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慘呀 !!!!.....放完產假後第一天被炒...!!!!!!!! 請熟識勞法例的人事幫幫手

2006-11-16 6:42 pm
我公司經理綱放完產假, 在放完產假的最後一天收到老闆通知, 1個月後便不用番工, 問題是她是一個很勤力的員工, 並沒有犯錯亦為公司找到客人,而公司為何要解僱她亦原因不明, 想請問老闆是否對她有歧視呢 !!! 她可到勞工處投訴嗎 ? 請熟識勞法例的人事幫幫手啦 ....

回答 (7)

2006-11-16 7:19 pm
✔ 最佳答案
按勞工法例僱主未有違反不合理解僱條文,因僱主並不在產假期間解僱員工。但你公司可能涉嫌違反性別歧視條例,你可去徵詢平机會意見後,是否可向舊公司提出索償。
《性別歧視條例》所指的違法行為





問:
甚麼是歧視?

答:

歧視分為兩種 - 直接歧視及間接歧視。

直接歧視是指任何人與另一個不同性別、不同婚姻狀況或沒有懷孕的人比較,該人得到較差的待遇。例如,僱主因為想聘用另一性別的人而不聘用你,便是性別歧視。又例如你是單身的懷孕人士,而僱主對你說分娩福利只是給予合法結婚的人士,便屬婚姻狀況歧視。或僱主在你放完分娩假後把你解僱,這就是懷孕歧視。




2006-11-17 12:31:54 補充:
希望下面supermun網友能夠提供一些有建設性、客觀及全面意見及訊識。須然單case或未有違反勞工法例,但已經好明顯其僱主已違反歧視條例,平機會如接納投訴,其會有基金會協助苦主經法庭(如兩方未能達成賠償協議)向僱主提出索償。最後仍是樓主自行决定是否接受。
2006-11-30 8:20 am
EOC 會幫你聯絡僱主, 了解問題, 希望僱主與僱員間的糾紛能解決.
但要知道, EOC 唔咪法官, 亦唔咪一個執法既部門, 只係一個中間人, 係一個調停者既角色。而調停係需要雙方的同意下進行, 即係僱主並僱員都接受EOC 所安排的調停,
若果任何一方唔願意與EOC 合作的話, 係可以嫁!
係呢個情況下, EOC 就做唔到D 乜野嫁勒!
但如果僱員堅持要投訴的話, 則要從法律的途徑去申訴. 而EOC 則可以提供一D 法律既援助。
2006-11-18 10:54 am
係呀, d 僱主上到法庭時才攞d証據出嚟, 果d証據有佢講冇我講. d 法官又信, 激死! 告佢又要上很多庭, 又要告假, 我覺得經理應該衡量一下囉.
2006-11-17 10:27 am
好抱歉, 你公司的而且確有權炒任何員工的. 只要是他們補足所有員工的褔利, 如代通知金, 年假, 什至尚未放完的產假之代通知金呢. 至於年尾酬金, 要視孚合約之內容了. 他們也可以不用給任何理由炒人的.

如你經理真想投訴, 當然那是她的權利, 但我意見是她的努力只會是徒然而已.

2006-11-18 02:46:47 補充:
多謝樓上fmming334的意見. 但僱主有權炒人不給理由亦是事實. 我同意樓主當然有權去告僱主, 事實上表面証據是成立的. 可能我是比較悲觀啦, 但我覺得 [她的努力只會是徒然而已] 是因為:1. 調解是出於自願的,平機會的調解人員不會成為任何一方的支持者,只會幫助解決問題。和解方式各有不同,包括書面道歉、金錢賠償等。2. 無法透過調解解決,只有請律師把個案交予法庭處理。3. 就算原告贏左, 但佢實際上得到的賠償又有幾多?所以我認為最重要是該經理攞番哂應得既就算數.
參考: 自己
2006-11-16 7:49 pm
女性僱員只要狂產假開始前按連續性合約為僱主服務,並給予僱主懷孕通知,便可享有以下期間的產假: 這是生育保障
如懷孕僱員符合以下的條件,則僱主由僱員經醫生證明書證實懷孕之日起至產假結束而應復工之日為止,不得解僱該僱員.

但其實睇你個案,個老闆用咩理由去炒佢呢?同埋佢做夠唔夠兩年?因為我問過,如果僱員係.
放完產假,之後的第一天,僱主是可以解僱員工的.但如做滿二年就要補回遣散費.
2006-11-16 7:48 pm
其實你個經理可以有2個途徑去告個老闆, 第一佢可以去勞工處告老闆無理解僱, 第二是去平基委員會告僱主歧視。

當勞工處及平基委員會收到投拆後會同事主取得有關資料及証據便會聯絡雇主及跟進。
2006-11-16 7:07 pm
打去勞工處啦, 重駛諗


收錄日期: 2021-04-12 22:35:1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116000051KK00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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