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可以話俾你知, 你好大鑊.
跟據勞工法例, 你現在是不能炒佢, 一直至佢生左, 你先至可以叫佢走. 但她未做夠一年, 不可享用有薪產假.
但你可向你的中介人投訴, 理據有二:
1. 好明顕, 女傭未來香港前已然大左肚, 來左4個月, 卻有左6個月. 你既agent 難辭其究.
2. 佢到港後的驗身, 一般經由agent 安排, 根本無驗到佢大肚. 可以叫化驗所執笠. 但這點也應該是你agent 要負責的.
你嘈佢地, 投訴佢地, 一定有得傾. agent , 你 和 女傭 三方或可私下的協議. 這是無可厚非, 佢大肚, 當然不適合身體力勞動的工作. 但你不可以炒她, 會躅犯法律.
再有問題, 可以 email 我. 希望可以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