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聯平仄的『一三五不論』之說

2006-12-01 7:26 am
對聯的平仄有是不是有所謂『一三五不論』之說? 如果是少過五個字的句子,譬如說上聯是『平平仄仄』,下聯該為『仄仄平平』,一三五不論可以應用到這四言句上面嗎? 另外,如果是多過五字的,譬如有七個字或更長,是不是只有一三五不論,其餘的都應對平仄。

回答 (3)

2006-12-02 2:20 am
✔ 最佳答案
《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

這個相傳已久的口訣,是從律詩創作中,總結了句中平仄安排的經驗後而衍生出來的。其作用,是為寫律詩時該如何去考慮每句的平仄安排,而提供一個簡捷的、方便的法門。它本身並不是一種格律,其含意亦並不是為針對「 兩兩 相對」的平仄要求而說。而這口訣本身,分析問題是不全面的,所以很容易引起誤解。這方面,後文再作詳細解說。及其後,將這口訣引用於對聯平仄要求上,就不期然地令人聯想到,口訣是在說上下聯相對時的平仄要求準則,但事實上,並非如此。

無論寫律詩也好,撰聯也好,每種句式,按律句的規範,都有其基本格式的存在。當實際寫作時,句子的平仄脫離了基本格式(稱作拗),那麼該如何是好?在律詩而言,一般單數位字的平仄,比較隨意,這就是“一三五不論”的來由。而雙數位(很多時是節奏位所在)的字,雖要求較嚴但並非全然不可改動,只不過改變了平仄的格式,就多數要作出補救,補救方法可本句相救或下句相救。這就是“二四六分明”的意義,即是要從嚴,出格就必須補救之意。現參看一例子:王勃詩句“無為在歧路,兒女共沾巾”。其基本格式應該是「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但詩中實際的平仄是「平平仄平仄,平仄仄平平」。前句第四字“歧”應仄而用平,拗了,所以本句第三字“在”應平而改用仄,以作補救,這是“二四六分明”的具體表現。相反,第二句的第一字,“兒”本該仄聲而用了平,但並未作出補救,那是“一三五不論”的具體表現。現在再從對仗的角度來看這兩句,第三與第四位的平仄都是相同的,何來有“一三五不論”之說呢!再參考另一例:王維詩“回看射雕處,千里暮雲平”。其基本格式應該是「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但詩中實際的平仄是「平平仄平仄,平仄仄平平」。首句第四字“雕”應仄用平,拗了,本句第三字“射”應平用仄,以作補救。而次句第一字“千”,應仄用平,沒有補救。又是“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的體現。再從對仗角度看平仄,一三四的位置平仄都是相同的,但仍然合乎律詩的整體規範,沒有出格。

另方面,一首律詩的奇數句的平仄安排,可以較自由,但偶數句就不可以了,因為當奇數句的平仄脫離了基本格式,很多時須要將偶數句的平仄作出協調,令整聯符合聲律的和諧,以作補救。現舉一些例子,以作參考:先看王維詩句“雨中草色綠堪染,水上桃花紅欲然”。基本格式應該是「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而詩中實際平仄是「仄平仄仄仄平仄,仄仄平平平仄平」。首句第一字“雨”,應平用仄,拗了,但卻並未作出補救。而同句第五字“綠”,應平用仄,又拗了,但今次就有作出補救,方法是在次句相同位置,第五字處,“紅”應仄而用平,補回一平聲字,作為拗救。這種就稱為“對句相救”。再從對仗的角度看平仄,兩句除一位外,餘位都是平仄相對的。現再看另一例:黃庭堅詩“舞陽去葉才百里,賤子與公俱少年”。基本格式應該是「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詩中實際平仄是「仄平仄仄平仄仄,仄仄仄平平仄平」。前句第一字“舞”,應平用仄,雖拗但未作救。而同句第六字“百”,應平用仄,卻在次句第五字相救,次句第五字“俱”,應仄用平,補回一平聲字救上句。另外,次句的第三字“與”,應平用仄,雖拗卻並未作補救。留意今次拗救,雖然同樣是對句相救,但施救的位置是不同的,並不是在相對的位置作改動,而是在其前位施救。再從對仗的角度看平仄,兩句間第一三五六位平仄都相同,但仍合乎格律。

