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機要費跟首長特支費規定根本不一樣
以下是完整分析
1.首長特支費在法規上來說
可以先匯入首長戶頭以方便首長提領作為公務用
也可直接提領現金使用...
(每個月僅有34萬元....)
因為上面明寫著可以先匯入私人戶頭...再為公務用而提領...
所以像馬英九直接匯入私人戶頭的使用方式完全合乎規定..
(審計部之前也因為他這樣透明公開化~所以對他很放心...)
所謂公務上的用多為公務應酬.犒賞下屬.紅白喜帖..等
那些正常發票上如早餐.報紙.屬下的便當等等..皆屬於此款項運用範圍...
使用上全然沒有任何問題...也無犯法...
聰明人千萬別被泛綠金光黨立委亂說不合法的話給欺騙了...
(如果連這個花費都不對...
則總統花公帑舉辦國宴也是不對!! 得叫總統自己拿錢出來舉辦才可)
特支費款項本身分兩部份
一半需要正確發票核銷.一半不需要發票核銷 (即每月各17萬)
前者方面...馬有問題的僅有80萬(3年累積).其他部分都沒問題
那80萬部分
主要是因為一個公務員(余文)因為貪圖方便
拿取80張高額發票去代替3千多張小額發票核銷..
(理由:因為沒有每天弄~常常積少成多...)
這於程序上不合.涉嫌偽造文書..
所以害得馬英九因此被泛綠狂轟..
事實上那些假發票沒有一張流自馬英九他家的
全都是該公務員自行蒐集的...
(包含泛綠立委說的飲料.餅乾.蔬果.女性用品-鞋子..
都是公務員余文私自蒐集的 ...
他一直強調馬根本不知道...卻被泛綠立委說是代罪羔羊~
這讓他很難堪~直說媒體根本就想像力太豐富...這件事讓他對市長感到很抱歉)
因為馬對此事不知情
所以會因此事觸犯"偽造文書罪"的機率很低...
再來是.關於另外一半不需收據.發票的部份
這主要用在市長餽贈紅包還有一些難以取得的發票上...
例如探病送紅包.無發票的早餐店等...
因為這邊規定不需收據.又可放在戶頭上
所以馬英九被人汙陷說是把錢放入口袋...
這其實是很可笑的說法...
實際上馬只要不把私人戶頭的錢花到透支...
讓特支費因私務少一毛
根本不算貪污罪.....
他只要在市長卸任前繳交用不完的這筆錢就沒事了...
他之前會想要把戶頭內的錢不分特支費或者私有的錢都申報為財產
只是因為太龜毛才全部算進去的
(他想說特支費既然放在戶頭了...申報後繳稅也是應該的)
實際上...
那筆錢等於是放在首長戶頭不可以用於私務的錢
無論申報不申報財產..
於實質上根本沒差...申報了還得多繳錢勒..
至於後來的捐錢事件
基本上馬英九他捐掉的是自己所賺取"跟特支費同金額" 的錢
絕非泛綠立委強調的是"小偷偷錢再還"那種指控...
因為馬的特支費不可能沒花任何一毛錢在公務上
那些支出是肯定有的...
在正常公務支出下...
特支費根本不可能乖乖的給你累積在戶頭一次捐光光
馬捐的肯定幾乎都是自己賺的錢...
只是因為泛綠一直強調他把錢存進私人戶頭這件事情(明明就合法...)
他們都說他把錢裝進口袋...等於貪汙
這讓他感覺受到非常大的侮辱...
所以他索性捐出所有不需領據的特支費金額即1500萬...
也不管實際上每個月確實有花掉的特支費有多少.自己到底會虧上多少..
僅藉此強調自己的清廉.以及根本不屑這筆錢....
2.國務機要費 (一年4800萬~ 平均一個月高達200萬)
基本上國務機要費你可以把它當作國家的特支費
注意!! 是國家的~不是總統的!!
這筆錢主要是用在
代表國家的重要事務.如迎送外賓.國宴.送友邦禮物等
必須全附正確發票才能支領現金或款項
不可以預先存入私人戶頭慢慢領(跟首長特支費不同的一點)
而阿扁所犯的最嚴重的問題就在於
他根本就把國務機要費當作首長特支費來使用)
(因此他在被起訴後會裝委屈說自己當總統都沒特支費...
當扁內心把國務機要費當成特支費使用時
想說不能存入戶頭...
所以就湊家裡的發票去換....
(跟馬英九不知情的情況完全不同..
馬他知道這是不合程序的作法.所以本身不這樣做~
不像阿扁.他明知是不合程序的事情
卻仍用這種蒐集自家發票的行為來核銷...
這也突顯出台灣很多地方首長的特支費都是這樣在支領的)
阿扁用不實發票申請國務機要費後
他還是得支出公務...
所以每當有正常公務開銷時
他都得大費腦筋去湊錢支付...(機要費對他來說可當作是週轉金)
而人家查帳時呢..又得找正確的理由說明錢花到哪去(需付正確收據)
後來有920萬的金額他用假發票領了..卻沒理由搪塞...
也不敢拿自己家的鈔票來付錢... 怕太明顯
所以最後的下場是被起訴
同時犯了貪污(拿機要費當週轉金).偽造文書(蒐集發票亂報)....
更嚴重的他在被調察時還欺騙檢察官
煽動部下作偽證...實在可惡...
2006-11-19 03:45:46 補充:
(關於機密費這點阿扁曾說過
他要貪汙可以貪這筆不用發票的...
這是沒錯...
只是他說這個的話... 也等於是默認自己把機要費當成特支費在使用的情況
他以為他之前到現在的特支費的用法都是正確的.合理的...
所以在起初被踢爆時還滿腹委屈的拖馬英九的特支費下水...
他想說..機要費都不能這樣用了~
特支費這一樣的東西當然也不行
他沒想到馬英九的特支費把持力比他強多了..
馬根本不願意用假發票來混亂程序...
只是偏偏出了個余文貪圖方便而出現瑕疵...這讓扁的作法沒有完全失敗...)
2006-11-19 03:45:59 補充:
以下是我的自製圖
說明扁馬弊案之分別...歡迎傳閱
http://img334.imageshack.us/img334/4854/2qn2.gif
2006-11-19 03:52:29 補充:
ps.
阿扁曾說過國務機要費有用於機密外交不可說明去向
實際上
專門處理機密外交有個獨立款項
稱為機密費用...可以不需發票領用~但仍需領據
跟國務機要費是兩碼子事情...
如果硬要用國務機要費當機密費使用
在法律上規定仍然需要有正確發票跟收據才能領取
不可跟機密費的機密性混為一談!!!!
說什麼為了國家好絕對不能說...全是於法不合的事情
2006-11-20 02:04:24 補充:
樓上的請搞清楚
報紙跟早餐是特支費正確使用方式
因為都是在公務上使用的
特支費的開支本就如此
這個道理跟阿扁用國家的錢辦國宴是一樣的道理...
只有金光黨綠委才會虎爛說不合理
馬英九每天台北市趴趴造
賞隨扈吃便當.早餐本就合情合理了
除非他幫他老婆買...那才算貪污!!
2006-11-23 12:40:06 補充:
到這看看
http://tb.chinatimes.com/forum1.asp?ArticleID=919267&Page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