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的懲罰

2006-11-21 4:45 am
假若有人擅自入侵他人電腦,那在香港會以甚麼入罪?

那若是在中國、台灣的話,罪名和刑罪是怎樣?

Thx~

回答 (1)

2006-11-21 3:32 pm
✔ 最佳答案
Under HK Laws. Chap 200刑事罪行條例 Sec. 161 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
(1) 任何人有下述意圖或目的而取用電腦─


(a) 意圖犯罪(不論是在取用電腦的同時或在日後任何時間);
(b) 不誠實地意圖欺騙(不論是在取用電腦的同時或在日後任何時間);
(c) 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不論是在取用電腦的同時或在日後任何時間);或
(d) 不誠實地意圖導致他人蒙受損失(不論是在取用電腦的同時或在日後任何時間),
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

Taiwan: 妨害電腦使用罪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http://www.lawformosa.com/tforum/viewtopic.php?TopicID=193
日本宣布於13日起實施駭客法,對於未經授權的網路存取加以規範,依該規定,若被視為駭客,將有可能被處以最高一年的徒刑,或最高三十萬日圓的罰鍰。澳洲亦公佈新立法草案,針對電腦駭客對網站的破壞行為加以處罰,一但立法通過,駭客將有可能被處以最高十年的徒刑。 http://stlc.iii.org.tw/tlnews/02-89-02.htm

收錄日期: 2021-04-23 16:02:3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120000051KK04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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