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已過期的換證組別
出生年份
換證期限
1968 或 1969 2003年9月15日 至 2003年11月15日
1966 或 1967 2003年11月17日 至 2004年1月10日
1964 或 1965 2004年1月12日 至 2004年3月13日
1962 或 1963 2004年3月15日 至 2004年5月22日
1960 或 1961 2004年5月24日 至 2004年7月24日
1958 或 1959 2004年7月26日 至 2004年9月25日
注意: 在2003年6月23日前發出並載有1958-1969出生年份的舊身份證, 由2006年10月16日起停止有效。詳情請按此處。
1956 或 1957 2004年9月27日 至 2004年11月27日
1954 或 1955 2004年11月29日 至 2005年1月22日
1952 或 1953 2005年1月24日 至 2005年3月12日
1950 或 1951 2005年3月14日 至 2005年4月23日
1947、1948 或 1949 2005年4月25日 至 2005年6月18日
1943、1944、1945 或 1946 2005年6月20日 至 2005年8月6日
1970 或 1971 2005年8月8日 至 2005年9月24日
1972 或 1973 2005年9月26日 至 2005年11月12日
1974 或 1975 2005年11月14日 至 2005年12月24日
1976 或 1977 2005年12月28日 至 2006年2月11日
1978 或 1979 2006年2月13日 至 2006年3月25日
1980、1981 或 1982 2006年3月27日 至 2006年5月27日
1983、1984 或 1985 2006年5月29日 至 2006年7月8日
1990、1991、1992、 2006年7月10日 至 2006年11月11日
1997、1998、1999、2000、2001、2002 或 2003
1927 或之前的任何年份 2006年9月4日 至 2006年11月11日
應在指明限期內換證
你應注意要在指明限期內換領新證,否則可能會觸犯法例。
在每個指定組別的換證期限屆滿後,有關組別的市民應已全部換領新身份證,屆時,他們所持的舊身份證便會宣布作廢。有關詳情,請按此處。
任何人士如無合理辯解而未能在指定換證限期內換領新身份證,即屬違法。違例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5,000元。
注意: 假如你已錯過所屬的換證期限,你應盡快前往任何一間智能身份證中心申請換領智能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