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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與廣東省就東江水供應達成新協議,訂定新安排,本港可根據需求向內地要求彈性供水,而由今年起的3 年期內,本港每年支付廣東固定水價總額約24. 9 億元,較2004年水平為低;政府估計,新安排可以累積節省1 億元的東江水費用,但水務署表示,由於當局現時仍要補貼一半以上的供水開支,故水費沒有下調空間。
「 最低消費」 購水免浪費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長廖秀冬對本報表示,由於水是重要資源,內地亦經常出現缺水,在這情下,本港不能「輸打贏要」,既要對方在旱季時源源不絕供水,復要求在多雨水日子要求減少供水並因此大減購水費用。她說,新協議下本港每年可以「最低消費」購水,既可確保有足夠供應,亦可避免出現過去水塘滿溢而要「倒水落海」的浪費情,亦可節省抽水成本。她表示,新協議安排只有3年,是因為廣東方面希望試一試新制度。
新協議只3年 試驗性質
水務署表示,在東江水的新供水安排下,當局對水費的補貼雖然會減少,不過,由於去年政府在供水方面的支出達到55億元,而水費收入只有25億元,即使在新安排下購水價下調,當局仍然要補貼。
有關港粵兩地的供水協議,可以追溯至89年,當年港粵簽訂供水協議,廣東每年供水本港,協議並列明,輸港供水量由95年的6.9億立方米,每年增加3000萬立方米,直至08年達每年11億立方米的最終供水量。由於港方後來發現供港東江水其實遠超本港所需,至98年港府為內地提供輸水管道資金時,雙方再簽訂協議,大幅調低98至04年的供水量,至於04年後的供水量則另行商討。
政府表示,過去數年與粵方磋商新水價機制有重大分歧,進展緩慢,由於港府要求減少供水量,會導致廣東方面東江水費收入減少,所以談判遇上困難。
直至本月12日,兩地終於達成新供水安排,包括水價維持每立方米3.085元;在05年的固定水價總額是25.297億元(與04年水平一樣),06至08年的每年固定水價總額是24.948億元,港方會按月平均繳付;維持最終每年供水11億立方米的目標,日期以後再商討;廣東致力維持東江水質。按協議,港府會每月按需求向廣東省要求調節供水量。
環運局估計,05至09年間本港每年用水量為9.9億立方米,估計每年降雨量令水塘可提供2.95億立方米,其餘近7億立方米仍然要依靠東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