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翻譯〈功課黎嫁,下星期交〉

2006-11-29 6:25 am
蜀中劇賊李順,陷劍南、兩川,關右震動,朝廷以為憂。後王師破賊,枭李順,收復兩川,書功行賞。了無間言。至景祐中,有人告李順尚在廣州,巡檢使臣陳文璉捕得之,乃真李順也,年已七十餘,推驗明白,因赴闕,覆按皆實。朝廷以平蜀將士功賞已行,不欲暴其事,但斬順,賞文璉。
順本味江 王小博之妻弟。始王小博反於蜀中,不能撫其徒眾,乃共推順為主。順初起,悉召鄉里富人大性,令具其家所有財粟,據其生齒足用之外,一切調發,大賑貧乏,錄用材能,存撫良善,號令嚴明,所至一無所犯。時兩蜀大饑,旬日之間,歸之者數萬人。所向州縣,開門廷納,傅檄所至,無復完壘。及敗,人尚懷之,故順得脫去三十餘年乃始就戮。

回答 (4)

2006-11-29 9:21 am
✔ 最佳答案
(1)文中「不欲暴其事」的「其事」指什麼事情?
答:「其事」是指先前誤以為李順已被捕殺一事。

(2)李順在什麼情況下被徒眾推舉為首領?他失敗後人民為什麼還懷念他?
答:李順妻子的哥哥王小博在四川謀反,但王小博不能服眾,他的手下乃一致擁護李順作他們的領袖。

(3)依上文順序列出李順的生平事蹟。
1 李順被徒眾推舉為首領。
2 將取之鄉里富戶的財產,賙濟貧窮;知人善任;所到之處,秋毫無犯。
3 趁蜀發生大饑荒的時侯,發動徒眾起事。
4 所到之處,州縣皆開城門投降。
5 景祐年間,在廣州被捕。
6 押赴朝廷,驗明正身。
7 被殺。
2007-02-28 5:10 am
都未翻譯....
2006-11-29 9:37 am
蜀的地方(即今四川)有個很厲害的大賊叫李順,他佔據了劍南和兩川的地方,令到關右(可能是中原一帶)都不穩定,朝廷亦覺得有很大的問題。後來朝廷派兵打敗賊人,並把李順暫斬首,收復了兩川的地方,王上也論功行賞,並把各人的功勞記下。平靜地過了一段時間。到了景祐年號的中期,有人告發說李順還在廣州,當時的巡檢使臣陳文璉補捉了疑人,發現原來真的是李順,他已是個70多歲的老人了,經過驗證核實,收入監房,再經覆核證實。朝廷中人認為當年平定四川的將軍和士兵都已收了賞賜,不想事情鬧開而令大家尷尬,所以沒有公佈,可是仍然把李順斬首,亦有獎賞給文璉。

李順本來是味江王小博妻子的弟弟。開始時是王小博先在四川造反,可是他的手下並不太服從他的管治,所以大家合力推舉了李順為首領。李順一開始時,召集了當地所有的有錢有地位的人家,要他們申報自己的財產和糧食,按他們的年紀計算,保留了他們必須的部份後,把多出來的財物收集,用來賬濟貧窮的人,又收錄有能力的人,安撫善良的百姓,而且執行嚴格的紀律,到每一個地方都不會隨便侵犯平民。當時兩蜀的地方正有大饑荒,所以只用了十來日,已有萬多人來加入李順的集團。李順所到的各個州和縣市,都自動開門讓他們進入,自動把財物交出,所以所有的防守的壁壘,對李順都沒有作用。到李順終於被朝廷打敗了,人們仍懷念他,所以李順可以潛逃了三十多年才被朝廷抓到。

可能有些地方不大正確,可以看看課文內一些提示或查查詞典。有了語譯,我想問題你應可以自己做了。
2006-11-29 6:31 am
我想問呢篇野個名係咩?


收錄日期: 2021-04-12 17:48:4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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