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真機的發展史是如何?帶來的好處及壞處又是什麼?(20分)

2006-11-18 12:4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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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2006-11-18 12:4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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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機 (Fax) (facsimile的簡稱 - 原自拉丁文「fac simile」,「製造相似」)是一種用以傳送文件複印本的電訊技術,使用成本可負擔的設備及電話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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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概覽
2 功能
3 代替品
4 歷史
5 參看
6 外部連結



[編輯] 概覽
傳真機其實是影像掃描器、數據機及電腦印表機的一種合體,掃瞄器把文件的內容轉化成數碼影像,數據機則把影像資料透過電話線傳送,在另一端的印表機則把影像變成原文件的複印本。
附有特別功能的傳真機可與電腦連接,用作掃描文件進電腦,及把電腦檔案印成文件。這種設備稱為多功能印表機,一般比傳真機售價較為昂貴。
現代傳真技術要到1970年代中期,當以上三種技術皆有足夠進展及合理成本後才進入實用階段。傳真機首先在日本流行,因它比其他例如teleprinter等類似技術有明顯優勢。當時由於未有易用的輸入法工具,手寫漢字比鍵盤輸入文字來得更方便。傳真機的成本逐漸變得可負擔,到1980年代中期,傳真機經已在全世界流行起來。
時至今日,雖然大部分商業機構仍有使用傳真機,但傳真技術在這互聯網世代已顯得過時。

[編輯] 功能
傳真機使用黑白(bitonal)模式,以100x200或200x200dpi的解像度,每分鐘約可傳送一頁或以上的印刷或手寫文件。傳送速率為14.4kbit/s(千比特每秒)或更高,傳真機支援由2400bit/s起的速率,這種傳送影像格式稱為ITU-T(前稱 CCITT) fax group 3 或 4。
最基本的傳真模式只可傳送黑白影像,A4大小的原文件以每行1728像素及每頁1145行掃瞄,所得的資料將以專為手寫文字優化的哈夫曼編碼技術壓縮,可達到20份1的壓縮率。以9600 bit/s的速率,每頁1728×1145 bits,平均1頁需要10秒作傳送,相比下未經壓縮的資料則需要3分鐘作傳送。壓縮技術採用哈夫曼codebook 把每條掃瞄線中黑與白的長度編碼,亦由於兩條相鄰的掃瞄線通常十分相似,因此只把有分別之處編碼以節省頻寬。
用以傳送傳真的編碼技術有:改良哈夫曼編碼(Modified Huffman,MH), Modified READ (MR) (亦被稱為CCITT Group 3 fax encoding 或CCITT T.4) 及 Modified Modified READ (MMR)(亦被稱為 CCITT Group 4 fax encoding 或CCITT T.6).
有多種傳真標準(fax classes),包括Class 1, Class 2 及Intel CAS.
傳真機採用多種電話線調製技術,在數據機接通時的握手(handshaking)決定,傳真機會使用雙方皆支援的最高傳送速度,通常最低為14.4 kbit/s。



ITU 標準
公佈日期
傳送速率 (bit/s)
編碼方法

V.27
1988
4800, 2400
PSK

V.29
1988
9600, 7200, 4800
QAM

V.17
1991
14400, 12000, 9600, 7200
TCM

V.34
1994
28800
QAM
1970年代至1990年代的傳真機通常採用熱感列印(thermal printer)技術,但自1990年代中期開始,漸漸轉為以熱傳列印(thermal transfer)及噴墨列印技術為主流。
噴墨列印的其中一個優點,是可以合理價格印製出彩色文件,因此,不少噴墨列印傳真機都聲稱具有彩色傳真功能。彩色傳真經已有名為ITU-T30e的標準,但這種技術仍未被廣泛支援,而大部份彩色傳真機只可與同一品牌的傳真機傳送彩色文件。

[編輯] 代替品
傳真機的現代代替品就是透過電子郵件,把電腦影像檔案以附件方式傳送。如此便可傳送彩色影像,並可享有更高解像度,參看互聯網傳真。
已有不少研究讓接收一方可更有效率地處理接收到的傳真,現在的數碼儲存遠比1970年代廉宜,但垃圾傳真則成為常見問題,也造成不少紙張浪費。
一些較昂貴的通訊服務器不會立即把接收到的傳真印出,而會把傳真集合至一個信箱,並以其他方法儲存及轉發,例如電子郵件或話音郵件,參看統一訊息(Unified Messaging)。



