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因私人理由而離職, 請問公積金(orso)是否有勞工法列規定於離職後多少天要支付給員工?
2. 本身是一名機器維修員 (Service Engineer), 與公司簽署的僱傭合約上有一條款是離職後1年內不可任職同業務公司的相同職位, 但鍳於學歷有限, 假若離職後1年內真的找到另一份類同的職位, 那會否違反了該僱傭合約條款而遭控告? 本身不是任職高層人員,又不是持有公司的高度機密資料, 這條款對於一個普通職位的員工是否屬不合理條款?
收錄日期: 2021-04-12 18: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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