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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治
日治時期初期,酒井隆實施戒嚴令,日本於九龍尖沙咀半島酒店發佈行政指令。日本軍政府(包括政治部、民事部、經濟部、司法部及軍事部等)制定了嚴厲的法例及設立管轄全香港市民的政府。共有7000多名戰俘(包括英軍及市民)被囚禁於深水埗和赤柱的戰俘營,戰俘備受飢餓、病患之苦。同時,日本軍政府封鎖維多利亞港、控制海旁的貨倉。
1942年1月,由印度人及香港人組成的警察被徵召成為憲兵隊。日本憲兵將香港的警察局分為5區,東香港、西香港、九龍、新界及水警。總部位於香港島中環前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今香港終審法院)。
1942年2月20日,「香港占領地政府」[1]正式成立,由日軍磯谷廉介中將出任香港總督,結束了軍政府時期。政府總部設於香港島中環的香港匯豐銀行總行大廈,半島酒店則改為軍方總部。香港占領地總督部成為了當時香港最高的行政機關,亦是日本戰時內閣的直轄機構之一。而香港的地位相等於當時的台灣和朝鮮,故日本並沒有於香港籌組傀儡的「自治政府」。
日本人在新的政府(包括民治部、財政部、交通部、經濟部、報導部、管理部及外事部)佔據了多數重要職位,中國人只可以擔當一些中低級職位。但日本為了達到「以華制華」的目的,也成立了「華民代表會」及「華民各界協議會」這兩個華人組織,功能上大概等同於立法局及行政局。
在日本控制下,基本的行政區域架構由民治部於1942年3月成立,將香港島分成12區,九龍分成9區,新界分成7區。每個區都設立一個區役所,並指派一個中國人作為所長,管理該區的大小事務、代表該區市民的所需。這行政架構於磯谷廉介統治下重新設計,奠定了香港日後發展分區管治的基礎。此外,占領地政府向香港市民發出「住民證」,是香港首種出現的身份證明文件。
2. 經濟
日治時期,很多主要的工廠被日本人奪取,小至小販、大至銀行都很貧窮。很多公司都倒閉,米、糖、麵粉、油都面臨短缺,需要定額配給。燃料短缺加上美國的轟炸,使公共運輸陷入停頓。造船業和建築業的人無家可歸。在農業方面,日本在新界地區的粉嶺和錦田石崗機場建設耕地,他們亦曾打算在吐露港填海。
為了提升日本在香港的影響力,匯豐銀行、渣打銀行與有利銀行等外國銀行遭到清盤,英國、美國及荷蘭等同盟國的銀行家被迫住在小酒店。而兩間日本銀行,橫濱正金銀行和台灣銀行則在香港重開,日本的銀行並向外國銀行發出債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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