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問題

2006-11-20 6:03 pm
我要返內地做野,有排都唔返黎,
係唔係可以攞d強積金,
係唔係全數可以攞,要咩手續?
等幾耐架?

回答 (4)

2006-11-20 7:00 pm
✔ 最佳答案
* 強積金累算權益,在僱員年滿65歲,便有權一筆過提取。

在下列情況下,法例亦容許僱員提早取回強積金:

(1) 年滿60歲並已退休。

(2) 永久離開香港。

(3) 完全喪失工作能力

(4) 強積金户口結存少於$5,000,過去12個月沒有供款,並表明日後不再工作,或

(5) 身故 (由遺產代理人處理)

資料來源:強積金管理局
2006-11-20 7:17 pm
以永久離港為理由取回強積金,我相信要僱主提供有關文件証明你真的要離港工作,短期內不會回港,看政府受不受理,不過取回機會較低,因你不是真的做好手續真的移民,盡管嘗試申請.
參考: ME
2006-11-20 6:45 pm
你係可以晌你退休之前攞返d強積金... 你要聯絡你供強積金既銀行, 佢會比返表格你填, 佢會話比你知最近既民政事務處晌邊, 你要去宣誓, 證明你會永久離開香港... 需時大約係6個星期......(提提你: 只可以用一次.. 假如你攞左呢筆錢之後, 再返黎香港做野, 再供強積金, 呢筆錢你一定要等你退休既時候先可以攞...)

假 如 我 以 永 久 離 開 香 港 為 理 由 提 取 累 算 權 益 , 日 後 可 以 重 返 香 港 工 作 嗎 ?
答 : 可 以 。 但 你 必 須 重 新 參 加 強 積 金 計 劃 。 請 留 意 , 以 此 原 因 提 取 累 算 權 益 只 可 終 生 使 用 一 次 。
2006-11-20 6:09 pm
一般都唔可以拿.....得2個情況可以
1, 到65歲
2, 比公司炒

收錄日期: 2021-04-24 08:28:4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120000051KK0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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