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周代歷史

2006-11-24 8:11 pm
什麼是封建制度?
什麼是共和行政?
5 poi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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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2006-11-24 8:15 pm
✔ 最佳答案
封建制度(Feudalism)簡稱封建或封建制,是一種社會制度。狹義的封建制指分封制,而廣義的封建制度,請參見封建社會。

『封建』是立『封土建國』的意思,即天子把由自已直接管轄王畿以外的土地,分封於諸候,並授予他們爵位,讓他們建立封國,保衛中央。

西周和西漢均推行封建,但適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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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行政
西周共和時期是指周厲王逃離鎬京後至周宣王登位前的一個時期,即約前841年至前828年期間。

前841年(一說前842年)國人暴動,周厲王逃到彘(今山西霍州市)之後,由共伯和攝行王事,稱為共和。共和元年(前841年)是中國歷史上有確切紀年的開始。直到周厲王死後,還政於其子周宣王前後14年的這段時期,史稱共和行政。一說是由周定公、召穆公共同主政,所以又稱周召共和。
2006-11-24 8:28 pm
封建是封邦建國意思
(了解周代封建唔同中國二千年封建制度一同了解)
即係周代君主分封諸侯一地和當地人民並給其所有權力
但諸侯有保護王(機),聽命周王的義務
諸侯分為公,侯,伯,子,男五等
其軍隊數目也有規定(公6有軍..)
卿,士大夫也有規定
直到東周制度崩壞

共和指厲王時無度
眾諸侯共同議時代
參考: 見聞
2006-11-24 8:19 pm
周武王姬發(? —前1044年),西周的創建者。姓姬,名發,諡號為武王。他是周文王的次子,前1056年文王死,他繼承王位。武王母親為太姒,其正妻為邑姜。

文王臨死時囑其早圖滅商。武王繼位後,繼承父志,重用姜尚、周公、召公等人治理國家,周朝日益強盛。武王九年(前1048年)在盟津(孟津)大會諸侯,前來會盟的諸侯竟有800個。

武王十一年(前1046年),商紂王已把商朝搞得一團糟。武王見時機己到,便聯合庸、蜀、羌、髳盧、彭、濮等部族,親率戰車300輛,虎賁3000、甲士45000人,進攻商都行都朝歌,討伐腐朽的商朝。兩軍戰於牧野,因商朝奴隸兵陣前倒戈,商軍大敗,昏庸的紂自焚於鹿台,商朝滅亡。

周王朝建立,定都鎬京(今陝西西安西南)。周武王首先追封父親姫昌為文王和另外作出一系列調整:

將被紂王誅殺的比干改葬,釋放被紂王囚禁的箕子。
對其他部族實行大分封:神農氏的後人封於焦,黃帝的後人封於薊(天津薊縣),堯的後人封於祝(江蘇贛榆),舜的後人封於陳(河南淮陽),夏朝的後人封於杞(河南杞縣),
由於商朝的實力還在,於是將紂王的兒子武庚安放在商朝的首都殷。為了包圍武庚的地盤,又分封了自己三個弟弟:姬鮮於管(河南鄭州),姬度於蔡(河南上蔡),姬處於霍(山西霍州),是為三監。
為了加強對已經受周朝的控制下土地管理,對周的元老實行大分封:召公於燕(河南偃師),姜尚於呂(河南南陽西)。
滅商三年後武王逝,時年四十三歲.由周公姬旦和姜尚輔佐繼承人成王。傳統上,周武王,周文王,堯舜禹和湯一向為後世所尊崇。



紂,中國商朝末代君主,名受,號帝辛,史稱「紂王」,帝乙之子。有雄才,致力於用兵東南;牧野之戰中周文王姬昌之子周武王姬發在距離朝歌(今河南淇縣)七十里外的牧野擊敗商軍,商紂王登上鹿台,「蒙衣其珠玉,自燔於火而死」,商朝滅亡。

《史記·殷本紀》記載,帝辛「資辯捷疾,聞見甚敏;材力過人,手格猛獸;知足以拒諫,言足以飾非,矜人臣以能,高天下以聲,以為皆出己之下」;又說他「好酒淫樂,嬖於婦人」,寵信妲己,建立酒池肉林;為人凶殘成性,創立炮烙、蠆盆等多種酷刑;殺害忠臣義士,如其叔父比干;囚禁異己,如西伯侯姬昌被幽禁於里(今河南湯陰)七年之久。紂在中國長期被認為是暴君,與夏桀並論。這一段歷史,後人加上幻想元素,寫成了《封神演義》,又稱《封神榜》。成語有「助紂為虐」、「助桀為虐」。

