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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岑浩賢(賢仔)被斬手案,其中5名被告昨日在高等法院判刑,策劃兇案的曾可威(賢仔繼母前男友)被重判入獄18年,兩名負責斬人及把風的中四男生,則判監10年及9年;至於買兇的廣 告
賢仔繼母孔敏儀,押後兩周宣判。暫委法官賴磐德稱,眾被告的犯案目標是要將賢仔的右手斬至斷開,形容案件是近年來「最狠毒的傷人案之一」(one of the most wicked wounding (cases))。賢仔父親岑偉成認為刑罰合理,而仍在康復中的賢仔早前曾向父親表示,希望法庭將被告「判得愈重愈好」。
賢仔父:刑罰合理 兒情緒好轉
現年8歲的賢仔,案發後與家人搬屋,已經轉校。岑偉成說,兒子的健康及情緒都有好轉,目前最希望能夠好好照顧賢仔及幼子。雖然妻子上庭,但岑昨並無到高院聽審,下午如常返回深水的日本餐廳工作。賢仔祖母表示,對近日的不實報道及傳媒不斷滋擾感到困擾,她會在案件完結後約見傳媒,要求對方給她及賢仔一點空間。
暫委法官賴磐德說,事件皆因孔敏儀對賢仔的憎恨而起,整個冷血的斬人計劃經過深思熟慮,令人難以接受。法官又稱,雖然賢仔康復進度良好,但即使醫生的技術如何精湛,其右手某程度仍會永久傷殘,留下的瘡疤不可能磨滅,「他雖然保留了右手,但並不需要答謝你們4個曾經想把它砍下來的人。」
昨日庭上公眾席擠滿被告的家人,孔的父親亦有聽審。各被告判刑時表現平靜,而被法官形容毫無悔意的策劃人曾可威,一直表現輕鬆,孔敏儀則不時低頭沉思。負責接載刀手之的士司機伍德榮因不滿判決(被囚8年),離開犯人欄時不斷向公眾席大呼「冤枉」。
兩刀手判9年及10年 司機囚8年
其中5名被告孔敏儀(22歲.現年,下同)、曾可威(24歲)、羅嘉豪(17歲)、陳展航(17歲)及伍德榮(48歲)被控蓄意傷人罪,孔及曾氏因為曾毆打賢仔,另被控一項普通龔擊。負責聯絡的另一被告楊勝光(26歲)被控一項協助及教唆嚴重傷人罪。除孔之外,5人被判入獄2年至18年(詳見表)。
孔母求情 稱女兒患產後抑鬱
法庭昨原本打算一併處理孔敏儀刑罰,但孔的母親在求情信中透露,女兒年前產子後患上產後抑鬱,法官認為病症可能是求情因素,但辯方沒及時提出,基於公平原則,決定先索取心理及精神報告,押後至12月13日判刑。
案發於去年8月25日下午5時45分,賢仔和祖母謝惠貞(67歲)在葵涌梨木樹第5座對開,遭刀手羅嘉豪及陳展航伏擊。羅將賢仔推倒地上,抓住賢仔的右手狂斬7刀;陳則用刀指嚇賢仔的祖母。
事件惹起全港震怒,特首曾蔭權(相關新聞 - 網站)更斥責兇案「人神共憤」。警方經多方面調查,透過孔敏儀與曾可威的電話紀錄,短時間內揭發兩人是指使羅及陳的元兇;案發後6天,曾及羅在內地被拘捕,其餘4人亦陸續被捕。
6名被告中,只有曾可威及伍德榮否認蓄意傷人罪,羅及陳就以控方證人身分出庭指證。審訊時,羅嘉豪指證曾可威曾要他磨好刀後,跟陳展航襲擊賢仔,將賢仔的右手斬斷。曾可威則辯稱是孔敏儀對賢仔恨之入骨,指使他打傷賢仔,並要求他「斬到佢(賢仔)隻右手分開兩截,要斷駁唔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