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依你公司的情況看, 你的老闆希望每月5號才出糧, 好像又是一個好辦法, 這樣便能清楚這個月有哪幾個員工請了假, 在翌月的5號前計清楚, 哪個員工要扣人工, 哪個出全糧
當然對於打工仔來說, 有邊個鐘意D人工拖到第2個月先有得攞, 不過在勞工法例來說, 你的老闆無錯, 佢亦無觸犯勞工法例, 按照勞工法例, 僱主必須在工資期最後一天開始計算, 不得遲過工資期後7天支付薪金, 例如你的公司的工資期是每月1號至30/31號, 即是說你的老闆最遲在翌月7號要出糧, 但他打算在翌月5號出糧, 因此他是沒有犯法 (勞工法例就係咁架啦, 香港的勞工法例永遠保障僱主, 而唔係保障僱員)
辦法只有4個
1. 叫他簽定支票, 然後將支票交俾其中一個職員, 到出糧日, 如果佢不在公司, 咪叫那位職員把支票分發給你地 (當然果個職員一定要係會計的人員, 或人事部, 總之係知道你地每一個人的人工果個), 到左第2個月才扣掉本月請假的員工的人工
2. 又或者叫佢開定支票俾你地每一個人, 日期係寫出糧日, 例如11月20日開始2個星期不在公司, 叫佢寫定支票, 支票日期寫11月30日, 咁你地張支票係11月30日才能兌現, 佢都無損失, 同樣地到左第2個月才扣掉本月請假的員工的人工
3. 再唔係, 咪叫你老闆唔好咁小氣, 好多公司都可以俾每個員工一個月有兩日病假 (有醫生紙唔駛扣錢, 第3日病假先開始扣錢), 一般人都唔會咁離譜每個月請多過2日病假掛? 係每個月喎, 唔係偶然, 咁樣咪唔駛下下計扣幾多人工, 每個月出全糧, 佢又唔駛計得咁辛苦, 員工又開心, 如果有人個個月請成幾日假, 呢D人都要炒啦 (個個月都要請幾日假的人, 擺明都唔係做野既)
4. 第4個方法, 就係無得揀, 用番佢條橋, 翌月5號先出糧
依我看, 第4項的機會率係最高, 因為老闆永遠會覺得自己想出來的方法係全世界最好既, 你地班員工想出來的, 永遠行唔通, 亦唔好 (無辦法, 鬼叫佢係老闆)
2006-11-27 11:18:51 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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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abour.gov.hk/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