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法戰爭.

2006-11-29 1:11 am
護法戰爭是什麼?

回答 (1)

2006-11-29 1:37 am
✔ 最佳答案
護法運動是1917年至1922年由孫中山領導,反對北洋政府,在廣州另立政府的行動。在國民黨史中亦稱為三次革命。所謂護法,指的是護衛中華民國臨時約法。



起因
1911年辛亥革命後,1913年2月,中華民國根據臨時約法的規定,進行首次國會選舉,並且在4月8日首次召開國會。國民黨得票最多,預備由宋教仁組閣。之後宋教仁遇刺,引發二次革命。結果為袁世凱以武力壓服,孫中山等流亡日本。
袁世凱解散國會,並且廢止臨時約法。1915年12月,蔡鍔等人發動反對袁世凱稱帝的護國戰爭取得成功,袁世凱被迫取消帝號,之後於1916年6月6日死去。
袁世凱死後,黎元洪任總統,段祺瑞出任總理,舊國會亦恢復。不久黎元洪與段祺瑞因為就中國是否向德國宣戰,發生府院之爭。段祺瑞主張參戰,而黎元洪及國會卻有所保留。後來黎元洪免去段祺瑞總理之職,並且引督軍團團長張勳入京,卻引致張勳在1917年7月1日為溥儀復辟,國會亦被解散。復辟最後被段祺瑞鎮壓,黎元洪因咎辭職,總統之職由7月6日馮國璋取代。段祺瑞稱事件為「再造共和」,指舊國會已被解散,原有法統亦已不再存在,於是與梁啟超等組織臨時參議院,成立新政府。

第一次護法
1917年7月初,孫中山從上海抵達廣州,通電號召北京原國會議員到廣州另組新政府。海軍總長程璧光率第一艦隊永豐艦等九艘戰艦支持孫中山,於7月22日抵達廣州。
8月25日,約一百名原國會議員在廣州召開「國會非常會議」,會議通過為維護臨時約法,在廣州組成軍政府,設大元帥一人,元帥三人,行使中華民國行政權。
9月1日,非常國會九十一人投票,以八十四票選出孫中山為大元帥;之後選出滇系軍人唐繼堯、桂系陸榮廷為元帥,另外以伍廷芳為外交總長,唐紹儀為財政總長(未有上任),程璧光為海軍總長,胡漢民為交通總長。孫中山於9月10日就職,任李烈鈞為參謀總長,李福林為親軍總司令,許崇智參軍長,陳炯明為第一軍總司令。

護法戰爭
軍政府成立後,形成南北對峙局面。當時支持廣州軍政府的,以廣西、雲南的西南軍人實力最強。湖南亦有譚延闓、趙恆惕、程潛支持護法。在廣西陸榮廷桂軍的支持下,護法軍在11月擊敗段祺瑞的進攻。段祺瑞因此辭職去總理之職,由馮國璋代任,南北暫時停戰。
1918年1月,馮國璋受皖、直系壓迫,命曹錕再向湖南開戰,4月在湖南大敗護法軍。但敵前指揮的直系吳佩孚得到湖南後,不顧段祺瑞反對,停止進攻兩廣,在7月與南方議和。徐世昌於10月就職總統後亦主張和平,於是戰事終止。

軍政府改組
除了海軍、元帥府親軍及二十營粵軍外,孫中山在廣州的軍政府內缺乏實質軍事力量支持,甚至到了令不能出士敏土廠(大元帥府)的情度;孫中山更一度嘗試發動兵變,希望推翻桂系實力,曾親自下令海軍炮擊廣州督軍府。1917年底,陸榮廷、唐繼堯、莫榮新等聯同唐紹儀召開聯合會,另外設立一權力中心,主張承認馮國璋的法統,組成聯合政府。
1918年,程璧光逐漸傾向桂系,之後程被暗殺。非常國會受桂系操控,於1918年5月通過改組,以七總裁取代大元帥。孫中山亦辭去大元帥一職,並且離開廣州到上海。廣州軍政府由岑春煊任主席總裁。第一次護法告一段落。

第二次護法
孫中山第一次護法時,陳炯明從廣東省長的親軍中取得二十營的兵力,培養成為日後粵軍之始祖。並且以援閩為名,聯同海軍部分艦隊開赴潮梅一帶,一度進至福建泉州附近。1920年中,仍駐廣州之軍政府出現內鬨,桂系與滇系爭權。8月,粵軍由陳炯明指揮,進攻廣州驅逐滇、桂等「客軍」。孫中山亦得以於11月底重返廣州,重建軍政府,「第二次護法」開始。1921年4月,非常國會開會,取消軍政府,聲稱組織正式中華民國政府,通過選舉孫中山為「大總統」,於5月就職。然而廣州政府未得任何外國承認,孫中山「大總統」之合法性亦多被受質疑,故多數只稱之為「非常大總統」。而陳炯明則為陸軍總長、內政總長、粵軍總司令兼廣東省長,實際上集大權於一身。

陳炯明及「炮轟觀音山」
孫中山就職後主張立即北伐,以武力統一中國。在1922年夏天,孫中山親自督師在韶關建立北伐大本營,以粵、滇、贛、湘軍組成聯軍進攻江西的直系。孫中山的北伐主張,最終與陳炯明發生衝突。陳炯明主張暫緩軍事,先建設廣東,實行聯省自治。同年6月,直奉戰爭後,北洋政府徐世昌下野,黎元洪上臺完成其原來總統任期,原來國會亦再次召開。陳炯明以護法目的已達到,請孫中山與徐世昌同時下野。孫中山及其支持者以陳炯明叛亂,從韶關回到廣州。6月16日發生炮擊觀音山總統府事件,孫中山在蔣介石、陳策等護衛下乘永豐艦離開廣州,至8月初離開到上海。第二次護法失敗。

影響
孫中山的兩次護法,都是倚靠實力軍人支持開始,亦都是因為實力軍人轉變態度而告失敗。經過護法之後,孫中山發現需要自己的軍事實力進行其革命。之後開始了聯俄容共的政策,開展了國共合作。並且在蘇聯的援助下,1923年第三次在廣州組織政府 — 海陸軍大元帥大本營,成立黃埔軍校,培養屬於中國國民黨的軍事實力。最終在身後取得成功,以北伐統一中國。
有歷史學者評論護法運動的手法:運動雖名為「護法」,但實際上以法律程序看,廣州「非常國會」每次開會皆少於法定人數。因此實際上軍政府自始成立已並不附合法定程序。廣州軍政府成立之後,亦一直未為外國所承認。而在孫中山成立軍政府之前,民國依然能保存表面上的統一。孫中山另立政府、建新法統的做法;以及護法其間,孫中山多次反對和談,堅持武力北伐,客觀上對中華民國的統一局面造成了破壞。此例一開之後的數十年間,中國境內出現過各式各樣,自稱為真正「革命」、「合法」、壽命長短不一的政府不下一、二十個。直至今天,中國仍處於分裂的狀態。
根據近年發表的研究資料,孫中山首次從上海到廣州護法前,因為其反對中國參戰的態度,曾經得到德國政府二百萬銀圓的資助。孫中山是以此為資本,得以賄賂為北洋政府排擠的海軍,以及資助原國會議員南下廣州開會。西南各系軍閥性質類近僱佣兵,當孫中山財力枯萎時便起而反之。就算是當時的廣州市民,對於由孫中山招徠的「客軍」開賭賣鴉片、政府欠缺實幹革命精神、忽視市政建設等弊病,感到厭惡;因而對孫中山亦不存好感。


收錄日期: 2021-04-19 21: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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