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支費爭議

2006-11-18 6:12 pm
馬英九捲入市長特別費用他人發票替代核銷案,讓馬英九危機提前引爆。立院人士評估,馬英九一面要擔心檢調偵辦結果,可能讓馬「斷頭」;二方面防禦民進、台獨陣營的外來攻擊;三方面要擺平泛藍陣營「倒戈」、「拱連復辟」、「王金平再起」,以及親民黨主席宋楚瑜「翻臉」。立院人士認為,馬英九下台危機四伏,但最關鍵的「致命一擊」,就是檢調偵辦結果,如果檢方偵結市長特別費弊案,起訴對象包括馬英九的話,那馬從政以來的清廉形象付之一炬,政治前途形同宣告提前「斷頭」,就算日後經三審定讞,宣告無罪,馬英九也不可能再有機會角逐總統大位。立院人士也比較陳水扁總統至今未下台的主因,在於台獨陣營裡及民進黨內的「保皇(扁)黨」死命相挺。這位人士認為,如果國民黨及泛藍陣營內的「保皇(馬)黨」也有死命相挺的決心,那馬英九當然也可能延續政治生命,可是他不相信泛藍會有如此決心。立院人士指出,馬英九除了要面對檢方起訴﹑泛綠無情撻伐的危機,也要分心解決黨內倒戈的危機。他指出,雖然現在國民黨內挺馬聲音出現,但黨內確實也在觀望,並做好馬上「劃清界限」的準備,所以這時候才會有「拱連復辟」、「王金平再起」聲音。立院人士認為,所幸連戰及時送上一句「一介平民」、「酒喝多了」,已經替馬止血;王金平雖然力持中立、「在朝野望」,但王金平此刻沒有「落井下石」,基本上已經在救馬。親民黨主席宋楚瑜雖然投入市長選舉,與馬英九關係緊張,但立院人士也認為,宋楚瑜在第一時間挺馬,也已形同告訴泛藍不會「見縫插針」,馬英九在泛藍陣營內,暫時沒有立即而明顯的危險。立院人士也認為,連、宋、王等人沒有「扯馬腿」,包括民進黨呂秀蓮、蘇貞昌等人沒有「見獵心喜」,也是因為他們都擔任過首長,知道箇中原因,也難以掌握、保證下屬承辦科員「100%奉公守法」的核銷特別費,所以才會「哀矜勿喜」。至於民進黨的民代為出國務機要費弊案的一口怨氣,死命打馬,立院人士認為在所難免,但只要市長特別費案不再惡化,「馬傷自然會不藥而癒」。~~~~~~~~~~~~~~~~~~~~~~~~~~~~~~~~~~~~~~~~~~~~~請大家評斷一下這篇報導

回答 (9)

2006-11-18 7:48 pm
✔ 最佳答案
回應:
馬傷自然會不藥而癒?
*不可能.因為阿馬如被起訴.就會遠離政黨........
ㄚ扁如被起訴.只會說別人可以自己為何不可以....無恥


為什麼綠營選民也無所謂?
*因為ㄚ扁會用國務機要費養這些綠營選民.所以綠營選民就無所謂ㄌ
不覺得很丟臉嗎?
*阿扁可以不要臉.綠營選民也無所謂ㄌ....
還是我們的政治教育出了問題?
*政治是最高明的騙局.所以不是有問題.而是有問題的民退黨.要教全民如何做不要臉.說謊.沒擔當的人......

就建請所有領過特支費的首長.將已領金額全數捐出.全部下台....
*因為民退黨包庇罪犯.所以是最沒資格指責別人...
*民退黨如要繼續包庇ㄚ扁.就請閉上嘴....
*民退黨不知反省.拿特支費與國務機要費相比.而且還不知羞恥的要ㄚ馬下台.真是不要臉...
*ㄚ馬把已請領不需要發票報帳的特支費全數捐出.請民退黨跟進.建請ㄚ扁也跟進捐出.如被起訴一樣下台.........
*民退黨報料者最好是不要有貪污....不然是會很難看的...
2014-09-01 9: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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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0 4: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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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5 9: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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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0 2:47 am
特支費有無私入口袋? 就算是早餐報紙..有的話, 就是貪汙不管金額大小, 相對的阿扁的國務機要費也是相同標準...

馬英九如果被起訴, 不管他現在是否自請下台, 都無緣角逐2008, 所以 "○o貓娘o(.〝.)o (" 可以瞭解這一點!

