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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普選好定唔好?
好當然好,但今天仍說2007年普選卻是全無意義。第一已沒有時間去修改法律,去做準備功夫。第二人大已釋法,否決2007年可進行普選(由人大去解釋基本法是非常有問題的,放眼世界根本沒有國家會由立法機關去解釋法律,一般會由法庭去解釋法律,如屬憲法,則交由憲制法庭去作解釋。而中國大陸沒有設置憲制法庭作憲法仲裁及最終解釋,有憲法等於沒有憲法,因為就算違憲亦沒有機制作仲裁之地方。立法原意也是非常無聊的東西,如果法庭有所誤解,即是此法律寫得差,應以修改而不是由立法機關作最後解釋,這是侵犯司法權的一種行為。可見中國大陸在制度上,仍處於幼稚園階段。)
如果2007普選係太急太快?
不是。其實從基本法附件一第七項"二00七 年 以 後 各 任 行 政 長 官 的 產 生 辦 法 如 需 修 改 , 須 經 立 法 會 全 體 議 員 三 分 之 二 多 數 通 過 , 行 政 長 官 同 意 , 並 報 全 國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常 務 委 員 會 批 准 。"可以得知,草委在起草基本法時,是相信回歸後,經過十年時間,香港應具備普選的條件(即親中黨派可在直選舉中,有能力取得半數席位。),但可惜親中黨派受到老懵懂劣質施政所拖累,使得親中黨派在多年來辛苦建立的成積消失殆盡,不進反退。在中共不能完全掌握政局的情況下,只有釋法,延遲普選時間。所以問題不在普選時間的急緩,而在北京是否相信香港人(以香港人的理性,其實在全面普選時,根本不會選擇反共分子,因他們非常清楚,與北京為敵根本沒有好結果。)。如果北京完全相信香港人或是親中黨派可在選舉中取得半壁江山,則2007、2008普選是絕對沒有問題的,也不存在太急太快的問題。自1991年第一次立法局直選至今,已是15年時間,如由1985年引入間接選舉開始計,更有21年時間(褓呔在上一年提出的更改方案,新增功能組別由區議會互選產生,其實就是1985年之選舉團,當年亦是由各區議會互選產生代表,所以政改可說是退步而非進步,這是欺負大家已忘記91年前的情況。)。可以說就算是2007年、2008年全面普選,是慢而不是快。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根據廿世紀初偉大思潮社會主義及共產主義而建立"
其實本人每次見到這樣板文章,也會非常懷疑,筆者是否清楚何謂共產主義、社會主義。共產主義、社會音義有什麼元素?怎樣才是共產主義、社會主義?它們有什麼分別?知否1847年馬克斯已發表共產黨宣言?1848年已完成了資本論?中共、蘇共是否符合社會主義、共產主義的規定?北歐是否比中共更接近共產主義、社會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