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去台灣一定要簽證架啦!而且你用英國護照, 唔係BNO,仲麻煩呀!
在香港或澳門出生者。-->
香港澳門居民係指具有香港或澳門永久居留資格,且未持有外國護照(不 含BNO)或雖持有葡萄牙護照但係於葡萄牙結束治理前於澳門取得者。
有外國護照唔可以申請網上簽證或者落地簽證架!
要去中華旅行社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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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詳細內容 =
類別:香港澳門居民入出境
項目:短期停留(編碼0401)
網頁修改日期:2006/4/4 下午 02:07:25
香港澳門居民入出境送件須知-短期停留
一、申請程序:
(一)在香港或澳門者:應向行政院設立或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香港中
華旅行社、澳門台北經濟文化中心)申請,並核轉境管局辦理;第2次以
後得逕向境管局申請。
(二)在海外地區者:應向我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
構申請,並由境管局派駐之入國審理人員審查後核轉。
二、應備文件:
(一)申請書一份,並附最近3個月內2吋半身照片1張。
(二)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分證正本、影本各1份(正本驗畢退還)。
(三)證照費:單次入出境許可、逐次加簽許可新臺幣肆佰元整,多次入出境許
可新臺幣貳仟元整。
(四)掛號回郵信封並填妥收件人姓名及住址。
(五)委託書(本人親自申請者免附)。
三、附記
(一)經許可來臺者,應自入境之日起15日內,向居住地警察分駐(派出)所
申報流動人口登記。
(二)經許可來臺者,核發單次入出境許可,有效期間自核發之翌日起6個月,
在效期內可入出境1次,因故未能於有效期間內入境者,得於有效期間屆
滿前,向本局申請延期1次;經常來臺者,得核發逐次加簽許可,有效期
間自核發之翌日起1年或3年。逐次加簽許可在效期內辦理加簽後,即可
入出境,其加簽效期自加簽之翌日起6個月;但不得逾逐次加簽許可之效
期。
(三)經許可來臺者,停留期間自入境之翌日起不得逾3個月,並得申請延期3
個月1次。來臺如有逾期停留、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未依規定申
報流動人口登記等情形,其再次申請來臺,得不予許可。
(四)香港中華旅行社地址:香港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力寶大廈4樓
電話:(852)2525-8316
澳門台北經濟文化中心:澳門宋玉生廣場第411-417號「皇朝廣
場」6樓F-K座
電話:(853)306289
2006-11-26 01:48:23 補充:
到你第2次再去就可以申請落地簽證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