[編輯] 歷史
蘇格蘭發明家Alexander Bain於1843年取得的專利,被認為是與傳真機的出現有關,他以其對電鐘鐘擺的知識製作了第一個由前至後逐行掃瞄機制。
1861年,第一部傳真機Pantelegraph由Giovanni Caselli出售,當時電話尚未正式被發明。
1924年,RCA的一位設計師Richard H. Ranger發明了wireless photoradiogram,或無線電傳真,是今日傳真機的前身。一幅美國總統卡爾文·柯立芝的照片,在1924年11月29日由紐約傳送至倫敦,成為首幅以無線電傳真技術傳送的影像,在兩年後開始了商業應用。無線電傳真直至今日仍被用作傳送天氣圖像及資訊。
一種早期的傳真方法Hellschreiber在1929年被Rudolf Hell發明,是當時機械影像掃瞄及傳送的先驅。
1985年,GammaLink的創辦人Hank Magnuski博士,製作第一張電腦傳真擴充卡GammaFax。
2006-11-18 1:16 am
傳真機的歷史

傳真機其實是影像掃描器、調制解調器及電腦印表機的一種合體,掃瞄器把文件的內容轉化成數碼影像,調制解調器則把影像資料透過電話線傳送,在另一端的印表機則把影像變成原文件的複印本。

附有特別功能的傳真機可與電腦連接,用作掃描文件進電腦,及把電腦檔案印成文件。這種設備稱為多功能印表機,一般比傳真機售價較為昂貴。

現代傳真技術要到1970年代中期,當以上三種技術皆有足夠進展及合理成本後才進入實用階段。傳真機首先在日本流行,因它比其他例如teleprinter等類似技術有明顯優勢。當時由於未有易用的輸入法工具,手寫漢字比鍵盤輸入文字來得更方便。傳真機的成本逐漸變得可負擔,到1980年代中期,傳真機經已在全世界流行起來。

時至今日,雖然大部分商業機構仍有使用傳真機,但傳真技術在這互聯網世代已顯得過時。


[編輯] 功能
傳真機使用黑白(bitonal)模式,以100x200或200x200dpi的解像度,每分鐘約可傳送一頁或以上的印刷或手寫文件。傳送速率為14.4kbit/s(千比特每秒)或更高,傳真機支援由2400bit/s起的速率,這種傳送影像格式稱為ITU-T(前稱 CCITT) fax group 3 或 4。

最基本的傳真模式只可傳送黑白影像,A4大小的原文件以每行1728像素及每頁1145行掃瞄,所得的資料將以專為手寫文字優化的哈夫曼編碼技術壓縮,可達到20份1的壓縮率。以9600 bit/s的速率,每頁1728×1145 bits,平均1頁需要10秒作傳送,相比下未經壓縮的資料則需要3分鐘作傳送。壓縮技術採用哈夫曼codebook 把每條掃瞄線中黑與白的長度編碼,亦由於兩條相鄰的掃瞄線通常十分相似,因此只把有分別之處編碼以節省頻寬。

用以傳送傳真的編碼技術有:改良哈夫曼編碼(Modified Huffman,MH), Modified READ (MR) (亦被稱為CCITT Group 3 fax encoding 或CCITT T.4) 及 Modified Modified READ (MMR)(亦被稱為 CCITT Group 4 fax encoding 或CCITT T.6).

有多種傳真標準(fax classes),包括Class 1, Class 2 及Intel CAS.

傳真機採用多種電話線調製技術,在調制解調器接通時的握手(handshaking)決定,傳真機會使用雙方皆支援的最高傳送速度,通常最低為14.4 kbit/s。

ITU 標準 公佈日期 傳送速率 (bit/s) 編碼方法
V.27 1988 4800, 2400 PSK
V.29 1988 9600, 7200, 4800 QAM
V.17 1991 14400, 12000, 9600, 7200 TCM
V.34 1994 28800 QAM

1970年代至1990年代的傳真機通常採用熱感打印(thermal printer)技術,但自1990年代中期開始,漸漸轉為以熱傳打印(thermal transfer)及噴墨打印技術為主流。

