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 of demand 要被堅持和主張擁有?

2006-12-04 5:51 am
law of demand is asserted (堅持和主張擁有), 只是因為Giffen paradox is logically possible

為什麼law of demand 一定要被堅持和主張擁有?
而不是被引申?

回答 (1)

2006-12-04 10:13 am
✔ 最佳答案
引申唔到原因係因為需求定律入面其中一個局限條件唔可以被人類所觀察得到。呢個變數就係需求量 — 需求量是指消費者的慾望或意圖的需求,是抽象之物。所以需求定律的本身是不可能用事實驗証的。然而,這定律在經濟學上是重要而不可或缺的。低能之輩,往往以市場的成交量作需求量。這是錯得離譜的。高手的處理方法則大為不同。他們會說:假若需求定律是對的話,那麼依照邏輯推理,在某一種可以觀察到的情況下,「甲」的發生會導致「乙」的發生,而「甲」與「乙」都是可以被觀察到的事實(這就是本身不可以被驗證的需求定律所推出來的可被驗證的含意)。假若「乙」的發生卻有「甲」的發生,那麼需求定律就大有問題 — 或需要附加其他情況,或算是被事實推翻了。假若「非乙」就一定「非甲」,那麼需求定律就算是有用途,解釋了「甲」與「乙」的規律。
參考: 張五常經濟解釋一之科學說需求


收錄日期: 2021-04-12 23:09:1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203000051KK05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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