2006-11-19 18:52:10 補充:
最後, 有一點我不明白, 民進黨貪汙多數為制度問題, 就跟馬英久同等問題.(不用跟我說阿扁貪了鑽戒等, 而馬只有早餐報紙幾十塊, 同樣是貪污不分金額大小), 國民黨還有上百億黨產問題未解決, 早期的黨國不分將土地私入黨產也是貪污, 為何阿扁的國務機要費總比國民黨的黨產爭議來的大? 幾百億的不法取得土地 < 132萬元鑽戒??
2006-11-19 11:44 am
國務機要費跟首長特支費規定根本不一樣
以下是完整分析
1.首長特支費在法規上來說
可以先匯入首長戶頭以方便首長提領作為公務用
也可直接提領現金使用...
(每個月僅有34萬元....)
因為上面明寫著可以先匯入私人戶頭...再為公務用而提領...
所以像馬英九直接匯入私人戶頭的使用方式完全合乎規定..
(審計部之前也因為他這樣透明公開化~所以對他很放心...)
所謂公務上的用多為公務應酬.犒賞下屬.紅白喜帖..等
那些正常發票上如早餐.報紙.屬下的便當等等..皆屬於此款項運用範圍...
使用上全然沒有任何問題...也無犯法...
聰明人千萬別被泛綠金光黨立委亂說不合法的話給欺騙了...
(如果連這個花費都不對...
則總統花公帑舉辦國宴也是不對!! 得叫總統自己拿錢出來舉辦才可)

特支費款項本身分兩部份
一半需要正確發票核銷.一半不需要發票核銷 (即每月各17萬)
前者方面...馬有問題的僅有80萬(3年累積).其他部分都沒問題
那80萬部分
主要是因為一個公務員(余文)因為貪圖方便
拿取80張高額發票去代替3千多張小額發票核銷..
(理由:因為沒有每天弄~常常積少成多...)
這於程序上不合.涉嫌偽造文書..
所以害得馬英九因此被泛綠狂轟..
事實上那些假發票沒有一張流自馬英九他家的
全都是該公務員自行蒐集的...
(包含泛綠立委說的飲料.餅乾.蔬果.女性用品-鞋子..
都是公務員余文私自蒐集的 ...
他一直強調馬根本不知道...卻被泛綠立委說是代罪羔羊~
這讓他很難堪~直說媒體根本就想像力太豐富...這件事讓他對市長感到很抱歉)
因為馬對此事不知情
所以會因此事觸犯"偽造文書罪"的機率很低...

再來是.關於另外一半不需收據.發票的部份
這主要用在市長餽贈紅包還有一些難以取得的發票上...
例如探病送紅包.無發票的早餐店等...
因為這邊規定不需收據.又可放在戶頭上
所以馬英九被人汙陷說是把錢放入口袋...
這其實是很可笑的說法...
實際上馬只要不把私人戶頭的錢花到透支...
讓特支費因私務少一毛
根本不算貪污罪.....
他只要在市長卸任前繳交用不完的這筆錢就沒事了...
他之前會想要把戶頭內的錢不分特支費或者私有的錢都申報為財產
只是因為太龜毛才全部算進去的
(他想說特支費既然放在戶頭了...申報後繳稅也是應該的)
實際上...
那筆錢等於是放在首長戶頭不可以用於私務的錢
無論申報不申報財產..
於實質上根本沒差...申報了還得多繳錢勒..

至於後來的捐錢事件
基本上馬英九他捐掉的是自己所賺取"跟特支費同金額" 的錢
絕非泛綠立委強調的是"小偷偷錢再還"那種指控...
因為馬的特支費不可能沒花任何一毛錢在公務上
那些支出是肯定有的...
在正常公務支出下...
特支費根本不可能乖乖的給你累積在戶頭一次捐光光
馬捐的肯定幾乎都是自己賺的錢...
只是因為泛綠一直強調他把錢存進私人戶頭這件事情(明明就合法...)
他們都說他把錢裝進口袋...等於貪汙
這讓他感覺受到非常大的侮辱...
所以他索性捐出所有不需領據的特支費金額即1500萬...
也不管實際上每個月確實有花掉的特支費有多少.自己到底會虧上多少..
僅藉此強調自己的清廉.以及根本不屑這筆錢....

2.國務機要費 (一年4800萬~ 平均一個月高達200萬)
基本上國務機要費你可以把它當作國家的特支費
注意!! 是國家的~不是總統的!!
這筆錢主要是用在
代表國家的重要事務.如迎送外賓.國宴.送友邦禮物等
必須全附正確發票才能支領現金或款項
不可以預先存入私人戶頭慢慢領(跟首長特支費不同的一點)

而阿扁所犯的最嚴重的問題就在於
他根本就把國務機要費當作首長特支費來使用)
(因此他在被起訴後會裝委屈說自己當總統都沒特支費...

當扁內心把國務機要費當成特支費使用時
想說不能存入戶頭...
所以就湊家裡的發票去換....
(跟馬英九不知情的情況完全不同..
馬他知道這是不合程序的作法.所以本身不這樣做~
不像阿扁.他明知是不合程序的事情
卻仍用這種蒐集自家發票的行為來核銷...
這也突顯出台灣很多地方首長的特支費都是這樣在支領的)
阿扁用不實發票申請國務機要費後
他還是得支出公務...
所以每當有正常公務開銷時
他都得大費腦筋去湊錢支付...(機要費對他來說可當作是週轉金)
而人家查帳時呢..又得找正確的理由說明錢花到哪去(需付正確收據)
後來有920萬的金額他用假發票領了..卻沒理由搪塞...
也不敢拿自己家的鈔票來付錢... 怕太明顯
所以最後的下場是被起訴
同時犯了貪污(拿機要費當週轉金).偽造文書(蒐集發票亂報)....

