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相隔6年

2006-11-27 11:09 pm
為什麼上一次的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在2000年舉行)和今次的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在今年舉行)相隔6年而不是5年?特首的任期是5年呀!

回答 (1)

2006-11-28 11:33 am
✔ 最佳答案
選舉委員會的任期為5 年, 由行政長官任期將告屆滿的年份內的二月一日起計(《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9 條)。因此, 選舉委員會的任期與行政長官的5 年任期以及選舉周期一致。所以第二屆選舉委員會任期2002年2月1日起,但為何會早在2000年7月9日便進行選舉,是因為要遷就第二屆立法會選舉,基本法規定選舉委員會可在第二屆立法會中有權選出6名立法會議員,而第二屆立法會選舉正是於2000年9月舉行,提早選舉就是為了選出立法會議員。

收錄日期: 2021-04-12 18: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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