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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旅遊業議會有堂上,連返10日考埋試合格就攞到牌
為了提高外遊團領隊的專業水平,議會規定由1999年7月1日起,所有旅行團領隊必須通過考試,領取證書,然後才可正式擔任帶團外出的工作。
本課程的目的,為有系統地教授領隊基本帶團技巧及有關知識,並協助考生準備證書考試。
**有意考取「領隊證」的人士,必須修讀由議會開辦的「外遊領隊證書課程」。
報讀資格
年滿17歲;以及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證而不受居留條件限制。
對象
有志成為領隊及領隊導遊的人士 。
課程內容
第一部份
出色領隊的條件
領隊的角色及職責
有效的帶團技巧
第二部份
領隊出入境須知
旅行團意外緊急援助基金計劃及印花費須知
一般旅遊保險須知
危機處理的基本原則及技巧
突發事件的處理
個案研究 / 小組討論
角色扮演練習
第三部份
急救講座
健康旅遊者講座
以下是公眾人士報讀課程的詳情 :
報名辦法
2007年2月至6月份課程的學額將以電腦抽籤方式分配,詳情如下:
申請人須於 2006年12月15日或以前把報名表 寄回或親身 交回 (辦公時間內 )議會辦事處。 (此階段無需遞交相片及學費 )
每名申請人只可遞交一份報名表,表格上須註明報讀 日間或夜間 課程 (只可選擇其一)。重複遞交表格或資料不全者將被取消資格。
議會辦事處於收到每張報名表後會向申請人發出一個 申請編號 ,申請人必須保留此編號作日後核對中籤結果之用。
所有學位將於 12月20日 以電腦抽籤方式分配,申請結果於 12月23日 在議會網站「 最新消息 」欄公佈。 議會只會公佈中籤者的中、英文姓名及申請編號。
中籤者須於 2006年12 月27日至 2007年 1 月15 日期間將身份證副本、學費及兩張藍底證件相片, 寄回或親身交回 (辦公時間內)議會訓練部辦理註冊手續。未於指定日期註冊者作棄權論;餘下的名額將按候補名單順序補上。
中籤者的班別由 電腦編排 ,如未能按所編班別的日期及時間上課,則只能放棄學位,其學位將按候補名單順序補上。
未被抽中及自動放棄的申請人將不獲退回報名表,如要報讀下一期課程,須 重新遞交 報名表。
重要日期
12月15日 截止報名
12月20日 電腦抽籤
12月23日 議會網站「 最新消息 」欄公佈抽籤結果
2006年12月27日至2007年1月15日 辦理註冊手續(如以郵寄方式辦理註冊手續,則以郵戳日期為準)
上課時間
2007年2月至6月份「外遊領隊證書課程 」的 上課時間及報名表(公眾人士) 可在 這裡 下載。
課程時間
26小時
第一部份:7.5小時
第二部份:15小時
第三部份:3.5小時
上課地點
議會培訓中心
費用
港幣1,250元 (已包括全部課程及考試費用)
授課語言
粵語,輔以英語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