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日,將 軍怎樣練兵?

2006-11-23 6:50 am
平日,將 軍怎樣練兵?

回答 (3)

2006-11-24 12:17 am
✔ 最佳答案
閣下問了一個很好的問題. 軍隊要保持戰鬥力當然要靠平時多作演習, 你經常聽到的漢光演習, 和前年北約的夏季脈動演習都是用來考驗和磨練軍隊的戰技.
現代的演習極為著重將演習環境貼近實戰情況, 而且軍隊更會建立專用於訓練的演習中心. 美國陸軍的歐文堡國家訓練中心就是當中的著名例子. 該中心是用作師一級的機動和裝甲作戰訓練, 平時坦克會用激光射擊系統(即好像玩具反斗城可以買到的那種互相射擊, 當其中一個玩家被激光射中時就發出響聲的玩具)來代替炮彈, 當坦克被“擊中”時就會發出訊號並使該坦克退出戰場. 美國空軍在奈利斯基地的紅旗演習和美國海軍航空兵在TopGun中的演習都有用到類似的系統.
認真的演習都不惜動用真槍實彈和百萬大軍的規模, 甚至不惜有嚴重傷亡和昂貴設備的損失也要練出精兵. 美國陸軍一次實彈演習可以有二、三百人陣亡, 這數字大大是美軍在沙漠風暴作戰其間陣亡人數的十倍有多. 而以色列空軍則是全世界戰機失事率最高的軍隊, 但這卻造就了它各個驚天動地的戰果. 現在各主要國家都非常注重把演習貼近實戰來提升軍隊的質素.
2006-11-29 5:49 pm
  先秦時期,各部落之間經常出現械鬥。“軒轅之時,神農氏世衰。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而神農氏弗能征。於是軒轅乃習用干戈,以征不享,諸侯咸來賓從”(《史記·五帝本紀》)。又《世本》中記載:“蚩尤造五兵:戈、殳、戟、酋矛、夷矛。”這些兵器即爲後世武藝所用器械之起源。“軒轅之初立也,有蚩尤氏兄弟七十二人,……與軒轅鬥,以角抵人,人不能向”(《述異記》)。這表明當時作戰中尚有徒手搏鬥。“角抵”一詞,後世常與“角力”通用,多指摔跤而言。操干戈、用五兵練角抵,當時均屬於軍事技術。但在操練和運用的過程中,不論是進攻還是防守都有增強體質的作用,也可以說是早期“軍事體育”的萌芽。
  夏、商、西周時期(約前21~約前 8世紀),先前的狩獵,除生産意義外,開始轉化爲統治階級用以練兵習武的“田獵”活動。西周時期(約前1066~前771),對於武藝極爲重視。據《禮記·月令》載:"孟冬之月……天子乃命將帥講武,習射、禦、角力。"對於百姓習武,也有明確要求, 即“三時務農,而一時講武”(《國語·周語上》)。
  春秋戰國時期,連年戰爭,據《春秋》記載,在242年裏,諸侯國間的軍事行動,就有483次。在這種情況下,各諸侯國大都崇尚武功。《漢書·刑法志》說:“齊湣以技擊強,魏惠以武卒奮, 秦昭以銳士勝。”當時一些強盛的諸侯國,都擁有訓練有素、武藝高強的軍隊。在“轉相攻伐,代爲雌雄”的戰爭環境中,相繼出現了許多提倡軍事體育活動的人物。如齊國的管仲“分齊國爲三軍,……且以田獵因以賞罰,則百姓通于軍事矣”(《管子·小匡》)。魏國的李悝,爲鼓勵民衆練習射箭頒佈了《習射令》,規定“人之有狐疑之訟者,令之射的,中之者勝,不中者負”。“令下,而人皆疾習射,日夜不休”(《韓非子·內儲說上》)。
  春秋戰國時期與軍事技術相關的體育活動有:
