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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經宋教仁從中斡旋,同盟會與統一共和黨、國民共進會、國民公黨合併,改組為國民黨。25日,孫中山在北京舉行的國民黨成立大會中被選為理事長,但孫中山以「決不願居政界,惟願作自由國民。」,即委宋教仁為代理理事長。1913年3月,宋教仁被暗殺,袁世凱嫌疑為原兇。孫中山力主南方各省起兵反袁,稱為二次革命。由於實力不足,二次革命旋即失敗。孫中山被通緝,不得不再次赴日本尋求援助。1914年,孫中山在日本建立中華革命黨,並兩次發表討袁宣言。中華革命黨要求黨員向孫中山個人絕對效忠,要按手模宣誓;並且將國民按入黨時間分成等級,享有不同待遇。部份同時流亡日本的國民黨員對此反對,原同盟會中重要人物如黃興、李烈鈞、柏文蔚、譚人鳳等俱未有加入。1915年10月25日孫中山與宋慶齡在日本結婚。
袁世凱稱帝失敗後,孫中山重回中國。1917年,段祺瑞在張勛復辟後「再造共和」,廢止了1913年選出的國會。身在上海的孫中山展開護法運動(亦稱三次革命),號召國會議員一起到廣州,召開國會非常會議,組織護法政府並就職爲大元帥,誓師北伐。但廣州護法政府逐漸由桂、滇系軍人控制,孫中山實力有限,甚至出現「政令不出士敏土廠(大元帥府)」的情況。孫中山曾嘗試發動兵變而未果。1918年桂、滇各系控制國會改組護法政府,以七總裁取代大元帥,孫中山被架空,被迫去職。1919年10月,改中華革命黨為中國國民黨。1920年,陳炯明成功擊退盤踞廣州一帶的桂、滇系,請孫中山重回廣州。次年,廣州非常國會取消軍政府,選孫中山為大總統(習慣上稱為非常大總統),開始第二次護法運動。孫中山就職後力主軍事北伐,最終與主張暫緩軍事,聯省自治的陳炯明產生激烈衝突,於1922年6月爆發炮擊總統府事件[3],孫中山離粵退居上海。
聯俄容共
第二次護法後,孫中山開始考慮與共產黨合作的可能。1923年1月,孫中山與蘇聯政府全權代表越飛在上海會面,正式討論與共產黨合作。孫、越會面曾後發表《孫文•越飛聯合宣言》[4]。
孫中山晚年同年年初,陳炯明部被逐出廣州,孫中山得以在3月回粵。12月29日,孫中山落實接受列寧和共產國際的協助重建大元帥府,共產國際派出鮑羅廷到廣州為孫中山顧問,以蘇共為模式重組中國國民黨。1924年1月在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宣佈實行聯俄容共政策。在蘇聯援助下,於3月組建黃埔軍校,並以蔣介石為校長。11月,馮玉祥在北京發動政變推倒曹錕,邀孫中山北上共襄國是,惟健康已急轉直下。
革命尚未成功
孫中山1923年1月抵京後即開始病發,最終於1925年3月12日因肝癌病逝於北京協和醫院,享年58歲,孫中山臨終時同意汪兆銘所代筆的《總理遺訓》及《致蘇聯政府書》。香港《華字日報》翌日報道了 孫中山的死訊:
「孫文吐嘔大作。不能進食。脈搏驟增至一百六十度。呼吸十八次。極危險。克禮醫生在左右看護。終夜不離。戴天仇為孫草遺囑。唯孫尚未簽字...孫文病至十日晚大變。腹脹加增。克禮為之打針放水。今日上午九點三十五分鐘逝世。當彌留時。戴天仇代草遺囑。孫科急電粵民黨要人來京。」
同日,胡民漢飭令各地停止宴會:
「十二日午一時胡漢民接汪精衛來電、謂孫中山於十二日上午九時四十分病終京寓,胡漢民即分飭各大小機關、由十二日起、下半旗七天、並令公安局分飭市內酒樓、即日起停止宴會、市民停止七天、在職人員則停止一個月、各機關用藍印一月、兵士及各機關職停員纏黑紗一月。」
1925年4月2日,孫中山安厝於北京西山碧雲寺內石塔中。北伐成功後,於1929年6月1日永久遷葬於南京紫金山中山陵。
彌留之際,孫中山提到國事的遺言是:「和平……奮鬥……救中國!」
孫文的思想大部分是他將西洋歐美各家學說綜合整理而來,但是也有少部分見解是「兄弟(我)所獨創」(孫文語)。
民族、民權、民生的「三民主義」。
「人民有權,政府有能」的「權能區分」;廣興福利,大有為式的「萬能政府」。
人民之權又稱為政權,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種。
政府之能又稱為治權,立法、行政、司法、考試、監察五權分立,是為「五權憲法」。
人民行使政權的基本訓練與條件:民權初步,即議事規則。
中央與地方的「均權制度」,以縣為單位的「地方自治」。
在經濟思想方面,提倡社會互助理論,曾說「人類進化之原則與物種進化之原則不同,物種以競爭為原則,人類則以互助為原則。」似是受到達爾文進化論與俄國克魯泡特金的無政府主義思想的影響。
政治現代化建設方面,主張漸進主義的軍政、訓政、憲政三階段說。軍政時期優先消滅軍閥土匪,應實行軍管。訓政時期優先基礎建設與民權初步訓練,應實行一黨執政。憲政實行之條件是全國半數以上縣市具有選舉罷免地方首長之條件,公民具有發動創制複決之條件,則選舉召開國民大會制訂憲法,還政於民,實行多黨競爭的現代政治制度。
以王道為基礎的區域合作和政治架構:大亞洲主義,以及向國際投資開放的實業計劃。
人生哲學:「不做大官,要做大事。」
哲學主張:「知難行易」。
天下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