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有外遇,妳會選擇離婚嗎

2006-11-25 6:16 am
我跟他拍拖12年了, 一年前才結婚, 他說幾年前開始我已出了問題, 所以先有外間東西介入到

我們剛好結婚一週年, 他已不是第一次出外遇了, 結婚不到7個月便再次發生
他說兩個人感情唔同做嘢, 唔係逐個問題解決就會無事, 係大家一起思想及感覺要配合.
現在我們分開一段時間, 睇吓自己是否可以再次接受他........

回答 (9)

2006-11-25 7:01 am
✔ 最佳答案
結婚係一世既,而且男人同女人唔同;同樣以30歲為例,男人keep得好,仲可以係出面媾死女,人地可能仲會話佢成熟、穩重!但女人keep得再好,比起以前都已經有分別…
你地有左小朋友未?如果有,我建議你先將自己既精力放係小朋友身上,一來小朋友需要你既照顧,二來你亦可以分散精神,令自己無咁痛苦。
如果無,我建議你為自己既將來著想;你地只係結婚一年,佢就已經唔止一次有外遇,而且仲光明正大咁向你承認,証明佢都覺得自己錯唔哂,我敢保証,佢無左而家呢個,之後一樣會有第2個介入你地之間!趁自己仲有返本錢,諗清楚,有工返既就去返,儲多錢,你老公靠唔住姐,可以靠自己。你都唔細架喇,唔可以再話因為愛佢而影響自己一世幸福。如果你遇到個更好既,我希望你都可以考慮下,因為你唔知你老公以後會點…可能更好,可能更差;為自己著想。
當你地分開冷靜下既時候,唔好佢搵返你就同返佢一齊!如果唔係佢就會覺得反正佢做咩都好,你都會同返佢一齊,佢一定會更唔珍惜你!諗清楚,睇下佢有無變好,會唔會再輕易容許第3者介入;如果佢仲係咁,你放棄佢趁早搵個好架啦!
祝你早日解決!!
2006-11-28 3:12 am
Having marriage problem is one thing, using marriage problem as an excuse to have an affairs is another thing. He is not someone you can trust, do yourself a favour and get rid of him.
Have you heard of the story of Mick Jagger (singer of the band rolling stones) and Jerry Hall (supermodel). They were married for a very long time, but during the marriage Mick had a number of affairs, so there were also a number of separations and a number of make up and babies as well. At last Mick get another woman pregnant and Jerry finally filed a divorce. After the divorced they are still friends. Do you know what Jerry said after the divorce
http://www.theage.com.au/articles/2003/05/12/1052591721203.html
2006-11-27 10:58 pm
朋友, 我跟你的case 差不多, 看完你的文章好感觸.

感受到你那種無奈及痛苦.

我們一齊的時間比你們還長, 亦分開分過很多次, 復合過很多次, 每一次我們復合, 我都抱有很大的希望, 因為正如你所說 "我深愛他 ', 但始終性格真係天生, 佢亦努力去維持, 但做到, 因為佢要放棄佢自己中意玩嘅性格, 佢好辛苦,好勉強, 大家都開心, 我地以為年紀大d ,大家都會修心養性d, 一路係到拖...............最終我們都是離了婚.

其實, 回望過去, 你會知道若然是"愛", 根本不用行咁多年的寃枉路, 反反覆覆,分開又一齊, 一齊又分開, 所以我都希望你, 真的"揪"身出來, 以局外人嘅角度去看, 值唔值得再投資落這段感情上面.
2006-11-25 8:54 pm
點解..唔諗清楚先去同呢個人結婚????
12年喇...
我覺得佢話你o地幾年前已經出o左問題..
點解佢仲要同你結婚先???
做咩..唔o係結婚之前大家好好傾清楚..諗清楚大家係咪可以一齊行到將來???
o係你o地未結婚之前..你已經知道佢曾經有外遇,
你仲去搏一舖????
我知道有時感情係盲目, 但係要理智
仲係結婚對象就更加要理智!!!!
有問題係要大家一齊去傾...去解決~~~佢而家咁樣講
我覺得佢係推卸責任..諗個藉口出o黎
仲有呀...男人有外遇真係無得原諒
我問你~~~你擔保佢無下次???
最起碼你個心會有條刺佢曾經咁樣對你...
感情..點都唔可以回復返以前咁好!!!
諗清楚條路應該點行..
2006-11-25 3:29 pm
如果是我的話~我一定會選擇離婚~

~我認為你~不必再次接受他~~ 因為 ~~

你每接受一次~會痛多一次~情況只有越來越糟~
過往一起相處12年中~所發生的事情~我想你本人清楚知道~
不是你深愛他信相他~就不會再傷害你~
是自己欺騙自己的~這樣想法是錯的!!!!