噴墨打印的其中一個優點,是可以合理價格印製出彩色文件,因此,不少噴墨打印傳真機都聲稱具有彩色傳真功能。彩色傳真經已有名為ITU-T30e的標準,但這種技術仍未被廣泛支援,而大部份彩色傳真機只可與同一品牌的傳真機傳送彩色文件。


[編輯] 代替品
傳真機的現代代替品就是透過電子郵件,把電腦影像檔案以附件方式傳送。如此便可傳送彩色影像,並可享有更高解像度,參看互聯網傳真。

已有不少研究讓接收一方可更有效率地處理接收到的傳真,現在的數碼儲存遠比1970年代廉宜,但垃圾傳真則成為常見問題,也造成不少紙張浪費。

一些較昂貴的通訊服務器不會立即把接收到的傳真印出,而會把傳真集合至一個信箱,並以其他方法儲存及轉發,例如電子郵件或話音郵件,參看統一訊息(Unified Messaging)。





[編輯] 歷史
蘇格蘭發明家Alexander Bain於1843年取得的專利,被認為是與傳真機的出現有關,他以其對電鐘鐘擺的知識製作了第一個由前至後逐行掃瞄機制。

1861年,第一部傳真機Pantelegraph由Giovanni Caselli出售,當時電話尚未正式被發明。

1924年,RCA的一位設計師Richard H. Ranger發明了wireless photoradiogram,或無線電傳真,是今日傳真機的前身。一幅美國總統卡爾文·柯立芝的照片,在1924年11月29日由紐約傳送至倫敦,成為首幅以無線電傳真技術傳送的影像,在兩年後開始了商業應用。無線電傳真直至今日仍被用作傳送天氣圖像及資訊。

一種早期的傳真方法Hellschreiber在1929年被Rudolf Hell發明,是當時機械影像掃瞄及傳送的先驅。

1985年,GammaLink的創辦人Hank Magnuski博士,製作第一張電腦傳真擴充卡GammaFax。

在電郵未普及前,傳真有以下好處
1.傳真比郵寄等方法快捷
2.能確保接收方能收到資料
3.發送方不須印製大量重複的資料



隨著電郵的興起,傳真的壤處就變得十分明顯
1. 傳真需佔用一條電話線,也就是說,你不能在同一條電話線上同時作語言通話及傳真
2. 因為多數傳真機只採用熱傳感列印技術,導致列印品質低下
3. 傳真多數只能做到一對一收發
4. 傳真接收方面多數不能預覽內容,但電郵可以
5. 傳真方面只能以黑白為主﹔雖現今已經有彩色傳真技術,但尚未有一個開放、統一的標準
6. 傳真成本方面(尤其是為了解決傳真的部份問題而要加置設備)比電郵高
參考: 維基百科、自己
2006-11-18 12:49 am
傳真機 (Fax) (facsimile的簡稱 - 原自拉丁文「fac simile」,「製造相似」)是一種用以傳送文件複印本的電訊技術,使用成本可負擔的設備及電話網絡。



概覽
傳真機其實是影像掃描器、調制解調器及電腦印表機的一種合體,掃瞄器把文件的內容轉化成數碼影像,調制解調器則把影像資料透過電話線傳送,在另一端的印表機則把影像變成原文件的複印本。
附有特別功能的傳真機可與電腦連接,用作掃描文件進電腦,及把電腦檔案印成文件。這種設備稱為多功能印表機,一般比傳真機售價較為昂貴。
現代傳真技術要到1970年代中期,當以上三種技術皆有足夠進展及合理成本後才進入實用階段。傳真機首先在日本流行,因它比其他例如teleprinter等類似技術有明顯優勢。當時由於未有易用的輸入法工具,手寫漢字比鍵盤輸入文字來得更方便。傳真機的成本逐漸變得可負擔,到1980年代中期,傳真機經已在全世界流行起來。
時至今日,雖然大部分商業機構仍有使用傳真機,但傳真技術在這互聯網世代已顯得過時。

