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因斯坦的相對論話人快過光速就可以時光倒流.
但光速只時一個速度, 理論上速度是可以無限快, 為什麼用光速來做時間的指標?
更新1:
麟仔: 光速是299792458米/秒, 他只是一個固定的速度, 為什麼不能超越這個數字呢? 既然它是固定的數字, 和每秒10米. 1000米, 10000米, 除了數字上大一點又有什麼分別呢? 既然它是固定的數字(不是無限的速度), 為什麼需要無限動能? (請講多少少, 多謝!!) 在邏輯上, 速度是可以無限快. 假設你是坐在一架299792458米/秒的火車, 當你在車尾走到車頭. 你的實際速度已超越299792458米/秒. 我的猜想有沒有問題?
更新2:
麟仔: 你所講的公式的關鍵就是C(光速), 我想這條公式是建基於速度的極限是光速這個假設吧! 所以,你用這條公式來prove速度的極限是光速好像不是太合適. 究竟有沒有任何實驗去証明速度是不可快過光速這個假設呢? Anyway, 好多謝你的解釋!!!
更新3:
人鶴: 在廣義相對論裹,是不允許超過光速的 我想知道這個說法是假設, 透過觀察, 透過實驗, 還是有什麼理據呢? 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