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是哪一個朝代的人﹖急!!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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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人 .........................
岳飛
岳飛(1103年—1142年1月27日),字鵬舉,相州湯陰(今河南安陽市湯陰縣)永和鄉孝悌里人,追謚岳武穆王,為中國南宋時期的名將。
生平
岳飛少年時喪父,由母親養育成人。傳說其母透過在他的背上刺「盡忠報國」[1]四個字,讓他銘記國仇家恨。曾經拜周侗為師學習武藝。
1124年21歲從軍為宗澤部下,屢建戰功,嘗以八百岳家軍大破五萬金兵,聲名大噪。歷官御前忠武統軍、鄂州駐荅諸軍都統制使、河陽等三鎮節度使。
1126年靖康之變,金兵攻破開封,北宋覆亡。1134年(紹興四年) ,岳飛首次伐金,收復襄陽、信陽等六郡。1135年,鎮守武昌,1136年(紹興六年)再次北伐,佔伊陽、洛陽,後因孤軍作戰而被迫撤回武昌。岳飛在這次北伐中壯志未酬,於武昌寫下《滿江紅》。
1140年(紹興十年)春,金兀朮南侵,岳飛出兵大破金兵,收復鄭州、洛陽,兵臨朱仙鎮(今河南開封南20公里),直迫金國首府汴京。岳家軍士氣高昂,高喊「直搗黃龍」。主和派秦檜向宋高宗獻計,連發十二道金牌召回岳飛。岳飛退兵前,長嘆:「十年之功,毀於一旦!所得州郡,一朝全休!社稷江山,難以中興!乾坤世界,無由再復!」 結果岳飛的北伐因為政治原因而失敗。之後岳飛父子被秦檜以謀反罪名予以逮捕審訊,由於找不到證據而無審訊結果,最終秦檜以「莫須有」的罪名(韓世忠當面質問秦檜,秦檜支吾其詞「其事體莫須有(也許有)」),於紹興十一年農曆十二月二十九日(1142年1月27日)除夕之夜,在杭州大理寺風波亭被賜死。
至紹興三十二年(1153年),宋孝宗即位,準備北伐,便下詔平反岳飛,追封鄂王,諡武穆,忠武,改葬在西湖棲霞嶺,即杭州西湖畔「宋岳鄂王墓」,並立廟祀於湖北武昌,額名忠烈,修宋史列誌傳記。
被處死的原因
岳飛父子被宋高宗處死的原因有多種說法:
宋高宗擔心如果岳飛取勝,可迎徽欽二帝回朝,宋高宗天子地位可能不保。但也有人認為宋高宗並不擔心此事。徽宗當時已死,而高宗和金國紹興議和時屢次強調要迎欽宗回宋。後來由於金國的反悔欽宗才未被釋放。欽宗本人在執政時就已心生退意,高宗並不懼怕失去權利。
為討好金人,以利和談。
秦檜是金國奸細。此說被大多數人認為是無稽之談。
岳飛由於深受重用而干涉高宗立嗣的問題。高宗本人無後,而岳飛屢次上書建議高宗為社稷安定著想早日立嗣,犯了高宗的忌諱。岳飛用十二道金牌才被召回更顯得擁兵自重。所謂「莫須有」罪名是指其擁兵干涉立嗣,不需要證實其謀反罪名就可處死。
一種大膽的猜測,岳飛可能是宋徽宗流落民間的兒子,趙構的兄弟。趙構因發現此事,才在短短的一年裡由高度信任岳飛轉而指示秦檜以「莫須有」罪名殺害岳飛。
岳飛是南宋人. 最出名的米係:其母在他背上刺"精忠報國"; 還有岳飛出兵大破金兵,可惜岳飛比奸臣秦檜所害, 被皇帝一日之內發十二道金牌召回,誣以「莫須有」的罪名而死於獄中
北宋徽宗崇寧二年(1103年)二月十五日,岳飛誕生在相州湯陰縣永和鄉(今河南省湯陰縣)的一戶農民家庭。
南宋軍事家,民族英雄。字鵬舉,相州湯陰(今屬河南)人。少時勤奮好學,並煉就一身好武藝。19歲時投軍抗遼。不久因父喪,退伍還鄉守孝。1126年金兵大舉入侵中原,岳飛再次投軍,開始了他抗擊金軍,保家為國的戎馬生涯。
民族英雄岳飛:字鵬舉(西元1103年——1142年), 相州湯陰(今河南湯陰縣)人,南宋抗金名將,中華民族一代英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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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4-13 15: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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