功能
傳真機使用黑白(bitonal)模式,以100x200或200x200dpi的解像度,每分鐘約可傳送一頁或以上的印刷或手寫文件。傳送速率為14.4kbit/s(千比特每秒)或更高,傳真機支援由2400bit/s起的速率,這種傳送影像格式稱為ITU-T(前稱 CCITT) fax group 3 或 4。
最基本的傳真模式只可傳送黑白影像,A4大小的原文件以每行1728像素及每頁1145行掃瞄,所得的資料將以專為手寫文字優化的哈夫曼編碼技術壓縮,可達到20份1的壓縮率。以9600 bit/s的速率,每頁1728×1145 bits,平均1頁需要10秒作傳送,相比下未經壓縮的資料則需要3分鐘作傳送。壓縮技術採用哈夫曼codebook 把每條掃瞄線中黑與白的長度編碼,亦由於兩條相鄰的掃瞄線通常十分相似,因此只把有分別之處編碼以節省頻寬。
用以傳送傳真的編碼技術有:改良哈夫曼編碼(Modified Huffman,MH), Modified READ (MR) (亦被稱為CCITT Group 3 fax encoding 或CCITT T.4) 及 Modified Modified READ (MMR)(亦被稱為 CCITT Group 4 fax encoding 或CCITT T.6).
有多種傳真標準(fax classes),包括Class 1, Class 2 及Intel CAS.
傳真機採用多種電話線調製技術,在調制解調器接通時的握手(handshaking)決定,傳真機會使用雙方皆支援的最高傳送速度,通常最低為14.4 kbit/s。



ITU 標準
公佈日期
傳送速率 (bit/s)
編碼方法

V.27
1988
4800, 2400
PSK

V.29
1988
9600, 7200, 4800
QAM

V.17
1991
14400, 12000, 9600, 7200
TCM

V.34
1994
28800
QAM
1970年代至1990年代的傳真機通常採用熱感打印(thermal printer)技術,但自1990年代中期開始,漸漸轉為以熱傳打印(thermal transfer)及噴墨打印技術為主流。
噴墨打印的其中一個優點,是可以合理價格印製出彩色文件,因此,不少噴墨打印傳真機都聲稱具有彩色傳真功能。彩色傳真經已有名為ITU-T30e的標準,但這種技術仍未被廣泛支援,而大部份彩色傳真機只可與同一品牌的傳真機傳送彩色文件。



歷史
蘇格蘭發明家Alexander Bain於1843年取得的專利,被認為是與傳真機的出現有關,他以其對電鐘鐘擺的知識製作了第一個由前至後逐行掃瞄機制。
1861年,第一部傳真機Pantelegraph由Giovanni Caselli出售,當時電話尚未正式被發明。
1924年,RCA的一位設計師Richard H. Ranger發明了wireless photoradiogram,或無線電傳真,是今日傳真機的前身。一幅美國總統卡爾文·柯立芝的照片,在1924年11月29日由紐約傳送至倫敦,成為首幅以無線電傳真技術傳送的影像,在兩年後開始了商業應用。無線電傳真直至今日仍被用作傳送天氣圖像及資訊。
一種早期的傳真方法Hellschreiber在1929年被Rudolf Hell發明,是當時機械影像掃瞄及傳送的先驅。
1985年,GammaLink的創辦人Hank Magnuski博士,製作第一張電腦傳真擴充卡GammaFax。

好處: 可以快速將圖片及文字發給對方,節省時間及沒有地域上的限制
懷處: 傳真機有時未能百分百準確將資料送出,可能是因為紙質的問題,而且色彩亦可能有差異,令人做上理解上的錯誤, 什至是無法理解。而且如果用熱感紙的話,資料也不能長久地保存
2006-11-18 12:44 am
傳真機其實是影像掃描器、調制解調器及電腦印表機的一種合體,掃瞄器把文件的內容轉化成數碼影像,調制解調器則把影像資料透過電話線傳送,在另一端的印表機則把影像變成原文件的複印本。

附有特別功能的傳真機可與電腦連接,用作掃描文件進電腦,及把電腦檔案印成文件。這種設備稱為多功能印表機,一般比傳真機售價較為昂貴。

現代傳真技術要到1970年代中期,當以上三種技術皆有足夠進展及合理成本後才進入實用階段。傳真機首先在日本流行,因它比其他例如teleprinter等類似技術有明顯優勢。當時由於未有易用的輸入法工具,手寫漢字比鍵盤輸入文字來得更方便。傳真機的成本逐漸變得可負擔,到1980年代中期,傳真機經已在全世界流行起來。