  田獵 春秋戰國時期,統治者興師動衆的田獵已成爲練兵習武的手段。因爲平時以田獵方式"教民以戰",既能將百姓組成隊伍,又能鍛煉行軍和騎射的軍事技能。據《國語·齊語》載:“春以蒐振旅,秋以獮治兵。”即指齊國常以田獵活動進行練兵習武。當時田獵的規模很大,據《史記·魏公子列傳》記載:“公子與魏王博,而北境傳舉烽,言趙寇至,且入界。魏王釋博,欲召大臣謀。……複從北方來傳言曰:趙王獵耳,非爲寇也。”足見當時趙王田獵規模之大。
  奔走、窬高、投石、超距 中國古代軍事訓練中,很注意跑、跳、投等技能的訓練。據《墨子·非攻》記載:"古者吳闔閭教七年,奉甲執兵,奔三百里而舍焉。"戰國時軍事家吳起主張將"能窬高超遠,輕足善走者"編成一隊(《吳子·圖國》)在戰爭中發揮作用。秦將王翦破楚時,見軍中“方投石超距”,認爲“士卒可用矣”(《史記·白起王翦列傳》)。可見古代名將很重視訓練兵士的長跑、跳高、跳遠、投石等技能。
  游泳 爲了訓練水軍,游水早已作爲鍛煉身體和練習水上軍事技能的內容。如兵書《六韜》所載:“奇技者,所以越深水渡江河也。”齊國管仲爲了防備吳越從水路偷襲,引三川之水,建沼池練游泳,對“能遊者賜千金”。於是“齊民之游水,不避吳越”(《管子·輕重甲》)。至今尚存的戰國時代的銅壺上所刻的水陸攻戰圖,留下了當時士兵們游水的生動形象。(見彩圖)
  鈎強 最初是配合水戰的一種軍事技能。《墨子·魯問》記載:“昔者,楚人與越人舟戰于江。楚人順流而進,逆流而退。見利而進,見不利則其退難。越人逆流而進,順流而退,見利而進,見不利則其退速。越人因此若埶,亟敗楚人。公輸子自魯南遊楚,焉始爲舟戰之器,作爲鈎強之備。退者鈎之,進者強之。”後演變爲荊楚一帶民間流行的“施鈎之戲”,後世的拔河運動即由此演變而來。   射箭 到了春秋戰國,不僅有彈射、弓射,並且出現了弩射(包括可以連發之弩)。由於良弓的出現,射箭的技藝更加提高,同時出現了許多善射的名手。楚國的養由基,不僅能在百步之外射穿柳葉,並能射透七層厚的甲葉。《吳越春秋》卷 9載:“夫射之道,身若戴板,頭若激卯,左(足)蹉,右足橫。左手若附枝,右手若抱兒,舉弩望敵,翕心咽煙,與氣俱發,得其和平,神定思去,去止分離,右手發機,左手不知……此正持弩之道也。”即爲這一時期總結出來的弓射與弩射的要領。
  蹴鞠 亦稱蹋鞠,戰國時期已在齊、楚兩國城鎮流行。秦統一全國後,這種活動曾一度低落。到了漢代蹴鞠又逐漸興盛起來。自西漢以後,由於軍制演變,步兵大量興起,蹴鞠亦作爲鍛煉士兵體質、體能和意志的手段而受到重視。劉向《別錄》說:“蹋鞠,兵勢也,所以練武士,知有材也,皆因嬉戲而講練之。”這反映了寓軍事訓練於競技娛樂的實際情況。因此,《漢書·藝文志》將“蹴鞠二十五篇”附於“兵技巧十三家”類。漢代軍隊中蹴鞠極爲活躍。《別錄》說:“今軍無事,得使蹴鞠”。說明在相對和平的時期軍內經常開展蹴鞠運動。當時,設在宮苑內的“鞠城”,便是羽林軍舉行蹴鞠競賽並定期校閱的場所。“三輔離宮”的蹴鞠場地也主要是供軍內蹴鞠之用。即使在戰爭期間,蹴鞠仍是軍中的體育運動專案。《史記·衛將軍驃騎列傳》及《漢書·霍去病傳》都記載了漢軍在塞外行軍宿營時,統帥帶頭“穿域蹋鞠”,以振奮士氣的事例。 漢末三國之際, 蹴鞠的開展仍較普遍。《會稽典錄》說:“三國鼎峙,年興兵革,士以弓馬爲務,家以蹴鞠爲學。”關於漢代的蹴鞠競賽方法與要求,東漢人李尤的《鞠城銘》中有所記述:“圓鞠方牆,仿象陰陽;法月衡對,二六相當;建長立平,其例有常;不以親疏,不有阿私;端心平意,莫怨其非”(轉引自《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這裏全面涉及到蹴鞠的用具、場地、隊長、裁判、比賽規則、裁判員與運動員的道德作風諸方面,反映了當時的蹴鞠競賽已有較爲完備的規章。

