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內疚的原因:罪的控訴! 律法是控訴人的。
因信稱義的人本應不再受罪的控訴,因為人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這叫做現代加拉太主義:我們要做這、做那,要事奉、好行為......,這樣才得神的接納。你的上帝正像拿着籐條的忿怒老人,在祂面前要交足功課,不得行差踏錯。於是,人人都爭着((做))一些好行為出來,基督徒失去了福音應許的平安、釋放,人變得偽善,互相論斷.....這正是反基人士看到的((見証))。
難道基督徒不應事奉、有好行為嗎?當人真正體會基督的愛、何謂恩典,復活基督的內住而活在聖靈的掌權之下,美好生命是基督生命內住的自然流露,並不是刻意((做))出來的,事奉是按所得恩賜,聖靈的能力而行的,是充滿 Passion 的,並不會耗盡,若要休息,在神前也是坦然的,沒有罪疚,因你知上帝是慈父,並不是苛刻的忿怒老人。
如有以上的體會,你會對人、對己更寬容、更體諒、更有恩慈,也更流露真我 ,包括自己的軟弱----在律法主義的教會文化下,人是不容許軟弱的,各人都戴面具去教會,家中的真我,自己也頂唔順。
在基督所成就的工作下安息吧 (見來ch.4),人不需要、也不能在基督之上加上什么,憑信心,讓祂轉化你 (弗2:8-10),衪必作成這工!
至於卧底基督徒.....這是信心的問題。
弟兄?若想在這題目上更多交流,請 email 小弟。以上的((謬論)),並非((當秘笈)),而是多年對福音的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