愛一個人~無錯你是沒錯~
但錯在你的<愛>沒有<底線>原則~<保護自己, 愛護自己>
他錯在沒有珍惜~你所付出的一切~ 對嗎 ?
再說~他不會為你而要改變....要付出....~ 是嗎 ?
我在此不必多說~樓上各位網友的話已分析過~

你用一段時間去睇清楚這個人~
倒不如用這段時間去處理自己~如何放下他~

過去我的朋友們和我~訴說感情問題~
有個別情況和你一樣~同樣地用以下方法~

面對~ 事變 < 婚前婚後.......問題>
解決~ 事情 < 了解,決心,決定性>
接受~ 事實 < 例:他不是你要愛的人....對婚姻沒承諾........>
放下~ 事主人和事 <他和12年>
參考: ~我的經驗~
2006-11-25 11:26 am
其實結婚並不是一紙婚書咁簡單,而係給對方一種有形承詻。我想:妳們巳經拍拖12年,雙方都肯定很了解,包括:生活和個性。但你們點解咁樣都會結婚。恕我直言:他未結婚前巳經有不忠行為係咪?而妳一再容忍,令到佢慣性動作,妳也有一部份責任。
結婚一年就有咁多問題,就算真的續一解決左,咁吾代表就冇問題,而一個人想去改變一個人,並不是件容易的事,要睇佢係什麼人。我好明白妳為什麼和他結婚(因妳深愛他嗎?)而妳一廂情願地以為婚後他會為妳而改,咁!妳而家證實到啦!咁妳都吾想死心呀?而家雙方冷靜係好事?這個妳心愛的人要是回來?妳又想比機會佢傷害妳呀?我重來吾主張人地離婚,但這次妳自己應該知道條路係點走,係咪?個人見解:第3者吾係主因,問題應是妳2人。

2006-11-27 02:23:51 補充:
我個人認為2夫妻是須要性的。就等於(錢不是萬能,但冇錢就萬萬不能)一樣。但他也不能用這個問題來做借口!畢景你們都拍左12年拖係咪?咁這些問題他12年前一早心中有數啦!但他而然和妳結婚。我都好想知點解?掁作點吧!面對問題!他值得留戀嗎?他逃避問題,就係吾想解決妳倆問題。
2006-11-25 11:15 am
單方面去深愛一個人巳經很痛苦, 再加上一個用情不專的負心漢就苦上加苦, 你要趁住沒有小朋友時及早清醒, 不要想著用小朋友可以綁著這個人, 到你年紀再大先至離婚就白白浪費自己大好的青春. 不要再比機會佢啦, 你巳經比左12年了, 女人冇幾多個12年. 好好珍惜自己的末來, 唔好為情而影響自己的人生. ****(今晚有冇睇無線10:30肥肥訪問以前台灣息影30年的女明星張美瑤, 佢在30年前最紅的時候下嫁給當時的浪子柯梭雄, 係30年間個女的每晚都等個男回家亦都知到個男的係出面有另一頭住家同有私生子, 到30年後的今天個女的終於等到女兒長大了, 在一個啞忍30年心巳死的全統女人口中說出要離婚, 上一背的全統女人提出離婚係須要好大的勇氣因為佢地思想守舊, 但現今的人有自己的思想, 識得分析好與壤, 只要唔好執著, 時間係可以沖淡一切的,)

2006-11-29 23:29:46 補充:
見到你終於可以放下這段感情, 祝你有個新的開始.
2006-11-25 8:22 am
<拍拖十二年,一年前結婚.>
係哩十二年間,相信佢都己經有多次外遇的行為出現..
說是有其他東西介.倒不如話牛唔飲水唔撳得牛頭低..證明左佢根本唔尊重哩段感情..
初初佢可能尚會隱瞞,但到後來.佢連隱瞞都費事
可見其實佢對哩段感情都已經感到不耐煩...
當初你同佢結婚,係因為你好深愛佢..認為佢會為你改..
但係佢就一定係為責任而同你結婚,不竟佢都已經浪費左你12年青春..

你o地而家都已經分開o左一段時間,其實你唔係要諗可唔可以接受他..
若你接受他,你要有心理準備你會繼續不快樂,因為留得住個人,留唔住佢個心..
佢都已經厭煩了...不如你就學故人一句說話
<愛佢就放開佢,同樣..放過你自己>
你應該為自己著想下...學習獨立,放棄同佢一齊既習慣...
柳暗花明又一村..將來佢會唔會後悔失去你...天曉得..
為自己的人生努力吧......姊妹
2006-11-25 6:26 am
其實一開始就不應該結婚,
既然不只一次ga(我希望你哋當初結婚不是爲了綁住對方)
對方真的一次一次這樣(即使你原諒他幾多次,他亦會繼續)
分開學識獨立做人更實際

收錄日期: 2021-04-12 18:08:4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124000051KK04488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