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皇帝,那個曾對自己所做的事向人民認錯?

2006-11-25 6:18 am
或者總之認過錯都得嫁喇.....

但係我想知詳細d.....
唔該!

回答 (1)

2006-11-25 8:14 am
✔ 最佳答案
古時皇帝向人民認錯,通常都會下詔書罪己,是為罪己詔。表達對自己的過錯反省悔悟,以頒示天下。
最早的皇帝認錯的《罪己詔》,要算是漢武帝的《輪台罪己詔》。漢武帝即位後,窮兵黷武,好神仙方士,大造宮室,揮霍無度,致使民力枯竭,寇盜並起,天下大亂。他晚年漸有所悔,決定「棄輪台之地,而下哀痛之詔」。他「深陳既往之悔」,不忍心再「擾勞天下」,決心「禁苛暴,止擅賦,力本農」。「由是不復出軍。而封丞相車千秋為富民侯,以明休息,思富養民也」。聽人說過,如果漢武帝不是有這一道詔書認錯,早已成為第二個秦始皇。
之後漢朝都有不少皇帝罪己認錯。據黃仁宇的統計,單在《漢書》裏記載皇帝頒佈《罪己詔》竟多達33次(宣帝八次,元帝十三次,成帝十二次)。
唐代認過錯的皇帝有太宗、德宗。
唐太宗很器重黨仁弘。黨仁弘貪贓,按罪應被處死,但太宗因憐惜他,免其一死,廢黜為平民流放欽州。事後,太宗因自己「徇私枉法」而深為不安,於是寫了一道《罪己詔》,其中說道:「朕有三項罪過:識別人而不能明察,是一罪;因私情淆亂法令,是二罪;親近善人而未予賞賜,討厭惡人而未予誅罰,是三罪。」唐太宗向大臣宣讀後,立即下令向全國的臣民公佈。
到了唐德宗時,有幾個節度使舉兵反叛。致長安失守,德宗倉皇逃亡至奉天城。次年春,他痛定思痛,並頒《罪己大赦詔》。歷數了自己的罪過後,說:「天譴於上而朕不悟 , 人怨於下而朕不知」, 「上累於祖宗,下負於蒸庶,痛心靦面,罪實在予」。詔書頒報後,「四方人心大悅」,「士卒皆感泣」,民心軍心為之大振,局勢因而大變。不久動亂即告平息。
北宋末年的宋徽宗也發過罪己詔。時在金兵進逼東京的緊要關頭,宋徽宗聽從大臣的建議下罪己詔,向人民認錯。詔書羅列了自己的罪過 : 「言路蔽塞,諂諛日聞,佞幸專權,貪官得志。賦稅竭生民之財 , 戍役困軍伍之力。多作無益,侈靡成風。」「追思己過,悔之何及!」但是一年後,這位罪己皇帝始終都被金兵擄去,成為階下囚。
明崇禎帝亦曾先後四次下詔罪己認錯,但承諾有否兌現,又是另一回事。
到清朝的順治皇帝亦曾罪己認錯。他死前寫了一份遺詔,羅列了自己的十四條罪:沒將國家治理好,老百姓沒能過上安生日子,罪一;未能替母親養老送終,罪二;父親死時自己年幼,未能替父親服三年之喪,罪三;未與祖父、父親的子孫們常敘叔侄、兄弟之情,罪四;親近漢族文士,疏遠滿族武將,罪五;對人要求過高,不能舍其短而用其長,埋沒了人才,罪六;姑息養奸,明知有些大臣庸劣不稱職,卻不能及時罷斥,罪七;國用浩繁,兵餉不足,只知讓群臣商議減少俸祿,卻不裁撤宮中費用,厚己而薄人,益上而損下,罪八;營建宮室,極盡精巧,卻不體恤百姓之艱辛,罪九;董鄂妃逝世,喪葬過於優厚,罪十;不以明朝滅亡為戒,仍然委用宦官,致使其營私舞弊,罪十一;貪圖安逸,接見群臣稀疏,致使上下情誼滯塞,罪十二;自恃聰明,不虛心納諫,致使臣工沈默不言,罪十三;自知有錯,卻不能及時改正,致使過錯越積越多,罪十四。
以上所說的都是曾對自己所做的事向人民認錯的皇帝。
http://www.irm.cn/third/rsrc_article2.asp?id=254
http://www.minghui-school.org/school/article/2005/12/3/50691.html
http://www.chinaeweekly.com/history/gb01120405.htm
http://www.boxun.com/hero/wangyi/29_1.shtml
參考: 上面答了雍正,所以不答


收錄日期: 2021-04-12 22:31:0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124000051KK0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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