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你所指的兼職(每是期做唔夠18小時) 並不屬於連續性合約,
但仍會受到僱傭條例下的一d 基本保障。
請參考以下pdf
http://www.labour.gov.hk/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1.pdf
所有《僱傭條例》適用的僱員,不論其工作時數,都享有條例下的一些基本保障,例如工資的支付、扣薪的限制及法定假日的給予等。
僱員如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便可享有更多權益,例如休息日、有薪年假、疾病津貼、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等。
連續性合約
僱員如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4 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 小時,他的僱傭合約便屬「連續性合約」。
有關僱傭合約是否屬於連續性合約的爭論,僱主須負舉證責任,證明該合約並非連續性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