更嚴重的他在被調察時還欺騙檢察官
煽動部下作偽證...實在可惡...

2006-11-19 03:45:46 補充:
(關於機密費這點阿扁曾說過
他要貪汙可以貪這筆不用發票的...
這是沒錯...
只是他說這個的話... 也等於是默認自己把機要費當成特支費在使用的情況
他以為他之前到現在的特支費的用法都是正確的.合理的...
所以在起初被踢爆時還滿腹委屈的拖馬英九的特支費下水...
他想說..機要費都不能這樣用了~
特支費這一樣的東西當然也不行
他沒想到馬英九的特支費把持力比他強多了..
馬根本不願意用假發票來混亂程序...
只是偏偏出了個余文貪圖方便而出現瑕疵...這讓扁的作法沒有完全失敗...)

2006-11-19 03:45:59 補充:
以下是我的自製圖
說明扁馬弊案之分別...歡迎傳閱
http://img334.imageshack.us/img334/4854/2qn2.gif

2006-11-19 03:52:29 補充:
ps.
阿扁曾說過國務機要費有用於機密外交不可說明去向
實際上
專門處理機密外交有個獨立款項
稱為機密費用...可以不需發票領用~但仍需領據
跟國務機要費是兩碼子事情...
如果硬要用國務機要費當機密費使用
在法律上規定仍然需要有正確發票跟收據才能領取
不可跟機密費的機密性混為一談!!!!
說什麼為了國家好絕對不能說...全是於法不合的事情

2006-11-20 02:04:24 補充:
樓上的請搞清楚
報紙跟早餐是特支費正確使用方式
因為都是在公務上使用的
特支費的開支本就如此

這個道理跟阿扁用國家的錢辦國宴是一樣的道理...

只有金光黨綠委才會虎爛說不合理

馬英九每天台北市趴趴造

賞隨扈吃便當.早餐本就合情合理了

除非他幫他老婆買...那才算貪污!!

2006-11-23 12:40:06 補充:
到這看看
http://tb.chinatimes.com/forum1.asp?ArticleID=919267&Page1=2
參考: 自己整理
2006-11-19 7:03 am
陳水扁的事已證實有法律上的「犯意連絡」,扁嫂收集發票。馬英九還差遠的呢!要起訴馬英九還要查出馬英九有授意這樣作才行。所以我認為就當北高市長選舉前的民進黨演的一場大戲看就好,北高選完後就會自然曲終人散,各自回到各自的崗位。
2006-11-18 7:50 pm
1. 假發票部份
首長特支費的報帳發票簽呈
都要首長親自過目並且核章授權 才會送會計部門的。
否則,任何首長豈不等於處處被小職員設局陷害成功嗎?

如果照馬團隊所說,明明有現成真的發票可以核銷,
為什麼要大費周章去尋找大面額上萬的發票來核銷,
沒有上級指示
沒有人會閒到去找假發票來取代現成真發票
(如果真發票沒問題)。
而且出包要自己扛責任?

馬英九編這一出劇本,只能怪製作人太爛。
按申報程序,
下屬寫好公文會呈給單位長官,
然後給馬英九過目簽章,最後送會計處核銷結案。
因此,馬英九不可能不知情

2. 未繳庫部份
馬英九親口說
特支費 多不退 少不補
公然說謊
審計部已經說了
特支費用剩的要歸還國庫
特別費屬於公款,根據預算法
沒有用完的年度預算,還是公款,要繳庫

3 納為私產部份

特支費入私人帳戶不是問題
問題在於馬英九當成私人財產申報
特別費屬於公款
申報為私人財產當然違法

判例
台北市副市長齊寶錚
用特支費付私人水電費判刑12年



馬英九晚間出面回應,他說他今天的確有捐錢給弱勢團體,總共捐了六百萬元八年來,約一千五百萬進到自己帳戶的特別費來計算,打算全都捐出,下週還會再捐剩下的金額

看來不需要再爭辯了
馬英九已經承認至少1500萬特支費
過去八年都沒用掉 也沒繳回國庫
所以才會說要全部捐出自己的同黨同志朱立倫早已經打了馬英九一耳光:
朱立倫縣長表示,他通常都只使用七、八成,並未全部用完,編列預算中未用完剩餘的部分均繳庫。

縣府行政局長李貞儀表示,朱立倫縣長的特支費,並非先領錢,而是檢據後才核實報領。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61113/17/6hxx.html
2006-11-18 6:38 pm
我倒不這麼認為~萬一馬英九被起訴
他立刻下臺的話還可以穩住大家對他的信心跟信任
也會認為他的錯是無心的 更會突顯出阿扁跟民進黨的敗點
2008年 他如果要出來選總統 我認為勝出的機會還是很大
如果泛藍陣營內的「保皇(馬)黨跟保阿扁一樣
那麼 國民黨的形象會真正的受損 更失去人民的心
我想多數人民一定會想:那跟貪污的民進黨有何不同??
(化危機為轉機)

收錄日期: 2021-04-26 15:11:4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118000011KK0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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