從上述例子可看到,口訣的大前提是用來衡量每一句的句式,當有出格的情況之時,該如何處理、如何補救,而一三五等單數位雖可較自由,但同句中若太多出格,就要作出補救,好像以上王維詩“雨中草色綠堪染”就是如此。此外,在二四六等的雙數位,也不是說完全僵化地不能出格,但這些地方,出了格就要進行拗救。由於上下句的基本格式,原設計就是平仄合乎對仗的,因此,當撰寫個別句子時,只要按基本格式因應情況作出調整,應救者則救,那就可以了。而在對句時,由於要兼顧一些出句未救的位置,所以要兩句一併剖析研究,以作處理,但基本原則是一樣的,就是先以各自的基本格式為依歸,看看須如何補救以合乎各自原本格式要求,而不是單看相對位置(二四六等雙數位)是否合乎平仄相對為準,這樣做,就有可能會產生改正為錯的情況。再以上面王勃詩句“無為在歧路,兒女共沾巾”為例,出句的平仄是「平平仄平仄」,本句第四字拗但已經在第三字救了,對句就無須改動自身的基本格式以作平衡。如孤立地單以平仄相對來看,就很容易會得出對句「仄仄平仄平」的句式,那既犯了孤平,又是以拗對救,而不是以救對拗了。所以正確的對法是用「仄仄仄平平」基本格式來相對,或用「平仄仄平平」也可以。第四位平仄不相對是正確的處理方法,若抱著“二四六分明”的口訣來辦事,就會有謬誤了。

律詩雖然多是五言及七言,但律句的格式,從二言以至超過七言的,都有定式。只要記著依從個別句子的基本格式來作比對,“一三五不論”的方法在較短或更長的句式也大致可用,正確的方法就是先分辨個別句子的式樣,辨識其基本格式,那就知道應該用甚麼基本句式相對。再下一步,就是分析實際句式與基本格式有甚麼差異,是否要補救,若兩句都是自己撰寫者,就先考慮在本句作相應的補救,不方便在本句救,次句也要作補救。若是他人撰寫出句,就要在對句時一併兼顧。現舉一簡單例子:比方說上聯是“野火燒不盡”,下聯該怎樣對呢?上聯的平仄是「仄仄平仄仄」,其原律句格式本應是「仄仄平平仄」,現今第四字“不”拗了而未作補救;對句的基本格式原應是「平平仄仄平」,但為了對出句作拗救,所以要在第三字改仄為平,變成了「平平平仄平」的句式作補救,當然,第一字的平仄仍有彈性,但第三字就沒有了,因要改仄作平,無可選擇。現看看上下聯平仄相對是如何的格局,上聯:仄仄平仄仄;下聯:平平平仄平。這個下聯的平仄格式才是正確的,不可用「平平仄平平」來相對,第四位上下同是仄聲並不是問題。(看看白居易原詩是採用甚麼格式: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對句正是「平平平仄平」句式。)
長句,一般可按節奏分解為較短的句式來看,那就較易掌握。舉一個十言句的對聯作例:李謫仙欲以千金裘換酒,陶彭澤不為五斗米折腰。這副十言句式的對聯,節奏可視為三、七式樣。因此上聯可這樣來理解:李謫仙–欲以千金裘換酒。大節奏可再細分,但在辨識基本句式時暫且不用這麼做。現在十言句前截成了三言,基本格式有「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四種, 兩兩 配套使用,本上聯前截是「仄仄平」格式,對句可用「平平仄」。而後截的七言部份,就完全可按律詩的格式來衡量了。本上聯的句中平仄是「仄仄平平平仄仄」,是標準的七律句格,對句應以「平平仄仄仄平平」相對。而在撰寫下聯時,一三五的單數位可以作彈性安排,但過多地方拗了,就最好本句中作出補救。現看看對句的平仄如何,前截“陶彭澤”是「平平仄」,完全合乎基本格式。至於後截“不為五斗米折腰”,平仄是「仄平仄仄仄仄平」,第一字與第六字都拗了,第一字雖可從寬,但第六字拗而不救,屬破律了,且犯了孤平。純以格律看是大缺點,但由於“不為五斗米折腰”是一句熟語,不宜改動以符合格律,而在聯中,這句又對得頗為穩妥,所以破律也只好由之。綜觀全聯,其實亦算佳作,格律上縱有瑕疵,亦未可輕易否定其觀賞價值的。

以上僅是個人對平仄格式的粗淺理解,很多個中學問,自己還是一知半解,須要多學習、多參詳識家們的論文及多參考前人例句,以期再進。文中如有謬誤之處,還請方家們見諒及指正。

抱歉寫得頗為凌亂,好像組織得不太好,也沒時間搜集多些例句以作說明,若感覺有那些說得不清楚,還請賜示,當儘量再作補充。
參考: 個人理解
2006-12-14 8:00 am
多謝你的用心指導。
2006-12-02 1:32 pm
原來平仄真是有那麼多學問,在此並不是回答,只想請問:
如果在原句拗救,是不是只可改拗了的字對上的字?
例如一句七字句的第四字拗了,是否只是改第三字而不是改第五六七字?


收錄日期: 2021-04-12 17: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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