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紮腳的文化

2006-11-23 1:11 am
紮腳是從甚麼時候開始的?甚麼時候結束的?原於什麼?總之是關於紮腳的就行了.
Thank you!!!

回答 (4)

2006-11-23 1:16 am
✔ 最佳答案
纏足,這一中國獨有的文化現象,正隨著它的最后一代實踐者的減少走向消亡。

  纏足現象始于五代時期。南唐后主李煜的宮嬪娘用布帛纏腳,使其呈“新月”狀,穿著素襪,在黃金做成的蓮花上跳舞,李煜看后十分喜歡,稱其有凌云之態。這种風气先興起于宮帷之中,后進入民間,到北宋神宗熙宁年間就廣為流傳了,并把纏腳當成了婦女的美德,把不纏腳當做恥辱。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的皇后馬娘娘,就是因為有一雙天然大腳而受盡嘲笑。

  過去的女孩-般在五六歲時開始纏足,其方法是用長布條將拇趾以外的四個腳指連同腳掌折斷彎向腳心,形成“筍”形的“三寸金蓮”。其慘其痛,可想而知,這樣做一般大都是在長輩的逼迫下進行的。母親或祖母不顧孩子的眼淚与喊叫,以盡到她們的責任,并以此保證孩子未來的婚姻生活。

  這种人為的傷殘行為之所以能廣為流行,是因為它以人工的方式營造出了一种獨特的“女性美”。在五代之前,即有詩文稱贊女性小腳之美,五代之后纏過的小腳更是被譽為“金蓮”、“香鉤”、“步步生蓮花”等等。文人們甚至總結出了小腳的“四美”(形、質、姿、神)、“三美”(肥、軟、秀)。到清朝。纏足之風大盛,漢族女子沒有不纏足的。

  這种審美心理事實上包含了濃厚的性意識,清朝文人李漁在其《閑情偶寄》中甚至公然聲稱,纏足的最高目的是為了滿足男人的性欲。由于小腳“香豔欲絕”。玩弄起來足以使人“魂銷千古”,他竟將小腳的玩法歸納出了48种之多。如:聞、吸、舔、咬、搔、脫、捏、推等。可以說,在古代小腳是女人除陰部、乳房外的第三“性器官”。在古典名著《金瓶梅》中就有“羅襪一彎,金蓮三寸,是砌坑時破土的鍬鋤”之類的說法。甚至穿在小腳上的繡鞋也被賦予了性的內涵。清朝時,一位中國留學生被日本海關官員要求解釋為什么攜帶一些小巧的編織繡鞋,這位學生有點害羞地說他希望在他空閑時間能欣賞到他愛人的“腳”。

  除此以外,纏足似乎還有另一個目的。由于腳小不便于行走,讓女人纏了足就可以防止“紅杏出牆”。如同古代埃及的男人不給妻子鞋穿;中世紀的歐洲男人為女人制作了貞操帶。而實際上,在貧窮落后的中國,除了少數的富裕人家女子外,大多數小腳女人不得不為生計而奔波,她們付出的艱辛,要遠遠超過一個天足的女人。

  纏足作為一种習俗,也造成了另外一些習俗的形成,如古時候山西大同的賽腳會,就是女人們在農曆六月初六這天,向人們展示自己的小腳,以博得好評為榮。

  纏足,在曆史上也曾被禁止過。清康熙帝曾明令禁止,太平天國也曾頒布過類似法令。直到清末,海禁大開,在外來的文化和先進的知識分子不斷呼吁聲中,纏足的風气才非常緩慢地走向滅亡。特別是辛亥革命后,從城市到鄉村纏足才逐漸被廢除。今天,我們還可以看到一些有一雙被稱為“解放腳”或“半裹腳”的婦女,而那些真正的“三寸金蓮”已越來越少見了。

  纏足這一習俗。体現了中國古代獨特的審美標准和男尊女卑的社會結构。它的消亡,顯示了婦女的解放和地位的提高,也標志了中國已從傳統走向現代。

參考資料
http://www.cte.fju.edu.tw/garfield/material/c_hist/footbinding/footbinging.htm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005012506535
2006-11-27 9:24 am
宋代以來, 中國婦女已經開始紮腳, 係當時的一種審美觀, 一直延續了幾百年
2006-11-23 2:31 am
纏足,又稱裹腳,是中國漢人20世紀初以前的一種風俗。女子自幼兒期時以布緊纏雙足,使足骨變形足形尖小,行路只能以足跟勉強行走的做法。古時以女子小腳為美,但自清朝末期起,漢族民衆開始普遍認為是對婦女的一種壓制手段,此習俗逐漸消失。