不過,有觀點認為,很多對帝辛的反面評價存在歷史上的遞增性。先秦文獻對他的指責並不很多,甚至許多文獻稱讚紂王聰穎勇武、才華橫溢,是難得的英主,但隨着時代的推進,各種各樣對他不利的指責越來越多。子貢也說過:「紂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惡居下流,天下之惡皆歸焉。」這是很有道理的。



周文王,商末周族首領。姬姓,名昌。季歷子。商紂時為西伯,亦稱伯昌。任用太顛、散宜生等,施行裕民政策,勢力日盛。為紂所忌,囚之於羑里,後獻有莘氏之女、驪戎之文馬等,始得獲釋。他曾解決虞、芮兩國的爭端,出兵進攻犬戎、密須、黎、邗,又擊滅崇,修建都城豐邑,並擴充勢力到長江、漢水、汝水流域,作滅商準備。在位50年,其晚年已取得「三分天下有其二」的局面。

武則天改國號周時,追尊周文王為南周始祖文皇帝
2006-11-24 8:19 pm
周厲王又貪財好利,千方百計地搜刮人民。有一個臣子叫榮夷公,教唆厲王對山林川澤的物產實行「專利」,由天子直接控制,不准平民(國人)進山林川澤謀生。周厲王聽了很中意,置大臣的規勸和平民的反對於不顧,推行了「專利」政策。

平民被斷了生路,怨聲四起,紛紛咒罵。周厲王又派了一個佞臣衛巫於監視百姓,將許多不滿「專利」的平民捕來殺死。後來連不少沒有發過怨言的平民也被殺死。厲王的高壓政策,使得親友熟人在路上遇到了都不敢互相招呼,只能看上一眼(道路以目),使都城變得死氣沉沉。周厲王卻還自以為得計,得意洋洋地說:「我自有辦法叫百姓不敢誹謗我。」大臣召公勸戒說:「這樣堵住人民的嘴,就象堵住了一條河。河一旦決口,要造成滅頂之災;人民的嘴被堵住了,帶來的危害遠甚於河水(防民之口甚於防川)。治水要採用疏導的辦法,治民要讓天下人暢所欲言,然後採納其中好的建議。這樣,天子處理國政就少差錯了。」周厲王聽了不以為然地說:「我是堂堂天子,那些無知的愚民只能遵從我的命令,怎麼能讓他們隨便議論!」仍然一意孤行,實行暴政。

周厲王的暴政使得國人忍無可忍,前842年的一天,都城四郊的國人自發地集結起來,手持木棍,農具作武器,從四面八方撲向都城的王宮,要向周厲王討還血債。周厲王聽到由遠而近的憤怒的呼喊聲,忙命令調兵鎮壓。臣下回答說:「我們周朝寓兵於農,農民就是兵,兵就是農民。現在農民暴動了,還能調集誰呢?」周厲王這才知道大禍臨頭,匆忙帶著宮眷步行逃出都城,沿渭水朝東北方嚮日夜不停地逃到遠離都城的彘,築室居住了下來。
都城中的平民在大臣周定公、召穆公的極力勸解下,終於平息了一些怨恨,紛紛離去。此時宗周無主,周公和召公根據貴族們的推舉,暫時代理政事,重要政務由六卿合議。這種政體,稱為共和(一說由共國國君共伯和代行天子職務)。史稱「周召共和」或「共和行政」。
這一次以都城四郊的平民為主體的暴動,中國歷史上稱為「國人暴動」。
共和有以下兩種涵義:
共和_(西周):周厲王到周宣王之間的一段時期。
西周共和時期是指周厲王被放逐之後,由召穆公、周定公二相行政的一段時間,共和元年也是中國史書中正式開始有逐年明確記錄的時代。

