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問題是,怎樣才能使基督徒不再信教?我對發問者及另一回答者的回應如下:
感動人信主的其中一個主因,是耶穌基督為拯救世人的原故而捨身流血,體現了犧牲的愛的偉大。如你能做出一件同等或更偉大的事,讓人「感受」到你的大「愛」,而不是只會說無聊的針對刻薄話話來討人厭的話必有很多人受你感動而放棄信仰。但算了吧,你是不會去為他人死的,只會為滿足自己的虛榮而批評人。即使是假死,你也沒有本事,因假的東西必被人識穿。或許你之後的結論又只是認為耶穌比你的騙術高罷?就此罷筆,不再談了。
順帶欲回應moz君,說最重要是讓人自己照照鏡子,如一個人的說話已是一面心靈鏡子,我們各人的美或善,謙卑或驕傲,愛人或輕看人,都已反映不少了,不知閣下是否自覺自己是個關愛他人的智慧人呢?還是只是自以為有知識理志,卻看不起人的驕傲傢伙?將自己心內的醜惡面隱藏或合理化,也是一種不肯面對現實的表現。~完~
相信各位朋友可再一次感受到moz君對人的熱誠態度了。心裡的善或惡,不是可以言辭辯論所能掩飾的,願各位好好自省內心。
neutrino君,你說的好呀,所以天父為人設立的十誡中有一條很特別的誡命,不是像其他的誡條禁止人做某些壞事,而是要求人孝敬父母親。我父母愛我的(雖世上也有不是的父母傷害兒女),我有事必會救我呢,但,你若,不幸患病需要捐肝捐腎,他們不會救你,因為我是他們的骨肉,你是外人。人的愛是有限的,只有 神自己願意為一次又一次犯罪的所有人 (不只自己的親人) 機會而犧牲自己。你也若做得出,又能從死裡復活,必有很多人信靠你。
問:「佢犧牲左咩呀?有咩值得感動!相反,如果係以一個人的身份的話,耶穌的確會感動到我,可惜,佢比你地講成係神」答:(1)「道成了肉身」,意思是 神自己親自成為了人,不是解作某神仙化妝為凡人的樣子,故此 神是以人的母體開始,經歷人的成長過程的,是完全的人。因為你不相信有神人二重性的可能,所以你不接受是正常的反應。
(2) 又假若痛苦只限於生物學方面神經系統反應的痛,或許你要接受一個人若強暴了一個妓女,他的罪比起強暴一個處女應該要較輕微,只因前者的生理的痛應較少,犯罪前落了迷藥的人也應因為減少了受害者的即時痛楚而獲減刑。我想,大家如體會甚麼是情是愛,會明白心靈上的非生理的痛是真實的,一個人的惡言都可以傷害別人的心 (不知一向惡言高傲的人是否明白),更何況是無罪的要為眾有罪的反叛的人所受的苦?不懂愛只好批評為樂或許一世也不體會。
「耶穌有何偉大?哈....又一個基督徒矛盾嘅好例子!」確是又一個例子,各位可從中再感受一次,一個人的說話背後隱藏的善或惡,美或善,愛人或好恥笑人。我想普通的凡人也不應無禮,祟尚佛法者更不應罷?「棋子」?神按自己的計劃,為人預備了前路,人可選擇信不信,走不走,祂「自己」則先行了為我們預備,覺得有不妥當的,可以不理;相信的,信服的,接受祂的路。
(我們是否要不斷投訴設計keyboard的人太獨裁,設定好了各鍵的輸入功能,不讓我們可隨時轉呢?)
誰說的令人感受不同程度的不客氣,讀者是會分辯的。賊的比喻,可反過來說為,一個犯了事的人被勸諫要停止,要投降,不肯的警方便出手了,或要開火。願投降受審入獄,便有機會重新做人?問題是你不信自己是犯過事的人,自覺是清白才不肯接受罷了。
比喻是用來幫助表達觀點的用途,本身不是道理。好比告子與孟子爭論人性善論時各以水之特性來比喻人性,但這是沒有結果的。真理若是真理,不管人如何美化或曲解,都不會受動搖的,動搖的是只人的心。
「這只不過是你一廂情願的想法,請不要加諸別人身上!」相信你是認為自己的想法必定不是一廂情願。沒有人可加這想法在你身上,不是已表明過,真理若是真理,人信或不信,都不能改變真理的本質嗎?
問:「基督徒應尊重對方决定,不應該像你的態度那樣,以為不信主的人都是錯的」? 尊重 -- 我想告訴一個人知她是個病人,如果是事實,這不是冒犯罷?信不信有病,是否真有病,是否只有一種藥可醫,就是自己的選擇了。至於誰的態度是良善或惡劣,若目前各位發過言的都自覺自己是態度比本人柔和的,.... 我想問題就在於此了。順帶回應有另一句話表示做人不應「寬己嚴人」,這是很好的描述,願明白的人自己帶頭做起,而不是雙重標準。
「可能有病的正是閣下呢?」你說的對,碓是有「可能」,我更不是能醫治的那位。但誰是真正有病的那位呢,是否要自己去求證呢?有人信,有人不信,各自應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又尊重他人的選擇。沒有必要因他人的選擇不合自己的心意而「「不斷」」恥笑他人,抬舉自己的智慧。
補說關於修練與行為的關係。學識是得著了便可不斷增長和鞏固的,但品性是另一回事,因人的內心有著各種軟弱 (信與不信者都一樣有),自私自我不會因修養而消滅 (只是限制),人若信了而仍因誘惑而選擇順從私慾,自然也會犯罪,這是信徒要「在基督裡」警醒生活的原因,一生緊靠主不可鬆懈的原因。
neutrino, 你被人傷害了,他們是不是信徒都好,他們都很不好。我信主必懲罰作惡的人。只願你不要將別人加諸你身上的錯,成為你以後傷害其他第三者的理由。除非你相信一個得罪你的信徒的罪,須由所有其他不認識你的信徒來承擔。
最後,dora, 我和你都證明不了甚麼,只有就所知的去相信一些可能性。你對愛與傷害的觀念是如此,我想我沒有甚麼還可說了,只願你以後在真愛的關係中有所體會。
「人類為什麼要承擔亞當及夏娃犯的罪?」可以返回更有意義的討論真好了。一切就從自己的內心開始看 (而不是與較差的其他人比較) -- 設若一個人自問一生是沒有醜惡的一面,「心底裡」欲行善時也永遠是可想到了就去做好了,從沒後悔做過對人不起之事,那人便的確不必面臨任何審判。
補充字數快超額... 被檢舉,沒所謂了,我更重視的是希望大家可以好好的交流意見,又願可以與大家互相尊重。之前討論有說話令各位不快的,我向你們真心致歉。祝你們各位生活充實有意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