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按勞工法例僱主未有違反不合理解僱條文,因僱主並不在產假期間解僱員工。但你公司可能涉嫌違反性別歧視條例,你可去徵詢平机會意見後,是否可向舊公司提出索償。
《性別歧視條例》所指的違法行為
問:
甚麼是歧視?
答:
歧視分為兩種 - 直接歧視及間接歧視。
直接歧視是指任何人與另一個不同性別、不同婚姻狀況或沒有懷孕的人比較,該人得到較差的待遇。例如,僱主因為想聘用另一性別的人而不聘用你,便是性別歧視。又例如你是單身的懷孕人士,而僱主對你說分娩福利只是給予合法結婚的人士,便屬婚姻狀況歧視。或僱主在你放完分娩假後把你解僱,這就是懷孕歧視。
2006-11-17 12:31:54 補充:
希望下面supermun網友能夠提供一些有建設性、客觀及全面意見及訊識。須然單case或未有違反勞工法例,但已經好明顯其僱主已違反歧視條例,平機會如接納投訴,其會有基金會協助苦主經法庭(如兩方未能達成賠償協議)向僱主提出索償。最後仍是樓主自行决定是否接受。