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原於一宗交通意外,本人駕駛車輛於彎後從一線切入二線時,給原在二線之車輛(大約有兩車距離)從後突然加速撞到我車,對方口供說我一直跟在他車尾至彎後才由二線切入一線後在一線爬頭後切回二線而導致交通意外,跟據車速揰車後停車位置,跟本無可能是他說的情況,但法官說相信對方而不相信本人,本人備判不小心駕駛罪,罪名成立。
現請大家給予意見,可怎樣平反。
收錄日期: 2021-04-12 22: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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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117000051KK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