纏足的起源

纏足的起始年代說法很多,一說始於南齊,一說始於南唐李煜編了金蓮舞的舞碼,舞者窅娘纏足獻舞,舞態婀娜多姿,宮女紛紛仿效。但這些早期的記載,大多很難確定僅僅是對腳小女性的贊譽、或者描寫足部的裝飾。一直要到宋代,才開始有較明確的記載,纏足被認為最初先在妓女之間開始流行,之後逐漸影響到中上階層的婦女。

纏足風俗的興盛

到明清時代,則逐漸普及於一般階層婦女,漢族各地婦女幾乎都有纏足的風俗,但也有少數例外,例如客家人因婦女有採茶的傳統,所以不實行纏足。部分少數民族也受漢族風氣影響而纏足。清朝建立後,朝廷多次下令不准民間纏足,尤其禁止滿族人纏足,但是由於這一習俗的影響頗深,成效不大。

纏足的方式

一般而言,女孩子在5-8歲左右,便要開始纏足。纏足的工作,多由母親或熟習纏足方式的女僕實行。纏足時,除拇指外,其餘四指下屈,並用長布包裹,用針線縫住。

纏足風俗的社會文化背景

纏足這樣一個對女性身體殘害的習俗,卻能在中國延續近千年之久,有許多社會文化上的因素,包括:

審美的理由:當時人不論男性或女性,都認為足小為美,尤其對男性來說,小腳具有性的吸引力。例如「三寸金蓮」一詞代表掀美女性腳美的名詞。關於對小腳的審美,最著名的小腳審美著作,是清代方絢的《香蓮品藻》,把女性的小腳,從形狀、尺寸、裝飾、氣味等角度來作分類品評。
道德的理由:纏足的習俗,在當時被認為是一個良家婦女的代表,因此不纏足的女性在婚嫁上常有困難。纏足作為標識女性特點的重要一環,以纏足來強化男女有別的傳統規範。纏足也使得女性因行走的困難而不易自行活動外出,即使外出也多需要乘車或乘轎,強化了當時男外女內的空間區劃。
民族意識的原因:清人入關以後,對漢族男性及女性的身體都視圖加以控制,男性要薙髮,女性要禁止纏足,前者在清政府的強力推行下達成成功,但禁纏足卻未能奏效,因此在清代,纏足常被認為是對抗滿人意識的一種表現。

反纏足運動及纏足風俗的結束

清朝中後期的太平天國,首先開始推行反纏足,但最後未能成功。到了清朝末期,纏足被當時的知識分子們,視為中國社會落後的象徵之一,並認為纏足造成中國婦女的柔弱,進而影響到整個民族及國家的力量,因此開始推行反纏足運動,成立許多天足會。辛亥革命後,中國的纏足風俗開始從沿海大城市消失,並逐漸影響到內陸地區,纏足風俗的完全消失,最晚則要到1940年代甚至1950年代以後。

臺灣的纏足風俗在日治時期時,與鴉片、薙髮列為三大傳統陋習,並受到嚴格取締。當時臺灣成立許多「天足會」,鼓勵婦女遺棄舊習,一時成為風尚。

纏足的傳說

纏足相傳是商紂王的愛妃蘇妲己留傳下來的。傳說蘇妲己是九尾狐狸精變成,已能化成人形,但唯獨爪子還不能化成人足,她怕紂王發現,於是就用白布把腳纏了起來,但她又怕就是自己纏足太惹眼,說是就對紂王說婦女纏足好看,並把自己纏成的小腳給紂王看,紂王看後覺得小腳很惹人喜歡,於是就下令全國婦女必須纏足,久而久之就留下了中國婦女纏足的歷史。
2006-11-23 1:20 am
宋代以來, 中國婦女已經開始紮腳, 係當時的一種審美觀, 一直延續了幾百年

身份的代表:
因為女仔紮腳之後, 行路就只可以細步細步咁行, 所以會行到扭下扭下咁, 以前大戶人家, 覺得女仔咁樣行路係婀娜多姿, 先係靚既, 所以千金小姐多數都會紮腳, 而一般貧窮人家既女仔, 因為要方便工作
係唔會紮腳

解放:
在清末,一張外國明信片上,洋人以中國婦女的紮腳和手做比較,腳比手要小的現象令他們很驚訝!這種畸形的社會審美標準,在戊戌變法期間,康有為就上書皇帝,呼籲全國禁止纏足,雖然這個主張後來因為變法失敗而夭折了,但是為了順應民心,
慈禧於一九○一年頒布了第一道勸戒纏足的詔諭

用來控制女性活動說法(學校校授話的):
以前既男人都話愛女人腳細, 三寸金蓮先係靚, 其實係怕自己出左去唔係屋企既時候, 個老婆同其他男人搞埋一齊, 如果個老婆係紮左腳, 行動唔方便, 一定要個丫環扶住, 咁有個人跟出跟入, 點都唔會亂黎啦~


收錄日期: 2021-04-12 20:50:3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122000051KK02285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