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一、依筆劃順序取能涵蓋最多筆劃之字根,取 首碼、次碼、次次碼 及 尾碼,至多
四碼,其餘省略。且寫過之筆劃不再重複取碼。(即前三末一)但是,在大2
碼輸入時,則只要取「首」、「尾」二碼即可。
範 例 二碼取碼 四碼取碼
理 王 土 王日土
想 木 心 木目心
歡 廾 人 廾口口人
喜 士 口 士口廾口
課 言 木 言日木
本 木 一 木一
二、一字之中,前後不連續之筆劃可以組成字根時,在符合節省碼數之情形下,應
跨越筆順取碼。
範 例 二碼取碼 四碼取碼
困 囗 木 囗木
東 木 日 木日
夷 大 馬 大工馬
圖 囗 口 田口革口
秉 禾 工 大工
嗇 土 口 土人人口
巫 工 人 工人人
三、一個字或其一部份,自中間分開使左右成對稱時,則中間的筆劃先寫,再寫兩
側。
範 例 二碼取碼 四碼取碼
變 言 水 言糸糸水
燕 廿 火 革口足火
齊 立 耳 立八言耳
胤 糸 石 糸月石
率 立 革 立糸火革
兜 竹 石 竹日工石
但以下情形例外,即當左右為「木 辛 王 弓」時, 則仍應自左而右取碼之。
〈例〉攀、辦、班、弼。
範 例 二碼取碼 四碼取碼
攀 木 手 木水水手
辦 立 十 立十力十
班 王 王 王 . 言王
弼 工 馬 工馬鳥馬
四、一字之中,一個字根包圍該字其它筆劃時,取碼如下:
A、圍四邊,先取外圍字根。〈例〉圍、回。
B、圍三邊,開口朝下、朝左和朝右,先取外圍字根。〈例〉用、區。
圍三邊,開口朝上時,先取裡面被圍的字根。〈例〉函。
C、圍二邊,字根居左上、右上時,先寫外圍字根。〈例〉后、成、句。
D、圍二邊,字根居左下、右下時,外圍之字根後寫。〈例〉繼、遠。
包圍其他筆劃並非字根時,則仍本自左而右,自上而下 之順序取碼。
〈例〉趙、颱、魁、毽。
五、有關字根
A、字根「日」與「口」在筆順完成之後才有其他筆劃貫穿時,
則為「日、口」。〈例〉果、甲、史。
否則,應取為「囗」。〈例〉國、由。
B、字根「月」不論筆順如何,只要有其他筆劃交叉,則不取為月」,
而取為「」,加其內的筆劃。〈例〉用、甩。
C、字根「」不論其筆形中間所包含之筆劃為何,此「」及其
含之筆劃皆只取「」。 〈例〉學、與、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