共和制:政治體制之一。
共和制是人類社會的一種政體(和這樣統治的國家),那裡君主不是國家的最高首腦。

這個詞起源自拉丁文res publica,意思是「公共事務」。 共和的根本原則是天下為公,國家權力是公有物,國家的治理是所有公民的共同事業。共和在本意上是通過制度組織起來的公共事務領域,而不是一種組織形式或政體。共和主義強調政府的公共性、公平性與中立性,即政府必須為所有人的利益服務(公益),而不能只為少數當權者的利益服務。然而民主的概念不是共和制暗含的。共和制政府形式可以包含有限的民主,那裡這些權利僅對有限的人群允許,如在今天的許多獨裁或極權國家的情形。這個詞意思也足夠寬泛到包括許多今天的高級民主制。

最早的共和政體可以追溯到西亞的阿卡德(Akkad)。最著名的古代共和國,則是公元前509年建立的羅馬共和國。在現代民主制度出現之前,還有許多國家採用共和政體,比如說中世紀的威尼斯共和國。這也說明,「共和」未必一定是「民主」的。

在古代,雖然共和名義上是所有公民共享的制度--這還不包括沒有公民權的奴隸,但實際上則多是貴族共和。在這些共和國裡,只有貴族才有參政的權力。羅馬共和國就是這樣一個例子。

現代共和制度則強調所有公民的參與國家的法律制定,政策制定和執行。當然參與的過程可能是直接的;或者間接的,比如通過代議制民主。在現代,共和國家的首腦通常僅為一人,總統。但有一些例外,例如瑞士,她有一個七人委員會作為國家首腦,稱為瑞士聯邦議會,還有聖馬力諾,國家首腦的位置由兩人共享。

有人認為,英國是近代第一個共和國,雖然英國在政體上是君主立憲,但人們又稱它為「虛君共和」,因為君主只是名義上的國家元首,法律規定國家的主權屬於人民。因此孟德斯鳩就認為「英國是個裹著君主制外衣的共和國」。

在共和制和君主制間劃一個精確的線非常困難,而且確實沒有什麼可以說某一個比另一個更民主,因為國家首腦(君主或總統)的權力可能完全是儀式上的 ,(儘管一個帶有被選舉首腦的民主制通常被認為比君主制更民主)。 君主通常統治一生,當他們死後由一個親屬接替,由他們自己選擇或或根據繼位規則。共和國的總統,相反,通常被選舉為一個有限的期限,他們的繼任由選舉他們的人來選擇。現在甚至非民主的共和通常宣稱是民主的。儘管選舉的結果可能是確定的,也仍然保持正常選舉的儀式來選舉他們國家的首腦,而且通常在這些國家首腦自動離開位置(通過辭職或引退),或被統治精英的其他成員強迫離開(通過憲法的手段)。但仍有一些例外 -- 例如,每一個新的神聖羅馬帝國皇帝通過帝國的首腦選舉,儘管幾個世紀以來選舉特定家族的後裔到這個位置是通常的慣例。可能在現在君主制最重要的例外是在聯合王國使用寡頭的選舉形式 (稱為樞密院)。

另外,老的詞義定義使用「共和」描述那種通常稱為代議民主,它將「民主」詞義"限制僅為直接民主。更多這個詞義的使用和歷史的討論參見民主。甚至這個用法也沒有包含許多共和制,過去的和現在的,那些根本不民主的(儘管很少現代的共和允許他們缺乏民主)。

使用這個老的含義,可以說美國是聯邦共和制,而不是民主制。(儘管大多數人,包括大多數美國人,稱之為民主,他們使用的是現代定義,而不是這裡老的定義)。 共和這個詞義的使用在美國開國者時期非常通用。美國憲法的作者為很多原因故意選擇了他們稱為的共和制。例如,對每一個政治問題從每一個公民收集選票是不切實際的。理論上,議員可以比普通平民更博學和更少情緒化。另外,共和可以設計為用來抵抗"多數的暴政"的保護。聯邦擁護者描述了這個觀點,純民主實際上非常危險,因為它允許多數侵害少數的權利。通過他們稱為共和制的形式,代表人用許多不同的方式來選擇(總統, 議院,參議院和州官員被分別選舉),這使多數更難足夠的控制政府來侵害少數。

共和制,
就是以契約為基礎的一種政治體制。所謂"契約",就是指雙方(或者多方)共同同意的協議。 當政府的形式的契約,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確定下來時,就是共和體制。
契約,因為是雙方共同同意的,所以,是公平的。


收錄日期: 2021-04-12 22: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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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124000051KK0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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