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細公司在請人時都唔簽約,又無講到明年假幾多天,有無雙糧、僱員福利、病假扣唔扣錢等。初初上班,咁點?(急!)

2006-11-21 10:19 pm
仲有離職通知期、OT有無錢、有無試用期等…又唔敢問咁多利益上的細項,怕負責人覺得我未入職便著眼於福利…
咁如果佢有通知我以上事項,我可以自己再同其他公司比較下而決定做唔做麻。
問同事又怕比人話緊張。
應點做?

回答 (5)

2006-11-21 10:27 pm
✔ 最佳答案
朋友.我都係過來人
我依家間公司都係咁既情況
<請人時都唔簽約,又無講到明年假幾多天,有無雙糧、僱員福利、病假扣唔扣錢等

不過.可能因為係我個FD介紹我入黎做
所以我有咩唔明就問番佢地
但係如果你真係被請個個
真係最好問清楚喎!
其實你所煩惱既野都係個個初入職既人都想知道的
不過我建議你入職後先問以上既野
我在校時老師有同我地講過
未請你之前最好唔好問咁多
請左之後先再問番人
以佢既經驗教番我地
我諗可以聽下~
參考: 自己
2006-11-22 12:54 am
錯啦! 唔係簽左合約就冇得返轉頭架!

勞工法例係保障僱員可享有基本權益的, 即使合約上所給予的權益少於法例規定, 這條款便不成立, 即使合約沒有列明, 僱員仍可享有法例規定的基本權益. 基本權益可參考勞工署網頁的法例條文.

例如: 初入職而工作滿3個月已可享有法定年假每年7日之按比例計算, 滿1年有7日,第3年起每年加1日,直至滿14日為止, 若合約冇寫明你的大假多少,而你又於滿3個月後離職而未有放取任何大假,記得叫僱主支付你應得的年假薪金 (salary x 7/30 days x 3/12 mths), 你話係勞工法例給予的基本權益, 若僱主拒絕支付, 咁係勞工署見啦, 僱主輸硬的.

除非僱主對你好好就無謂同佢計到足, 否則要取回自己應得的權益呀, 咪比無良僱主得呈呀!
2006-11-21 11:17 pm
好似樓上咁講, 問佢拎將 -臨時雇傭條約-, 係上面會有哂你既答案

佢唔比, 你就要小心, 極有可能受騙

*** 保障自身個人既利益, 係必須既, 並唔係計較利益 ***

*** 臨時雇傭條約 並唔需要即時簽, 有問題既, 拎返屋企同家人商量, 如果發現唔對版, 就要同雇主商討, 否則, 如果你簽左, 就要承擔合約上既責任 ***
參考: 自己
2006-11-21 10:37 pm
我覺得就算唔簽約都無問題,但一定要係上班前知清楚你既福利,好似你以上所話果D,一定要問清楚先!你都有權知架,雖然佢請你,但你都要問清楚你都可以選擇,吾好咁傻啦,你應該係佢一打電話道知你上班日期時就問,你可以好大方咁問佢,吾好意C呀,好多謝貴公司請我,我一定會努力去做但我有小小問題係見工時無問淸楚想問返!咪問你想知既野羅!你問!!返而個僱主覺得你好有成意想係公司做長D吾係玩玩下做幾個星期就算,所以咩都吾問!如果當初無問,你可以未上班前打返去問下,如果真係吾想既係第一日上班都一定要問,可以問返請你個個既人事部同事!要知自己既福利,係上班一族一D好機本既人權,完全吾會吾好意C明白嗎!大擔D,出來做野大個你架啦!呢D只係機本權益姐無咩問題.
2006-11-21 10:29 pm
僱傭條例》是規管本港僱傭條件的主要法例。該條例自1968制定以來,經大幅修訂,目前為僱員提供全面的僱傭保障和福利,其中包括:

僱傭條例簡明指南

前言 (PDF)
第一章:《僱傭條例》適用範圍 (PDF)
第二章:僱傭合約 (PDF)
第三章:工資 (PDF)
第四章:休息日、法定假日及有薪年假 (PDF)
第五章:疾病津貼 (PDF)
第六章:生育保障 (PDF)
第七章:年終酬金 (PDF)
第八章:終止僱傭合約 (PDF)
第九章:僱傭保障 (PDF)
第十章: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 (PDF)
第十一章:防止歧視職工會 (PDF)


收錄日期: 2021-04-12 22:02:5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121000051KK0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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