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公德行為罪」是甚麼?

2006-11-19 3:42 pm
「違反公德行為罪」是甚麼?
更新1:

可以告渲染色情及賣弄性女生身體的傳媒「違反公德行為罪」的嗎? 如:偷拍女性換衫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7006111900761

回答 (3)

2006-11-19 3:50 pm
✔ 最佳答案
「違反公德行為罪」檢控目的是防止敗壞道德,控方只須證實該行為令公眾反感便可,毋須證實犯案意圖及令人反感程度。有英國案例指出,市民普遍對某些行為必然感到嘔心,當該行為超越社會容忍極限,便屬於違反道德行為。

2006-11-27 16:47:15 補充:
互聯網的言論自由與限制一直備受爭議,去年在網上招募「快閃強姦黨」的男網友,於區院被裁定兩項「違反公德行為罪」成立,確立首宗針對網上風化罪行的案例,法律人士指出,案件不單對裁判法院具約束力,亦對區院有參考作用(詳見另稿)。法官將於下月4日判刑,其間男網友獲准保釋等候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法官指被告一時貪玩,指斥其無聊之作卻有機會弄假成真,但相信他並沒組黨強姦意圖。

2006-11-27 16:55:47 補充:
各有妻兒兩個大男人公廁演斷背山 01/03/2006 兩個各有妻兒的大男人一見鍾情,隱瞞家人發展地下情。這個香港版的《斷背山》同性戀故事,卻因兩人情不自禁,躲在公廁廁格肛交之際,被巡邏警員發覺而曝光。兩人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做出違反公德行為罪名,更聲稱已承受來自家庭及社會的極大壓力。裁判官練錦鴻基於兩人認罪及初犯,輕判各罰款五千元。

2006-11-27 17:09:00 補充:
《壹本便利》刊登女藝人鍾欣桐的更衣照片,被淫褻物品審裁處評定為二級不雅,壹傳媒覆核評級敗訴。淫褻物品審裁處一致裁定,壹傳媒提出覆核評級敗訴,裁判官指出,雖然有關照片沒有露點,但文章提及鍾欣桐更衣的過程,達致色情效果,令人感到厭惡代表壹傳媒的資深大律師較早時指出,該刊物每一幅相片只露出阿嬌四分之一的胸部,根本看不到重要部位,刊物本身不構成不雅,不應列為二級。他強調該刊物只屬侵犯私隱,但這已超越了審裁處的管轄範圍。
2006-11-19 3:55 pm
「違反公德行為罪」檢控目的是防止敗壞道德
2006-11-19 3:49 pm
「違反公德行為罪」檢控目的是防止敗壞道德,控方只須證實該行為令公眾反感便可,毋須證實犯案意圖及令人反感程度。

收錄日期: 2021-05-02 15: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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