以從非軍事部門具有專業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實行分期服現役制度。士官服役的年限爲:第一期、第二期各3年,第三期、第四期各4年,第五期5年,第六期9年以上。土官服現役的期限,從改?士官之日算起,至少3年,一般不超過30年,年齡不超過55歲。


收錄日期: 2021-04-23 19: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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