時至今日,雖然大部分商業機構仍有使用傳真機,但傳真技術在這互聯網世代已顯得過時。


[編輯] 功能
傳真機使用黑白(bitonal)模式,以100x200或200x200dpi的解像度,每分鐘約可傳送一頁或以上的印刷或手寫文件。傳送速率為14.4kbit/s(千比特每秒)或更高,傳真機支援由2400bit/s起的速率,這種傳送影像格式稱為ITU-T(前稱 CCITT) fax group 3 或 4。

最基本的傳真模式只可傳送黑白影像,A4大小的原文件以每行1728像素及每頁1145行掃瞄,所得的資料將以專為手寫文字優化的哈夫曼編碼技術壓縮,可達到20份1的壓縮率。以9600 bit/s的速率,每頁1728×1145 bits,平均1頁需要10秒作傳送,相比下未經壓縮的資料則需要3分鐘作傳送。壓縮技術採用哈夫曼codebook 把每條掃瞄線中黑與白的長度編碼,亦由於兩條相鄰的掃瞄線通常十分相似,因此只把有分別之處編碼以節省頻寬。

用以傳送傳真的編碼技術有:改良哈夫曼編碼(Modified Huffman,MH), Modified READ (MR) (亦被稱為CCITT Group 3 fax encoding 或CCITT T.4) 及 Modified Modified READ (MMR)(亦被稱為 CCITT Group 4 fax encoding 或CCITT T.6).

有多種傳真標準(fax classes),包括Class 1, Class 2 及Intel CAS.

傳真機採用多種電話線調製技術,在調制解調器接通時的握手(handshaking)決定,傳真機會使用雙方皆支援的最高傳送速度,通常最低為14.4 kbit/s。

ITU 標準 公佈日期 傳送速率 (bit/s) 編碼方法
V.27 1988 4800, 2400 PSK
V.29 1988 9600, 7200, 4800 QAM
V.17 1991 14400, 12000, 9600, 7200 TCM
V.34 1994 28800 QAM

1970年代至1990年代的傳真機通常採用熱感打印(thermal printer)技術,但自1990年代中期開始,漸漸轉為以熱傳打印(thermal transfer)及噴墨打印技術為主流。

噴墨打印的其中一個優點,是可以合理價格印製出彩色文件,因此,不少噴墨打印傳真機都聲稱具有彩色傳真功能。彩色傳真經已有名為ITU-T30e的標準,但這種技術仍未被廣泛支援,而大部份彩色傳真機只可與同一品牌的傳真機傳送彩色文件。


[編輯] 代替品
傳真機的現代代替品就是透過電子郵件,把電腦影像檔案以附件方式傳送。如此便可傳送彩色影像,並可享有更高解像度,參看互聯網傳真。

已有不少研究讓接收一方可更有效率地處理接收到的傳真,現在的數碼儲存遠比1970年代廉宜,但垃圾傳真則成為常見問題,也造成不少紙張浪費。

一些較昂貴的通訊服務器不會立即把接收到的傳真印出,而會把傳真集合至一個信箱,並以其他方法儲存及轉發,例如電子郵件或話音郵件,參看統一訊息(Unified Messaging)。





[編輯] 歷史
蘇格蘭發明家Alexander Bain於1843年取得的專利,被認為是與傳真機的出現有關,他以其對電鐘鐘擺的知識製作了第一個由前至後逐行掃瞄機制。

1861年,第一部傳真機Pantelegraph由Giovanni Caselli出售,當時電話尚未正式被發明。

1924年,RCA的一位設計師Richard H. Ranger發明了wireless photoradiogram,或無線電傳真,是今日傳真機的前身。一幅美國總統卡爾文·柯立芝的照片,在1924年11月29日由紐約傳送至倫敦,成為首幅以無線電傳真技術傳送的影像,在兩年後開始了商業應用。無線電傳真直至今日仍被用作傳送天氣圖像及資訊。

一種早期的傳真方法Hellschreiber在1929年被Rudolf Hell發明,是當時機械影像掃瞄及傳送的先驅。

1985年,GammaLink的創辦人Hank Magnuski博士,製作第一張電腦傳真擴充卡GammaFax。


收錄日期: 2021-04-16 1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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