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首先不安全性行為下(包括不用安全套),而感染性病或一些能經血液傳播的疾病,都是高危或較容易受感染的.
因為你不能完全確定,身上沒有傷口或破了皮的地方,因此發生不安全性行為時,对方的血液一經你傷口進入,就能感染你,當然正如關心被愛滋感染的人那廣告,一般接觸同桌吃飯,或接吻,要兩公升的體液(包括口水),才能令对方感染那病毒或病菌.
不過若知对方帶菌,或發生不安全性行為後,較早知悉此事,你可到診所(政府或私家都可以)求救;因為不論HIV病毒或乙型肝炎菌,接觸後要完全成為帶菌者,是要時間,而且在緊急情況下(多數為医護人員或意外被感染者),是有特效針來防止受感染(已帶菌者無效),當然要咨詢医護人員吧!
所以以你情況,是發生不安全性行為不久的,可求医(不過要盡快)未必有救,但仍存有機會的,若今次能利用特效針來防止受感染,你便必須到医院打防乙型肝炎針,一般有效3-5年,以後要再打,有些打了一次(3釘為一次防疫),便終生免疫,但都因人而異.否則,長期發生不安全性行為,就算今次無事,以後難保不出事.就算不是發生不安全性行為,為自己健康著想,都應打防疫針,以免感染其他人吧!
P.S.根據衛生署顯示,由1984年開始,在港出生人士,都必須接受乙型肝炎防疫注射,在以前及不在港出生的,則沒列入及受限制,而接受此項防疫注射.
因此1984年後在港出生的,都應該終生免疫,不會受乙型肝炎感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