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十多年的事應該會沒事的,因為刑事案的追訴期為7年,而且開戶後一年他己把存摺交還,應該安全,不過要是你担心,你可以去那間銀可查看一下他在這10多年來戶口還有沒有帳目來往(因為你本人沒有開戶,即他用你身份去簽名,簽名是他的,他可能不用証件可以繼續使用該戶口)如果沒有,10年你自己沒用銀行都應該停了那戶口。再不然自己去停了它。可以放心了。
如果有,儘快找你的同學問清楚,並表明不想再借用了,會去停了該戶口,叫佢親戚儘快處理好,否則停了後有什麼問題就大家都唔想。
總之借身份給人就麻煩多多,不借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