  射法 秦代以後,禮射漸衰,戰射很受重視。漢時已有大量射法專著出現,僅《漢書·藝文志》就載 8種之多。
  兩晉南北朝時期,士大夫輕視習武 史書記載,這一時期的武藝技術在軍中有明顯的提高,如“刀楯及單刀、雙戟皆有口訣要術”(《抱樸子·外篇·自序》)。表明已總結出一些兵器使用方法,並用口訣簡要地表達出來。當時並有《馬槊譜》問世。但是在士大夫中明確反映出輕視習武的觀點。例如,葛洪曾習練武藝,“學七尺杖術,可以入白刃,取大戟”。但他認爲這些都是“不急之末學”(《抱樸子·外篇·自序》)。又如,曾撰寫《魏書》的北齊中書令魏收, 青年時“好習騎射, 欲以武藝自達”,滎陽鄭伯卻譏刺他說,“魏郎弄戟多少”,魏收感到慚愧,“遂折節讀書”(《北齊書·魏收傳》),放棄了習武。上述事例充分反映文人輕視習武的社會風氣。
  深受重視的騎射 宋代統治者基於軍事需要,重視射術和武藝。三月清明,“諸軍排陣作迎敵之勢,……試弩射弓”(《夢粱錄》)。宋元豐元年(1078)在宋神宗欽定的考核士卒武藝的標準《元豐格法》中,對步射、馬射、弩射應達到的等級均有詳細規定。挽弓、蹶弩既是軍事技術演練、也是鍛煉身體的有效方法。沈括《夢溪筆談·辯證》謂:“……今之武卒蹶弩有及九石者,計其力乃古之二十五石,比魏之武卒,人當二人有餘。”這表明,由於加強弓弩技術的訓練,武卒的力量較戰國時期的增大許多。
  宋時民族矛盾尖銳,北地邊民爲抗禦遼金南侵,組織了以習射爲主(兼習諸般武藝)的“弓箭社”。北宋官府利用民間武力抗金,一律加以扶持。據《宋史·職官志》載:設“提舉弓箭手,掌沿邊郡縣射地弓箭手之籍,及團結、訓練、賞罰之事。”又《宋史·兵志》載:宋神宗熙寧三年(1070),定州知州滕甫奏請“令募諸色公人及城郭鄉村百姓有武勇願習弓箭者,自爲之社”。蘇軾任定州知州時,肯定“弓箭社實爲邊防要用”,加以提倡。據蘇軾于宋元佑八年(1093)所作調查,定、保兩州就有“弓箭社五百八十八社,共計三萬一千四百一十一人”,約占該地總人口的1/7。
  南宋時,臨安也有弓箭社組織,據《夢粱錄》載:"有射弓踏弩社,皆能攀弓射弩,武藝精熟,射放嫻習,方可入社”。可見北方和南方,均有這種民間習射的社團。
  盛況空前的水上活動 宋太祖趙匡胤重視水軍訓練,自建隆元年 (960)即位後,“觀習水戰者二十有八”次。太宗趙炅于太平興國元年 (976)下令鑿引金河水築“金明池”,大練水軍。次年于水殿觀習水戰時,“謂宰相曰:水戰,南方之事也,今其地已定,不復施用,時習之,示不忘戰耳”(《宋史·禮志》)。此後金明池不僅作爲訓練水軍之用,亦作爲水嬉的場所。據《東京夢華錄》載:當時有划船成爲“圓陣”、“交頭”,以及賽船“爭標”奪彩等。大型畫舫尾部設有秋千,表演者蕩至與支架齊高時,“筋斗擲身入水,謂之水秋千”。實爲一種別開生面的跳水活動。
  騎射的延續和狩獵的復興 騎射之術,在明清的軍營和學校中,仍然受到重視。洪武六年(1373)的《教練軍士律》規定:“騎卒必善馳射、槍、刀;步兵必善弓弩、槍”(《明史·兵志》)。科舉考試中,騎射亦列爲主要科目, 就連文科也包括騎射在內, 如洪武三年(1370)的鄉試,初試四書經義和策論,合格者於10天後“複以五事試之:曰騎、射、書、算、律。騎觀其馳驅便捷,射觀其中之多寡,……”(《明實錄》)。因此,不僅軍中將士嫻習騎射,儒生文臣中善於騎射的也屢見不鮮。明代民間騎射也有廣泛的開展,正德年間農民起義的劉六、劉七“膽力弓矢絕倫”;而明末農民軍領袖李自成尤“善騎射”。他們領導的農民軍士兵大都精通騎馬射箭。
參考: 維客
2006-11-23 9:18 pm
They use to mak their body fin


收錄日期: 2021-04-12 23:00:0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122000051KK05019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